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检法合伙构陷 七旬廖淑兰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21年04月05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近日获悉,重庆市长寿区七旬法轮功学员廖淑兰(女),被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廖淑兰二零二零年五月被渡舟镇警察绑架、抄家,当晚以“监视居住”的形式放回家;二零二零年十月被长寿区警察从家中绑架到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

警察入室绑架抢劫、捏造所谓“证据”

廖淑兰老人,家住重庆市长寿区渡舟镇胜天村。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早晨,廖淑兰被居委会一个姓王的工作人员(女)跟踪。当她看到廖淑兰给一个赶集的人讲了大法真相后,那个人很乐意接受大法真相,于是廖淑兰又拿出一本小册子给他。跟踪在后面的王某立即冲过来,把廖淑兰扭扯住,并恶意报了警。

廖淑兰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渡舟派出所。五月十三日下午六点左右,派出所对廖淑兰非法抄家,抢走一些法轮功书籍和资料。派出所以此作为迫害证据,对廖淑兰采取“监视居住”,当晚九点,廖淑兰才回到家中。

廖淑兰已经七十多岁,本来法律规定对七十岁以上老人的盘问时间不能超过四小时,渡舟派出所明知故犯。

检察院、法院违法构陷判刑

渡舟派出所在长寿国保和六一零的指使下,一直在收集对廖淑兰的构陷材料。他们把案件移交给长寿区检察院后,长寿区检察院又移交给江北区检察院。江北区检察院是重庆市专门指定审理迫害法轮功案件的一个检察院。

廖淑兰聘请了北京黎律师。黎律师在阅卷后,给江北区法院指出,案件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其他公民采取跟踪本身就是违法的,而且她根本就没有执法资格,根本就没有权力对廖淑兰身体进行控制。

于是,江北区检察院又做假,在起诉书上说王姓工作人员是偶然遇见廖淑兰发资料的。

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半,廖淑兰,被长寿区警察从家中绑架到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北京黎律师到庭为廖淑兰辩护。庭审结束后,法官既没有宣布判刑,也没有裁定收押。廖淑兰老人后来回到家中。

长寿区六一零擅自指使渡舟派出所警察将廖淑兰送到位于渡舟三好村的看守所。这是又一次严重的违法行为。

据政法委内部人士透露,廖淑兰一案本来江北区检察院和法院两次退卷,长寿区国保和六一零从中作梗,通过重庆六一零强制要求江北区检察院法院接手。

近日获悉,廖淑兰,被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

曾经多次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廖淑兰几次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迫害,累计陷冤狱四年半。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一日深夜,廖淑兰被重庆市长寿区渡舟镇警察绑架、抄家;在绑架的过程中,廖淑兰被恶警毒打。廖淑兰在被非法关押迫害四个月后,被劫持到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四大队非法劳教迫害一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廖淑兰在但渡镇发真相资料,被但渡镇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长寿看守所迫害,后被重庆市长寿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一二年底被劫入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廖淑兰被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分局、渡舟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当晚被放回家。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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