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押三十七天 正念走出看守所

——见证“真善忍 法轮大法好”法力无限

更新: 2021年06月10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六日,我被绑架至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七月二十四日,在师父的慈悲加持下,正念闯出。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六日,我在对一群中学生讲大法真相时,有的学生把我恶意举报,我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几小时后,我被转到另一派出所。在派出所的整个过程中,我就是不配合,零口供、零签字。当晚,又被关到区看守所。在去看守所的路上,我不停的喊着:“真善忍!法轮大法好!”

过了几天,一个上午,一男警察(没穿警服)恶狠狠的对我说:“你来这什么手续都没有,现在跟我们出去拍张照片。”我说,大法师父告诉我说:“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认”[1](接着在心里想:“它们就不敢干,就都能解决”[1]),我不配合你们,不跟你们去。男警察又恶狠狠的说:“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到时叫几个人拖你去!”我说:“我没有违反宪法,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我没有错,不去。”男警察再次恶狠狠的重复他的话。我就一直喊:“真善忍!法轮大法好!”这时,一女警就说:“算了!算了!”他们就走了。

随后,我就一直发正念,清除邪恶因素。过几天,警察叫“仓头”给我一张拘捕一个月的单子(到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我看了一下,马上撕掉。

过了几天,有警察、保安两次拿手铐来要提审我,我再度坚定正念,他们问什么、讲什么,我只说:“真善忍!法轮大法好!”他们很快的就又走了。

“仓头”三次都对着全仓的人说:她一喊“真善忍!法轮大法好”,警察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在仓里就是发正念、背法、炼功、讲真相助师救人、向内找(找到这次被迫害的原因:不注意安全,自以为是的心、显示心、欢喜心等)。

每天早上四点十分左右,我起来学法,中午不睡午觉,也学法。不穿囚服(后来,她们把我衣服扔掉了,只好穿了)、不报数、不下蹲、不做操、不读监规、拒绝他们叫请的律师、不签名(除了家人送来五百元钱,我签了名)。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管仓的女警问“仓头”我这段时间怎么样,“仓头”还没回话,她自己说了:“只是不按作息时间睡觉,其它都没有什么。”就走了。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上午,一位女警察(检察院的)在窗口叫我过去,说:“你的案子已经迁到我们检察院了,现涉及到有关法轮功。”我不配合,并强调自己没有违反宪法,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允许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她问什么,我都重复以“真善忍!法轮大法好”回答她,很快她就走了。

她走后,我心不稳,不踏实,马上想到其他同修被非法开庭,又被迫害到了监狱。那我是不是被非法开庭时,助师救众生呢?我走到“仓头”跟前,问她:“我刚才是否对警察的态度不好?”师父似乎借她的嘴回复我:“你就讲你师父说的话就行了。”我心里马上踏实了,稳了。就是要不配合,被非法开庭,这不是师父安排的路。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警察又来说要“提审”我,我还是说:“‘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认。’[1]我没有违反宪法。”警察又问我,我就再回答:“真善忍!法轮大法好!”警察很快又走了。

过了一、二天,“仓头”叫我过去说:你看你现在这个样子!(意思是“转化”算了,可以出去)我坚定的说:“你都知道我们没有错,师父叫我出去,我就出去,师父不叫我出去,我就在这里证实大法。”她说:“好吧。”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晚上大约八点左右,说要放我出去。“仓头”马上帮我换衣服。仓门打开,警察对我说:“现在放你回家,你在纸上签个名,就放你出去。”我说:“我不会签名的,也不跟你出去,我只跟我家人回家。”再度坚定表达自己的意志,并说:“真善忍!法轮大法好!”我转身回了仓内。

仓里的人都急坏了,都来劝我,都说我:“不签名,肯定是出不去的,这次签名,不同以前的签名,你家人在等你呢。”

我心里很踏实,我想:师父说了算!就发正念。一下子,门又开了,一个警察(暂称J,他不用请示别人,自己可以做决定)让我签名,我又重复那三句话,他们想叫我戴手铐出去,我不戴手铐,喊着“真善忍!法轮大法好!”

走出仓房,到大厅,一看家人没在大厅,我对警察J说:“我不会跟你们走,‘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认’[1]。”警察J说:“好吧,你把你最亲的人的电话号码告诉我,我叫他来接你。”

他打通电话说:“你来接她回家吧。”接着,把电话给我,叫我和我丈夫说了几句,就挂机。这时,我就一直发正念、助师救人讲真相。警察J说他不听。

这时,我听看守所的警察问J:“怎么不早叫她家人来接呢?”警察J没回答,想了想,对看守所的警察说:“我来提审她多次,她都不配合,怎么办呢?只能撤案了。”

我在那边跟围着我的保安讲真相,等我丈夫来电话了,警察J叫我走。

我发着正念,走到大门口,右边是几个警察玻璃窗房间(电子门),左边是三个武警在玻璃房站着(武警开门,两边的门都开,才能走)。警察J说:“你進来不配合,出去也不配合,去那(指右窗门)边站着。”我不去,没听他的。

计算机房那边一个警察手拿着一张纸说:“你叫什么?”我说:“某某。”他又问:“你家住哪里?”我说:“真善忍!法轮大法好!”他進了计算机房,几个人在那很忙。一个警察说:“找不到。”另一个说:“没找到,开不了门。”

警察J跟我说:“那你就回仓吧。”我心里踏实的想,师父说了算,因家人在外等着,师父要我回去,就发正念清除邪恶,请师父加持!

几分钟后,听到玻璃窗房间的警察说:“行了,可以开门了。”

警察出来跟我说:“你去那边(即左边)喊几句你经常说的那几句话。”我就去了大门左边,对着那三个武警喊了三次“真善忍!法轮大法好!”那个武警说:“行了,开门了。”

我就出了门,直往大门出去。出了大门,警察J跟我说:“你跟家人回去吧!”他掉头回了看守所。

等我上了家人的车不久,见一辆小面包警车也开出了看守所。等我们到家的时候,那辆小面包警车已经停在那里了。

历经三十七天,在师父的慈悲保护和加持下,我终于闯出看守所,回到了家中。再一次叩谢伟大、慈悲的师尊!

这次我最深的体会就是,信师信法,不配合警察的迫害。师父说:“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2]同时用“真善忍!法轮大法好!”解体邪恶因素,师父说:“真善忍三字圣言法力无限 法轮大法好真念万劫即变”[3]。走正自己修炼的路,做好三件事、向内找人心和炼功。

以上是我的交流,不符合法之处,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第二部份)》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3]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四》〈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