优秀工程造价师吴永凤遭非法起诉

更新: 2021年09月21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法轮功学员吴永凤是一位工程造价师,秉持着真善忍做人的原则,秉公造价、审计,从不收红包,深得各工程公司的信任。修炼真善忍,又使她成为一个好儿媳、好妻子、好母亲,有一个和睦的家庭。

然而,2021年3月29日早上6点多,河南洛阳市洛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闯入吴永凤的家里,随即将吴永凤和不修炼的丈夫绑架至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洗劫大量私人物品,家中留下两个十三、四岁的女儿。

3月29日当天,洛龙区公安局国保队长毛永及相关警察,以《刑法》第300条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将吴永凤非法刑事拘留。

3月29日晚,吴永凤的丈夫被非法“取保候审”释放回家。吴永凤仍被非法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遭受着严重的迫害

5个月后,8月23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将构陷吴永凤的违法案卷,非法起诉至洛龙区法院。

拘留、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构陷案,公、检、法等部门往往依据《刑法》第300条和“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然而,中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从未规定修炼法轮功和传播法轮功真相是违法行为,更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修炼法轮功和传播法轮功真相是在破坏法律实施。

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是中国最高执法机关,不具有立法权。因此“两高”的司法解释不可以作为拘留、审查起诉、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是人类普世的、善的、正统价值,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在维护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权;因此,拘留、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部门及相关人员都在违法的,也是在执法犯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公、检、法、司工作人员才是在破坏法律实施。

据了解,吴永凤为了百姓了解法轮大法好,在小区发放真相资料,被小区监控拍到。依据监控资料,洛龙公安分局在洛阳牡丹花会前,绑架所谓掌握行踪的法轮功学员。

社会上难得的好人

吴永凤,今年41岁,原籍河北省沧州,大学毕业,是一名工程造价师。2018年,吴永凤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不长时间,便排出一些血块,月经不调的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净化后的她,无病一身轻,精神饱满,同事都说她更年轻了。

吴永凤遵从法轮大法的真、善、忍去做好人,不仅体贴丈夫,疼爱孩子,家庭其乐融融;而且非常孝敬公婆,是当今社会少有的好儿媳。

她的婆婆得了抑郁症,整天忧心忡忡,闷闷不乐,少言寡欢。她把婆婆接到洛阳家中,不仅生活上精心伺候,想尽办法做婆婆爱吃的饭菜,给婆婆买喜欢的衣服;而且还从精神上安慰婆婆,和她聊家常,讲一些人生道理,打开她的心结,再加上药物治疗,使婆婆的病很快治愈。

工程造价工作是个肥差,工程造价、工程审计都会有人送红包。吴永凤秉持着做人的良知善念和为他的善心,秉公造价、秉公审计,从不收红包,深受各工程公司的信任和赞扬,都夸她是难得的好人。

吴永凤修炼法轮大法后和以前的她判若两人,事事处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深受家人和同行的拥戴。可是至今,吴永凤被非法关押近半年,抛下家里的两个年幼的孩子,无依无靠。

古语说“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希望洛阳市公、检、法司各级官员都能明白真相,看清形势,趋利避害,释放吴永凤,给自己和家人积福积德,从而得到上天的眷顾,使得一家老小在灾难面前都能平平安安!


迫害吴永凤夫妻的直接责任人:
国保队长:毛永 检察院检察员:何小文 法院法官:李伟强
洛阳市中级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三山路 邮编:471003 区号:0379
高建伟 检察长 13938891369 64359801
金鹏华 副检察长 13937939936 64359701
赵晋予 副检察长 13903791163 64359709
徐鸿森 副检察长 15903796977 64359702
郑建刚 副检察长 13703883818 64359710
周武农 副检察长 13703495005 64359703
孙国杰 副检察长 13939919996 64359705
王建新 副检察长 13938872988 64359810
刘志强 副检察长 13903887798 64359716
李汝浦 政治部主任 13803886668 64359708
刘赤炜 13803799593 64359809
张敬北 13838856188 64359811
王朝宏 纪检组长 15036951315 64359805
陈 乐 办公室副主任 18337966688 64359700
蔡金良 13707690886
张春栓 13903792219
李伟新 公诉局局长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中级法院 邮编:471000 电话区号:0379
曲海滨 市人民中级法院院长 18703799195 0379—63369001(办电)
潘跃运 中级法院副院长(主管刑庭)13603965111 0379—63369968、63185841(办电)
洛阳市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邮编:471000 电话区号:0379
局长:李保兴 15703799777
党委副书记:马运涛 13837967999
洛阳市政法委书记:
尚英照 政法委书记 13837912012 6332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