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枉判四年 天津宁河区王淑敏今何在?

更新: 2021年03月30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天津法轮功学员王淑敏被绑架关押。两年来,历经非法批捕、庭审、判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得知,王淑敏被宁河区中级法院维持冤判四年,此后,家属再没有收到中共公、检、法的任何通知告知王淑敏的下落,至今仍无法确定。

绑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宁河区公安分局芦台镇派出所警察及居委会人员,闯到王淑敏家,问王淑敏和她的丈夫刘松山,是否还炼法轮功?王淑敏说:炼。刘松山没有炼了。

警察拿出搜查证,开始非法抄家,抢走她的法轮大法书籍、两台打印机、两台电脑等私人物品,并将王淑敏和刘松山绑架到派出所。刘松山后被放回。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刘松山到派出所询问王淑敏什么时候回家?并索要被抢走的手机。警察答复:刑拘王淑敏,然后判刑。

刘松山被非法扣押。警察第二次非法抄家。刘松山在非法扣押期间,心脏病发作,警察才把他放了。

刘松山经不起惊吓和骚扰,被迫流离失所,远走他乡。芦台镇派出所到处找他,警察还去了北京他儿子家以及宁河区丰台镇王淑敏的娘家找他。

那时,王淑敏被非法关押到宁河区看守所。

枉判四年

此后,王淑敏被宁河区公安分局、芦台镇派出所警察构陷到宁河区检察院。二零一九年九月,宁河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两次退卷。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公、检、法相互勾结,王淑敏被宁河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庭审。王淑敏当庭质问公诉人:什么是法律实施、什么是×教组织等。公诉人常宁根本答不上来,却把两高(中共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解释当法律,当律师予以纠正时,他当庭恼羞成怒。

二零二零年九月初,王淑敏被宁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王淑敏不服,上诉到天津市第三中级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律师接到天津市第三中级法院违法裁定:维持冤判四年。

王淑敏今何在?

王淑敏被天津市第三中级法院违法维持冤判后,一直下落不明,在看守所、监狱或洗脑班?家人无法得到官方消息,经多方打听,仍然无法确定,例如:

一说,王淑敏被冤判后,已从宁河区看守所送到天津某地“学习”(即洗脑班迫害)。一至两个月后,再送监狱。那么有人猜测,一般法轮功学员在天津杨柳青西青监狱被洗脑迫害。但是,家人没有收到公、检、法、看守所、监狱的任何消息。

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有从宁河区芦台看守所出来的人说,王淑敏又被截回到了该看守所;就是说,在六日之前,王淑敏已到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消息,王淑敏已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

后经多方打听,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得到无法确定的消息说,王淑敏又被劫持到天津西青监狱,预计三个月后,被下队,那么目前可能又是在洗脑班被迫害。然而,家人不知道这个西青监狱是否就是天津女子监狱?还是杨柳青的西青监狱(下队前被洗脑处)。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所谓法制社会,非法关押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利用黑监狱肆意关押、判刑,强制法轮功学员失踪。

中共迫害法轮功,颠倒了中国所有的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地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随意抓捕、入室抢劫,甚至公开勒索钱财;检察官肆意构陷、捏造罪证罪名,很多法官在堂堂法庭上也执法犯法,枉法犯罪。这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从这种意义上说,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