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次去利益心和为私为我的心

更新: 2021年12月07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婆婆去世前,我与公婆相处很好,我们不在一起过(因房子小),他们住的房子是我们给买的,离我们很近,三分钟就到了。公婆共有三个儿子,那两个在外地离的远,因此照顾公婆自然就落到我们身上。

婆婆去世后,公公找了个后老伴,比公公小二十多岁,和我们一般大,在后老伴来之前,为了避免以后发生矛盾,事先把该提的要求该交代的事情都说清楚,能接受就成,不能接受就不成,双方都有见证人。当时讲的很清楚,婆婆去世后我们给公公凑了五万元钱,是给公公应急用的,这个钱不能动,只花公公的工资钱(当时每月工资三千七百元,现在四千二百元)在乡镇生活足够用,还会有剩余。家里的其它东西,公公走后全归她,他们可以住我们买的房子,只有居住权,产权是我们的。

当时都答应了,可是几个月后,公公就偷偷的把钱借给了后老伴的子女,当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有点不高兴,因为这钱与后老伴没有一点关系,这个利益心有点被触动了,但还是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如果未修炼大法,我会逼他们尽快还钱的。我告诫自己,我是修炼人,不能混同于常人,我是修真、善、忍的,对人要善,要包容。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问题,遇事先考虑别人,并且师父的法我一直记在心里,“修去名利情 圆满上苍穹 慈悲看世界 方从迷中醒”[1]。每当利益心返上来的时候,我就背这首诗。同时用真、善、忍来约束自己,过一段时间,一切都过去了,就象没发生一样。

丈夫是个孝子,平时公公有病住院除去医保报销外,剩下的花销我们全包,有时住院押金交多了,出院结账剩余的钱他们就留下了,每年在公公身上的花销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可是我们也不是很富裕,我俩的月收入现在只有八千多元,儿子没有工作,身体不好,每月吃药也得几百元,每月还房贷三千三百多元,每月都要节省着花,留点积蓄备用。而公公他们两个人每年比我们攒的钱还多。

三年后,公公给后老伴买了社保,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没有什么明显反应,心想你自己的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只是觉的公公把钱都花光了,以后用钱还得儿子管,这个利益心多少也还是被触动了一下,但是没有往深处挖一挖,只是意识到这是利益心的表现。有了上一次的基础,这次很快就过去了。

又过了三年,我们这里要建高铁站,我们的房子要占,师父说:“可是往往矛盾来的时候,不刺激到人的心灵,不算数,不好使,得不到提高。”[2]前两次关比较小,没有刺激到心灵,心性得不到提高,因此这次来了一个大考,当上门测量房子核实产权时,公公住的那套房房主写的是公公。当我听到这个消息,被触动的心就不断的往外翻,怎么压都压不住,我就有点受不了,回到家和丈夫说了此事,丈夫不但没有说他父亲不对,反而替他父亲说话,这一下我这个心就失控了,和丈夫干起来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修炼人。法也学不下去了,功也炼不下去了。

当冷静下来之后,调整自己的情绪,我是修炼人哪,怎么能和常人一样哪,我是修真善忍的,我的善和忍哪里去了?师父说:“如果修炼的人要是只从表面上放的下,但内心里边还在保守着、固守着一个东西,固守着你自己的那个你最本质的利益不让人伤害的时候,我告诉大家,那是假修炼!”[3]师父说的不正是我吗?我就是在固守着自己那个最本质的利益不让人伤害吗?修来修去没真修,为什么这次这个心灵受到这么大刺激哪?这只是去利益心吗?为什么前两次对我触动不大,这次触动这么大呢?

带着这个问题学法,看同修交流文章,仔细分析,使我明白了,前两次关小,没有触动我最本质的利益,用我在法中修出的那一点点善和一点点忍,那么大的容量,那个承受能力,就能化解掉,就能过的去。

而第三次这个关比较大,二十多万,触动了我固守的最本质的利益,重创了这颗为私为我的心。这利益心的根源来自于私,为私为我。动了这个根,那真是剜心透骨,我的忍耐力,承受力都达到了极限,要想过去这一关太难了,没有在法中打下的坚实的基础,没有修出无私无我的境界,没有超大的容量,没有修出大善大忍之心是不可能过去的。明白这些道理后,我加强了学法背法,注重修善修忍,修去为私为我的心,发正念时加上解体为私为我的心。

大约用了一年多时间,渐渐的这颗心淡了很多,直到去年一天,在明慧网上看到了同修的一篇文章,对我的触动很大,同修在法中修出的境界感动了我,启发了我,使我对法有了新的认识,改变了我对公公和他后老伴的看法,把他们视为自己世界里的众生。那一刻感到心里一亮,非常美妙非常舒服的感觉,无法用语言形容。自那以后我和他们相处的很好,真正的成为了一家人。

今年去私心的检验又来了,前几天,听说公公又攒了十万元,准备给后老伴的儿子买房子。听到这个消息,我的第一念想的是应该给你孙子留点,别都给外人了。当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立刻认识到这是情和私心在作怪,这不是真我,解体它。就这样,这一关就轻松的过去了。但这为私为我的心时不时的还会返出来,但一次比一次弱了,我都能抑制住它,它已经动不了我了。

一点体会,不在法上之处,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圆满功成〉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著作:《北美首届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