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司法“倒查”与同修切磋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有的中毒甚深,长期以来不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劝善,告诉他违法办案要承担后果,他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有恃无恐,说什么:你说我违法,你怎么不去告呀?去告我呀!

从今年二月份起,中共政法系统对违法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整顿,声称过筛子,查处十二宗罪,并倒查二十年。十二宗罪其中的“徇私枉法罪”,“枉法仲裁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等等,都是涉及迫害法轮功的重罪。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用这些指定的罪名控告、或举报迫害法轮功已违法犯罪公检法司人员,名正言顺,顺理成章;非法逮捕书、起诉书、判决书上,办案人员的真名实姓记录在案,要控告、举报他们不困难;监狱里亲手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或指使、纵容被监管的罪犯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长、狱警,犯罪事实确凿,均真名实姓。我们应该堂堂正正的控告他们、举报他们。

曝光二十余年的迫害,揭露二十年余年的罪恶,让这些血与泪的控诉,呈现中国最高司法,及各级司法,迫使参与迫害的作恶者跳出“迫害有理”的怪圈,站在被告席上审视自己的所为,以致良心的发现,良知的觉醒。我们的目地是尽最大的努力,给他们最后得救的机会,挽救更多的人。

二零一五年,海内外法轮功学员抓住中共司法“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契机,全都动起来了,须臾间二十多万人“诉江”,在邪恶迫害仍然疯狂的中国大陆,陡然树起了一道反迫害的铜墙,一座丰碑,极大的鼓舞了世人,震慑了邪恶,大量解体了另外空间的邪恶。

接下来“诉江”引起的敲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又抓住其机会给上门来的各类人员讲真相,理直气壮的告诉他们“诉江”的理由,历数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善言善语,慈眉善目,却荡气回肠,使一些体制内的人士警醒了,折服了,明白了真相,说,你们该告!这善念一出,他便给自己赢得了得救的机缘。

同修们,“诉江”与“倒查”,中共最高司法并没有规定迫害法轮功的案子不可以控告、举报,这不是我们揭露迫害,唤醒良知,救度众生的又一天赐良机吗?这不是天象的安排吗?不能等师父法讲明了我们才动,对吧?

有的法轮功学员在“诉江”中说,我目前只把江泽民作为控告对象,具体操作的人员都是受害者。“诉江”以江泽民为控告对象,给下面大量参与迫害的司法人员留下悔过自新的机会,是大法弟子的慈悲。

确实,各地的司法有对法轮功案子撤案的,退卷的,有释放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有人选择了抵制迫害,或“枪口抬高一厘米”。然而,也有一些人,长期以来拒绝真相,孤注一掷,不肯觉悟,导致司法迫害在一些地区仍然严重存在,大大阻碍了大法弟子在最后时刻救度众生。神佛在看着这一切的表现,善与恶已经分明,到了该追究具体办案人的时候了。

目前的“倒查”,可以说是继“诉江”追究首恶为开端,已经到了层层追究,具体落实到操作者的人头上了,这是不是正法的進程,与天象的安排呢?我们都动起来吧,如“诉江”大潮一样,又一个反迫害的壮举,给予人最后得救的机缘,为人类的未来留下大法弟子创造的历史。

最后,我们共同学习师父的一段法,共勉:

“目前人类的每一天都是为大法的需要而安排出来的,大法弟子在人间的表现就是留给历史的。在未来不同历史时期宇宙中如果出现破坏大法或生命有不同的表现时大法将如何正法、使一切圆容不破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就是在创造未来,当前三界内的一切也都是为大法而存在。大法在魔难中圆满了一切的时候,迫害大法的邪恶都将结束。”[1]

本文只是个人浅悟,抛砖引玉,如有不当之处,无条件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什么是功能〉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