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律救人的过程中要重视发正念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文只是浅谈发正念在善用法律救人中的重要性。

大陆各地区无论出现哪一种打着法律名义的迫害方式,都是背后邪灵在操控着公检法人员侵害修炼人的各种权利,那些被邪灵操控的公检法及政府部门的人员,就是劫匪邪灵绑架的人质,这些人质的所言所行只是背后劫匪邪灵的各种伎俩而已,修炼人不为其所动,也始终不改对这些人质的慈悲救度,这为他的善就解体着背后的劫匪邪灵,就在解救着这些人质。

记得二零一五年,全国大法弟子起诉江鬼,明慧网在初期就发表了多篇关于重视发正念的交流文章;二零一九年明慧通告出来后,明慧网也有关于重视发正念的交流文章;“清零行动”开始初期,明慧网还是有关于发正念的交流文章。

并不是说单纯的发正念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而是修炼人的三件事中,学法炼功和发正念真正到位的时候,讲真相救人自然水到渠成,那真是整个人都溶在收救众生的喜悦里,人世间的一切都是为收救众生让路,包括所有的迫害形式,都是众生向大法弟子的一种求救;所有的看似推诿和困境竟然都是修炼人向上提升的台阶,那就是纯纯的归正自己,一步步在归正自己的过程中,收救着与自己有缘的众生、传播着大法的真相。

发正念的过程中,不同的心态,也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二零一八年,一位同修因为以前曾被迫害,这次法院扬言要重判,尽管很多大法弟子想尽了各种办法给他们讲真相,但主审法官一直表现的很邪恶,到开庭头一天,有个知道消息的外地大法弟子觉得应该发正念让他遭报应,这也是为他好,这个同修的正念很强,对这个法官没有任何怨恨心,一心想救他,结果一个正念发过去,法官随即住進了医院,这庭也去不成了,法官知道遭报应了。闹剧草草收场,当时同修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多,换人开庭后没多久,同修回家了。

一位新学员被不明真相的丈夫(其夫有外遇)举报進了看守所,其母亲是个老大法弟子,对女婿非常怨恨,发正念让女婿遭报应。母亲的状态越来越不好,最后腿也盘不上了。听说女儿当庭“悔过”,后被重判。

有时有正念的一句话,就会得到师父的加持:今年二月份有同修参与小区发资料,感觉自己这一组有被迫害的物质在空间场中飘荡,一个同修做事心起来了,另外一个有被迫害经历的同修压力很大,还有一个同修听到有人向物业反映,同修想起明慧网同修们交流中的一句话——“我是助师正法来了,不是承受迫害来了!”就这么一想,同修在似睡非睡的梦中看到:师父在空中讲法,面前有个桌子,师父一抬右手,钻石样的能量团出现,有声音提醒同修“快看”,只见能量团瞬间象瀑布一样打出来(感觉是由法轮构成的瀑布样的白白的功),这些功在空中迅猛的走了一段距离,忽然变成几排和平鸽在虚空中奋力飞翔,一只落到同修的手上,然后又从同修的手上飞到右下方一个男士的身上。然后又飞过来一只,落到了另一个同修那,然后又从那个同修那飞到这位同修的手上。当时同修非常感恩师父鼓励弟子们正念正行!

有一位同修说:有时觉得得修出强大的正念、发出的正念(一念)才真的能救人。法律被邪党滥用这么多年,也让很多善良的大法弟子有“谈虎色变”之意,所以在大法弟子中普及必要的法律知识也是在增强大法弟子的正念。每个同修的境界是慢慢升华上来的,师父在有序的安排。多学法,多看明慧交流文章就会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同修们运用法律救人的能力也在随着整体修炼進程不断提升。

另外,善用法律救人的主线是“救人”,不是单纯的法律技能的运用。

当同修在正用法律救人的整个过程中,围绕着“救人”这条主线去做的时候,那么救人的机制,在同修发出“救人”意念的那一刻已经形成,布满同修所在的整个场。另外空间师父也已经安排好了救人的路,同修只管去走。与这件事有关的公检法人员就在这个场的机制带动下,在自己所在位置等待着听闻真相。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那就是当事同修向内找归正自己的过程。

救人的过程中,需要修炼人纯纯的达到修炼人的标准,出现微妙的人的意念都会使事情发生骤变。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只要同修把住救人的意念,事情仍有回转的机会。往往发生骤变的时候,我们把住救人的主线义无反顾的继续往下走时,会发现事情的变化竟然超乎自己的想象,众生对真相的接受出奇的好,那真是在等、在盼。

二零一九年,有一位同修去当地检察院,向检察院递交《不予批捕申请书》。走在路上,同修感慨为什么只有自己一人前往公检法部门?此念刚一闪过,同修看到另外空间有一条路直通向公检法部门,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在路的一头等待同修给其讲述真相。那是讲真相救人的过程,并不是依据法律规定递交法律文书维权的过程。那条路是地毯铺成的,同修就走在那条地毯铺就的路上,一路上轻快的、喜悦的、蹦蹦跳跳的往前走。那一刻,同修感恩的泪水夺眶而出,原来师父将路早已经铺好,自己只是在上面走。

走到今天的修炼人,每个人都非常有能力,每个人都非常了不起。每个人在运用法律方面各有方式,那是一个个走在神路上的修炼人各自的功能展现,所以不会是千篇一律的,也不会有哪两个是一模一样的做法。

同修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款和相关的法律程序,如何具体的操作?以及针对法律文书、真相信、面对面讲真相如何有机的运用?这些智慧全部来自于法。参与的同修只要重视学法、重视炼功,重视发正念,就会清晰的知道每一步怎么走、如何走、如何应对各种各样的推诿和威胁。那是对修炼人安排的一个个考题。当一个个考题我们正念面对后,发现原来运用法律救人的过程,是师父让自己飞速提升的一个机会,那真是偏得。

记得二零一二年,有一位同修被非法劳教,同修在劳教所里想要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但是苦于不知道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同修每天在心里不停的想啊想啊,只是琢磨如何写复议申请,心中丝毫没有自己不懂法律、不会写法律文书的畏难和顾虑,就一念,一定要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对自己的非法劳教决定,要让众生明白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有一天晚上,在梦中,同修看到了成文的复议申请书。同修一下子从梦中醒来,趴在床上将梦中所见的复议申请书全部照抄下来,递交给了当地的劳教委,要求依法撤销对自己的非法劳教决定,要求相关部门追究参与迫害的警察依法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位同修一心想提起对迫害元凶江鬼的控告,却不知道刑事控告状的格式,就坐在家里不停的发正念,解体另外空间干扰自己诉江的邪恶因素与生命。后来,在发正念的过程中,同修看到刑事控告状的格式直接显现在自己眼前。同修在心里问:如何针对民事部分写诉状呢?耳边一个声音说:将控告人改为原告人,将被控告人改为被告人,事实理由部分的内容不变,就可以了。同修随后按照眼前的格式写出了对江鬼的刑事控告状,在六月份通过快递公司投递到最高检、最高法。

修炼中,每一位修炼人都在各自不同的境界里见证过太多大法的神奇和师父的无量洪恩。今日里,大法弟子们一起善用法律救度众生的过程中,也都在实践着神行于世、助师正法的神圣与威严。常人的法律,对于走在神路上的修炼人而言,只是为救人随意而用。

个人浅悟,不妥之处还望同修慈悲指正。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个人当前的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