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刚是新华劳教所积极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策划和教唆劳教所里的犯人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此次邓刚被查,是善恶有报的又例证。
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是座人间地狱,这里对法轮功学员用尽各种最恶毒、最凶残的刑具和方式,包括各种毒药,包括利用各类流氓犯人做直接打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最邪恶的迫害、最灭绝人性的折磨、最歹毒的虐杀。不但在全省,即使在全国劳教所中,也是少数几个迫害最酷烈的劳教所之一。
邓刚,男,汉族,一九七二年六月生,重庆云阳人,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任四川省新华劳动教养管理所四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任六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任六大队三中队中队长;二零零三年一月任管理科副科长,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七大队大队长,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任警戒科科长,二零零八年三月任管理科科长。二零一零年九月任四川省大堰劳动教养管理所党委委员、副所长。 二零一四年八月任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 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今,任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级高级警长。
邓刚是新华劳教所积极迫害法轮功的恶警,曾经丧心病狂的策划和教唆劳教所里最邪恶的劳教人员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邓刚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先后任六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和中队长。六大队三中队和二中队都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中队,特别是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以后,新华劳教所用“转化”一个大法弟子,由过去奖励一万元人民币奖金增至两万元人民币奖金作诱饵,使得恶警更加无法无天,不但摧残大法弟子的精神,还大量使用酷刑。超负荷训练折磨与体罚更是家常便饭,手段就是把大法弟子集中到六大队强制洗脑。
以下是邓刚在六大队任职期间的部分案例:
1、邓刚是迫害致死大法弟子李欣泽的直接凶手
李欣泽,男,五十一岁,四川内江威远人。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李欣泽被绵阳市新华劳教所用电击等酷刑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七月中旬,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所长赵泽勇、管教科长余新才等人策划了又一轮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迫害。恶警们利用那些吸毒犯、抢劫犯、盗劫犯出面,采用的是见不得人的、流氓至极的手段,如:体罚、剥夺正常睡眠、暴晒、殴打、不让上厕所、围攻、谩骂、高温烘烤等手段,连五十至六十岁的老人也不放过。
李欣泽从七月开始就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遭受折磨,每天只有三、四小时的睡眠,甚至更少,长时间的被折磨,在盛夏的烈日下,邪恶之徒故意在下午两点过后逼迫法轮功学员跑步,做一百个上下蹲,跑不动了就两个人拖一个人强制跑,直至倒地。有时邪恶之徒把法轮功学员关在其他法轮功学员看不见的角落,进行拳打脚踢、掐大腿神经、乳头,强行送入高温火窑中烘烤。
二零零二年八月,李欣泽在四川绵阳市新华劳教所遭受酷刑,被电击四十分钟并戴脚镣。在一个多月的残酷折磨下,五十多岁的李欣泽身心交瘁,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和“转化”书”。二十多天后,李欣泽清醒过来了,写下“声明”,表示要坚修大法。当天晚上,邪恶警察杨小龙就再一次折磨李欣泽至深夜二点以后。李欣泽去世前连续几天都是清晨两、三点回监舍。
李欣泽被迫害致死后,劳教所为了封锁消息,编造谎言,编写了大量的假材料,让精神病医生做假分析报告,愚弄、欺骗李欣泽的家属,反过来诬陷大法。游仙区检察院的报告中心也隐瞒了李欣泽被迫害的事实,妄图逃脱罪责,颠倒黑白。迫害李欣泽致死的直接责任人:邓刚、赵泽勇、余新才、朱大队长、何学灵、青国权、仁青达吉、杨小龙、游仙区驻新华检察官。
李欣泽死后的几个月,邓刚因为迫害有功,被江氏集团提升为管理科副科长。
2、四川法轮功学员杨筑小时得过小儿麻痹症,身体很瘦弱,个子较小。阴险恶毒的六大队三中队队长邓刚故意胁迫他到砖窑劳动,干普通劳教也要身强力壮的人才能干的活,拉重车,进火窑之类的超负荷重体力劳动。
在严酷的折磨下,杨筑吃饭时双手都在剧烈颤抖,几乎拿不稳碗筷。再加上长年累月的精神折磨,人身攻击,辱骂……,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羸弱的杨筑有时四肢近于瘫痪,无法下地走动,生活不能自理。在这种情况下,邓刚等恶人(知道自己的罪行见不得人)仍然把他单独隔离开,不通知家属,不让别的坚定的大法弟子接触他,封锁消息,继续精神迫害。
3、四川省广元苍溪县何永粒自诉他在绵阳新华劳教所遭受的惨无人道的迫害和故意谋杀。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日报道节选:五月的天气很热,监室人也多,法轮功学员与劳教人员关在一起,在刑事犯中找最邪恶的人来包夹法轮功学员,两、三天不“转化”的学员就分下大队,我分到六大队三中队“转化”,监室十五人,成天坐矮凳子,军姿,前后有包夹监视,不准说话。只准听他们诬蔑大法的教材,和看录像。每个监室有一正副班长,都是指派最邪恶的刑事犯担任。在烈日下军训,不“转化”的学员,包夹和班头随时殴打学员。
每个中队向所里承包,与经济利益挂钩,“转化”率要达到百分之八十,不管用什么办法。这样恶警中队长邓刚,副中队长何、刘就更加猖狂,胆大妄为,趁机捞取政治资本想立功往上爬,加剧了迫害的因素。
和我一起到三中队的几十名法轮功学员,“攻坚”后剩下十几位了。“攻坚”还在持续,还在升级,晚上不准睡觉,白天超时在烈日下军训,上砖厂干苦力,对不“转化”的学员,九个包夹把我们推进刚出窑温度极高的窑内,把窑口堵住,用高温烧烤我们,身体难以忍受,当时火红的砖头,人在里面感觉瞬间头发都在燃烧。我抓住一个包夹不放,他一点也受不了,便往外跑,堵窑口的恶人才让我们出来。
4、沈小都,五十六岁,成都大法弟子。其爷爷为沈钧儒,民盟主要创始人之一,第一任最高法院院长。即便如此,沈小都也没能逃脱在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的各种折磨。
沈小都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送至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六大队三中队,因为收回被欺骗后写的“保证书”,沈小都被迫每天长时间站、蹲军姿(恶警打着“训练”借口进行的超体能的折磨方法)。长达四个月,沈小都被迫每天只睡三小时觉,有时甚至只睡一小时。
在天气最热的时候,被几名“包夹”拖着跑圈。“包夹”二人一组,跑累了轮换。跑到不能坚持后,围着篮球场走“鸭子步”(双手交叉抓脚踝关节蹲着走路),然后又是上下蹲……直到恶警认为折磨够了为止。即使这样,上楼后一身臭汗也不允许洗漱。恶警又指使“包夹”揪其脸部、身体各处,令其胫骨间夹一书坐军姿,不准书脱落。同时又用竹筷弹其手指、指甲,致使其右手无名指之瘀血十个月后方消失。然后又强迫沈小都做几百个上下蹲。
自古善恶终有报,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是对大法犯罪,罪大如天。邓刚现在的落马,只是报应的开始。希望公检法人员引以为鉴,守护良知,停止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