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张海峰、高雪荣、刘俊杰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7年05月10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洛阳市法轮功学员张海峰、高雪荣、刘俊杰,分别被栾川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三年、一年。77岁左右的高雪荣老人曾被秘密判刑四年,在河南新乡女子监狱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

张海峰、高雪荣、刘俊杰因2016年4月到洛阳栾川县张贴控告江泽民的展板,被栾川县合峪镇派出所绑架,张海峰与刘俊洁被分别非法关押在栾川县看守所和洛阳看守所内,高雪荣老太太因年龄大被取保候审。

在2016年9~10月间,栾川县法院对张海峰、刘俊洁进行了非法庭审,但还没有做出判决结果。法官是栾川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陶占省与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戈鹏等。

2017年元月初,高雪荣老人被绑架到洛阳看守所,因身体有病,关在洛阳第四人民医院,但不让家人接见。

高雪荣老人,洛阳市涧西区工农乡唐村人,1999年7月后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洗脑,一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抄家,被勒索罚款共计7000多元。

2005年元月份,高雪荣老人在洛阳市高新区三山乡张庄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被绑架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遭受迫害,不准家人探视,被秘密判刑四年,押送到新乡女子监狱迫害。高雪荣在新乡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病,生活已不能自理,2007年10月保外就医治疗,手术后还未康复。

2008年元月,新乡女子监狱恶警以回访为由到高雪荣家,高家因给高雪荣治病已债台高筑,经济已十分困难,又借3000元钱给新乡女子监狱恶警安排食宿,走时还送上500元红包。新乡女子监狱不考虑高雪荣的身体状况,以刑期未满为由,于2008年2月下旬将高雪荣劫持回监狱继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