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底,家人收到一封来自王翠英的信,落款是十月二十六日的,信中的语气、内容令人质疑,两页信纸上的笔迹不同,不是她本人的笔迹,是有人模仿王翠英的笔迹写的,部份内容被掉包了。信中除了写有汇款用的银行账号,大半篇幅都是赞美监狱和狱警,不合常理。家人对王翠英在监狱里的真实处境感到担忧。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但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山东女子监狱给的说法是:如果服刑人员写给家人的信件中“有碍罪犯改造内容”,会被扣留,但会告知其本人。而明显王翠英并不知道自己写的几封家信都没有给寄出,更荒唐的是她唯一寄出的信是被人模仿笔迹、篡改的。山东省女子监狱私自扣留、篡改法轮功学员的信件,是对法律的藐视和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犯,是违宪违法的行为。
王翠英是山东省菏泽市委党校退休干部,炼功前身体患有风湿病、胃病、肾炎、胆囊炎、颈椎病、严重贫血等多种慢性病,都是医学上的难治之症,是当地公费医院的“老病号”。长期病痛导致她身心备受折磨,动不动对家人发脾气,感觉活得很苦很累。于一九九八年一次偶然机会,她在诊治医生的推荐下走入大法修炼,身体上的疾病很快就不治自愈了,从此获得了身心的健康,家庭也变得和睦。身为财务工作者的她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不贪不沾、清正廉洁,多次拒绝关系户的请客送礼,包括购物卡、现金等,为单位节约了大量的资金和费用,得到领导、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因此她多次获得省市级先进工作者、年度考核优秀等级。
只是将使她重获新生的法轮功的美好告诉身边的人,王翠英就屡次遭到绑架、抄家、判刑迫害,家人也几度遭到公安国保、610恐吓、勒索钱财,给她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
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傍晚,王翠英在路边发送真相册子时,被跟踪监控的牡丹区公安局警察绑架。山东省鄄城县法院在二零二一年三月份对非法关押两年有余的王翠英、赵爱真非法判刑,至今家人未看到其判决书。
关于王翠英遭受的更多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检察院造假证 山东菏泽市王翠英被非法判刑五年》《山东菏泽王翠英、赵爱真被鄄城县法院非法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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