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凌海市公安局局长王凯遭恶报被调查

更新: 2021年08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陆消息,辽宁省锦州凌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凯,男,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出生,满族,辽宁省锦州北镇市人,刚满20岁就当上了警察。一九九九年二月至二零零四年八月间,任北镇市公安局副局长、北镇市公安局政委。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任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政委。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锦州市龙栖湾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龙栖湾分局局长。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任锦州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局长。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凌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初期,王凯是北镇市公安局副局长。他看到升官发财的机会来了,就泯灭良知,开始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

二十多年来,王凯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导致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判刑、非法劳教、非法抄家、绑架、勒索等等。给无数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造成了难以想象的苦难,这是王凯无法推卸的罪责。

迫害事实简述:

一、王凯任北镇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的恶行

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四年,王凯在北镇市公安局任副局长期间,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卖力迫害法轮功,对本地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非法抄家、勒索罚款,办洗脑班、酷刑折磨、非法劳教等诸多手段的迫害。地毯式的对全市城乡所有法轮功学员非法传讯、审问、抄家、扣身份证、拍照、电话骚扰等。

其中,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一人精神失常;五年间,北镇地区被非法拘留人近200人次;被非法劳教几十人次;在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勒索法轮功家属的钱物。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至二零零三年底的四年间,北镇市法轮功学员被勒索罚款的就近千人次;有一人竟被勒索罚款四次;有两人被勒索近十二万元。据对全市十三个乡、镇的不完全统计,被他们勒索侵占的财物总额高达一百三十多万元,不开收据、不出证明。后来又增加被勒索的零星统计,共计142万元。

◆胡秀英,锦州北镇市沟帮子镇张家村法轮功学员,沟帮子二运五队职工。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胡秀英第二次进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胡秀英被恶警劫持到锦州市驻京办事处凤龙宾馆关押迫害。六天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胡秀英被北镇驻京办事处相关人员迫害致死。

'胡秀英'
胡秀英

◆齐素春,锦州北镇市赵屯镇金家村人。二零零一年中国新年期间,齐素春去北京上访。后被北镇市恶警非法带回关进拘留所迫害。恶警向家属勒索了10000元,才把人放回。二零零一年三月(两会期间),北镇市“610”和当地政府不法人员,害怕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而绑架法轮功学员。齐素春和许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赵屯镇政府强制洗脑。由于不配合邪恶,恶人打齐素春嘴巴子,还用脚踢她。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夜里,据称齐素春从镇政府四楼坠落,含冤去世。

'齐素春'
齐素春

◆锦州市警察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使用了一些罕见的酷刑。例如,刑之一的“大冻活人”,就是把地上泼上凉水,再把人全身扒光,强摁在地上,等人冻在冰上后,再用铁锹往下抢,人抢下来后,人身上的皮和肉就贴在地上。法轮功学员窦国军在北镇看守所因遭受“大冻活人”的酷刑后,精神受到刺激,被强行送进精神院,至今精神失常。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十点多钟,北镇市警察使用吊车打碎玻璃,从窗户入内,法轮功学员金继廷、王瑞奇、靳俊莉、张宝云等五人被绑架。同一时间,恶警闯入法轮功学员张宝云、靳俊丽家中,将两人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家中的电视机、录音机、VCD等物品被抢走;同时,恶警又闯入北镇市沟帮子镇法轮功学员孟桂秋家,将其绑架,抢走刻录机一台、光盘若干、大法书等私人物品。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马姓和李姓等至少十名法轮功学员。孟桂秋被非法劳教,被迫害致命危放回。

◆北镇市(县)政法委、公安局伙同乡镇政府的邪恶之徒,对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各种卑鄙手的段勒索钱财,不开收据,不出证明。二零零一年,一位去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被抓回看守所后,家属被勒索五万元。多数农村法轮功学员实在交不起巨额罚款,恶警们就毫不留情的把家里的电视机、摩托车、三轮车及所有值钱的东西拿走。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起至二零零三年底的四年间,北镇市法轮功学员被勒索罚款的就近千人次,有一人被勒索罚款四次,有两人被勒索近十二万元。据对全市十三个乡、镇的不完全统计,被勒索侵占财物总额高达一百三十多万元,不开收据、不出证明。后来又增加被勒索的零星统计,共计142万元。

◆北镇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小民、刘纯祥、姚成、肖玉杰等多次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屡次要挟家属必须拿钱才放人,否则送马三家劳教。不断勒索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血汗钱、掠夺财物。被迫害严重法轮功学员有张国心、陈雅春、刘源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广宁乡在市里率先办起了洗脑班,六名学员被强行拉去办班,只要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无限期延长。最后,勒索了每人3000元,才被放回家。

◆恶党“十六”大前夕,北宁公安局奉上级指示,对法轮功学员严加看管。青堆子派出所把过去曾炼过法轮功的人都劫持在一起,要每人都写保证书,不写关进拘留所。到“十六”大过后强迫每人交二至五千元钱。常兴一位法轮功学员家没钱被,送进看守所继续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廖屯镇曹屯乡领导们把全乡凡是学过法轮功的人都骗到乡上,(共130人)只要说不炼功,交1千元押金,写保证书可以回家。不放弃信仰和不交钱的法轮功学员都被逼弯腰90度,手指尖碰脚趾尖,每次长达三~四个小时。只要一动,他们就打,晚上不让睡觉。

赵殿杰、乡长郝宝珠等指使乡四名保安队恶警把学员单独审讯,只要说炼不交钱的就用皮带抽打,有姓张和姓梁法轮功学员被打得遍体鳞伤,坐不了。还有一位女学员被恶警队长艾云华打了四五、十个耳光子,被打倒在地上才罢休。恶人们轮换班酷刑折磨学员达四~五天。由于家属承受不住,只好交了一千元钱,才把人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一位法轮功学员传看大法资料,被乡派出所绑架,全乡大多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被非法搜到大法书、经文、大法师父照片的都遭酷刑折磨。并把上次交的1千元钱押金全部没收,再交两千元押金

当时有王姓、赵姓两名男法轮功学员被严重的酷刑折磨。王姓学员被打的站不起来了,饭都不能吃,大小便不能自理;一位60多岁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多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们被非法关押了十三天。有的家属害怕只好交了钱,有五名法轮功学员没交钱,被非法送押拘留所继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18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抓回来分别非法关押进拘留所、看守所。赵书记一看又有财可发,把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抓到乡政府不让回家,逼迫交五千元钱罚金。没有钱的,遭强行抄家。

陈屯村的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仅有的电视机、录音机、粮食等财产被抢走。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家里贫穷,一看没有啥可拿的,就把仅有的三袋花生种子抢去。那次全乡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八人被勒索一~两万元钱,使原本贫困农民的生活雪上加霜。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位女法轮功学员因贴真相条幅,被廖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遭政保科恶警刘纯祥非法提审、毒打,拽头发往墙上撞,打嘴巴。后被非法劳教,政保科的恶警李纯志、肖玉杰(女)将她绑架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因身体被迫害严重拒收。恶人逼迫家属交5000千元钱,被放回家。

二、王凯任龙栖湾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局分局长期间的恶行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晚,锦州市姚素秋、李忠云、马玉莲、李桂如、王金生五名法轮功学员因发真相小册子,被锦州松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遭非法审讯。警察勒索每人家属8000元钱。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岳春秀、杨凤英、姜凤贤、金凤茹、赵淑君、王志娟在锦州龙栖湾经济开发区娘娘宫乡崔屯讲真相时,被龙栖湾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抢走手机、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其中的五人(王志娟已回家)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

三、王凯任锦州市滨海新区(开发区)分局长期间的恶行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王凯任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长期间,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任期两年多的时间里,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五年。多人遭绑架、骚扰、勒索钱财。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晚上六点多钟,法轮功学员韩俊达被开发区国保支队、杏山街道派出所多个警察强行入室绑架、抄家抢劫,过程中警察没有出具搜查证,没有第三方在场,也没有列明物品清单。韩俊达被非法关押锦州市看守所。七月上旬,韩俊达被非法批捕。八月中旬以后,滨海新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被开发区检察院两次退卷回国保支队。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国保支队的第三次构陷。四月十日,辽宁锦州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开庭审理、没有征询代理律师的意见的情况下,枉法裁定滨海新区法轮功学员韩俊达维持原判(19个月)。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上午,锦州滨海新区法轮功学员唐素云、刘翠梅、才桂艳、代平在七里河讲真相时被恶人构陷,遭杏山街道派出所警察绑架至锦州看守所,四名法轮功学员全部被非法判刑。代平被非法判刑五年;唐淑云被非法判刑两年(家属说花了几万元了);刘翠梅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柴桂艳被非法判刑一年。上诉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被锦州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下午4点多钟,锦州滨海新区王家派出所4个警察到开发区王家窝棚街道法轮功学员李凤霞(67岁)家,刑警、国保警察共20多人,以诱骗手段劫持将李凤霞劫持到派出所。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被绑架的锦州滨海新区法轮功学员戴平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十点多,多名杏山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李桂艳家,将其绑架;下午1点左右又绑架了正在工作单位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华艳茹。两人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数小时后,于当日下午陆续放回。

二零一五年七月初,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杏山派出所警察不断骚扰并绑架、勒索实名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四家子村绑架了一名法轮功学员,并勒索了1500元;黄屯村绑架了两名法轮功学员,各勒索了3000元;绑架了安子山村的法轮功学员姚少园并将其行政拘留十天;另有四名该村的法轮功学员不断被骚扰;古井子村骚扰了一名法轮功学员。

六月十八日至六月十九日晚六点多钟,锦州市滨海新区王家窝铺派出所警察以查户口为名、电话骚扰辖区三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下午,锦州开发区法轮功学员杨凤英、徐学荣去孙家湾发福字讲真相中,被绑架后,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晚上,锦州市滨海新区法轮功学员李万平在张贴真相粘贴时,被不法人员绑架到派出所,被非法拘留十天。

四、王凯任凌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的恶行

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份至十月间以来,在所谓的“敲门行动”中对法轮功学员骚扰更加严重。从市内到乡、镇,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二百多人遭到不同程度的骚扰,而且是反复多次去敲门。中共不法人员主要采用录像,拍照,逼迫签字,问还炼不炼了,问电话号是多少等不同方式;直到二零二一年初仍然未停。利用所谓的“敏感日”、“清零”等借口,对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包括骚扰、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庭审、非法判刑等等。由于中共的信息封锁,这里曝光的迫害实例只是一部份。

◆凌海市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的地区有:凌海市内法轮功学员、双羊镇、石山镇、白台子乡、柳条沟、刘二屯、建业乡唐家村、王家屯、大业、下家村、姚家村、李丰村、黄土村、新立村、建业乡王家村、何屯村、边防哨所、机房村、四合村、三合村、谢屯乡等等。

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石艳杰两次、孙静、张国清、高永财、华凤玲两次、邱春生两次、齐桂珍、梁锦军三次、赵秀兰、刘春梅、曹艳、王素贤、康燕、康云、王素芝两次、于桂荣、张玉安、李迎春三次、王宝华等。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十九日,锦州市×教支队长李嵋珊伙同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跃等,有预谋的对凌海市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绑架、经济勒索,被非法抄走的东西折合金额为三十余万元,勒索现金数额为四、五十万元,总计金额达七、八十万元。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凌海市建业乡三合屯法轮功学员张立安(张玉安)、高房子李秀平、张营、田娥四人,在三合集讲真相救人时,被数名便衣警察绑架。因张立安年纪大了,下午三点后放回家。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送劫持到锦州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凌海市法轮功学员李岩、陈姓、张敬文、赵秀芝在明珠广场讲真相,被当地公安局国保大队便衣绑架,李岩、陈姓两名法轮功学员于当晚回家。张敬文、赵秀芝被非法送往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中午,锦州市国保大队、凌海市国保大队、凌海市双羊镇派出所,出动多辆警车、数名察,去双羊镇五旗村法轮功学董丽家非法抄家,后又去双羊镇四方屯张秀琴家非法抄家,未出示任何证件。后将她们二人绑架到锦州市拘留所,张秀琴被非法拘留十天,董丽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十点多钟,建业乡三合村法轮功学员张玉安,被建业乡三合村关凤宝带领建业乡派出所三个警察绑架到建业乡派出所。下午三点后放回家。被抢走全部法轮功书籍、讲法光盘三套和三盘、影碟机一部、日记本二个、手抄《转法轮》书一部、教功带一盘、还有自封袋及真相资料。

◆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上午十点多,凌海市法轮功学员李晓环去石山集讲真相、劝三退,被石山派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后将她绑架到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因到拘留所检查身体不合格被拒収,于当晚放回。

◆七月十六日,在凌海市沈家台集市被绑架的义县高桂秀、罗香银于七月二十一日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文环、崔金香在锦州凌海市余积镇臧东村讲真相时,因臧东村村长王国东的恶意举报,被凌海市公安局余积镇派出所绑架、抄家,后在锦州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凌海市法轮功学员刘丽娜、刘丽辉姐妹二人去义县老君堡集市讲真相时,被义县张家堡派出所四个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晚上七点半左右,凌海市建业乡派出所警察开着一辆警车,闯入建业乡唐家村王家屯法轮功学员高永才、袁英敏家中,强行抢走大法书籍数本后,凌海国保警察把高永才、袁英敏强行带走。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盘锦市羊圈子镇法轮功学员魏素芬、凌海市法轮功学员李颖在石山镇集市上被凌海市石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在锦州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将盘锦市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法轮功学员赵凤、陈贵兰送进监狱。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十点左右,建业乡新安村法轮功学员闫丽君在松山集市上讲真相时,被松山派出所绑架。然后伙同锦州公安分局二辆警车十来个警察,到闫丽君家中非法抄家,连90来岁的婆婆的屋都没放过,老人受到惊吓。所有法轮功书籍、真相台历、炼功音箱被抢走,闫丽君被非法拘留15天。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凌海市法轮功学员开三轮车去锦采新区大集发放大法真相期刊、单张挂历、劝三退,被恶人诬告。十一点十五分,在闫家镇派出所所长张春雷带领下,七、八个警察、协警等一齐出动,绑架了七名法轮功学员:张丽英、王宝芹、梁锦君、王丽华、杨春友、周永林和孙继萍。

下午他们家都被非法抄家,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大法资料、打印机、电脑、纸张等私人物品都被抢劫一空(因周永林家中无人,具体抄走什么不详)。一名法轮功学员因家属不配合,未抄成。

一月二十、二十一日,五名法轮功学员家属每家被勒索几千至上万元钱不等,法轮功学员陆续被放回。周永林、孙继萍夫妇二人因家中无人(儿子在沈阳工作,因疫情被控不能回家),被转到凌海国保大队。二人在锦州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下午,凌海市安屯乡法轮功学员苏秀敏、来她家做客的盘锦市盘山县欢喜岭村法轮功学员李秋连,同时被凌海市安屯乡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直到发稿时仍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盘锦市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法轮功学员赵凤(女,五十多岁)、陈贵兰(女,六十多岁)在锦采新区大集发大法真相、劝三退,被凌海市闫家镇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构陷案卷已送到凌海市检察院。

◆凌海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红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遭绑架。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北京维权律师去凌海市检察院公诉科,为王玉红阅卷,经交涉沟通,律师依法提出退卷建议。

六月三十日上午,凌海市检察院公诉科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凌海市国保防控大队。后遭凌海市国保再次诬陷,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两万元。上诉遭锦州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王玉红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二十二年来,法轮功学员虽然承受着残酷的迫害,但一直在危险中向世人讲述着法轮功真相,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中国人被中共邪党的谎言所欺骗。因为天理制约着一切,谁做了坏事,谁就得偿还。

在此真心希望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赶快觉醒,天理报应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希望他们能从同行、同事们遭恶报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快快醒悟,迷途知返,并利用自己的工作之便,保护法轮功学员,赎回这些年迫害法轮功的罪过,择善而从,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使自己和家人走向新生。

王凯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