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向内找 修自己

更新: 2021年11月07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读了明慧网只有实修才能提高》这篇文章,对我触动不小。我认识到自己错了,并一错再错,拖了很长时间心性没有提高上去,没有把握住师尊用心良苦给我修去执着心的好机会。

1、同修之间产生矛盾时,没有及时“向内找”

我和A同修在做“三件事”上配合的好。可在一次学法小组学法交流时,就因另一同修来不来参加小组学法上产生了分歧。我说,要去找他一下。A说,都是老学员了,学法还要请,没有那个必要。后来竟然争辩起来,互不相让。我觉的在这个时候对那位同修要帮一下、拉一把。A说,学法是自愿的,不要把“情”掺在其中。我认为A对同修没有尽到责任,结果A讲了一些更刺耳的话,矛盾越来越大,自己也没向内找,自认为自己没有错,错在对方。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起平时我对A真心好,怎么她对我说变就变了?陷入情的痛苦之中不能自拔,生出很多人心,如争斗心、怨恨心、爱面子心、好胜心、得失心等等。

师父说:“没有这些魔难你怎么修啊?大家都是你好我也好,没有利益上的冲突,没有人心的干扰,你坐在那儿心性就提高上来了?那是不行的。人得在实践中真正的去魔炼自己才能够提高上来。”[1]

我知道,这是师尊用同修来帮助我提高的,结果我没抓住提高的机会向内找修自己,反而与同修干起来了。在其后的学法交流中,我向A认了错。A也向我道了歉,化解了矛盾。

2、和小姑子发生矛盾时,没有及时修自己

我和小姑子(丈夫的妹妹)一直相处的很好,从未红过脸。逢年过节,她一家六口都到我家吃、喝,临走还要带一些东西,这似乎成了惯例。可前年因祖房屋拆迁,闹的不可开交。此前,我曾跟儿子交代过:如果你小姑姑要祖房屋拆迁费,只要拆迁费下来,马上就给她,该多少就给多少,记住,千万不要占便宜。我是修炼人,又是八十多岁了,以后我就不参与这些事了,你们自己当家做主。我丈夫也嘱咐儿子:祖房屋拆迁费要给你小姑姑,该多少就给多少,不让她吃亏。

没想到,小姑子不等拆迁费下来,就到街道拆迁办公室又哭又骂的吵闹起来,要拿拆迁费。拆迁办公室把我丈夫喊去了,说:兄妹之间的事,兄妹之间处理,我们拆迁办公室不管。

我丈夫(没有修炼)就劝妹妹:小妹,拆迁费没有人讲不给你,不要在这里吵闹了,有问题我们回家再讲。妹妹不听哥哥劝告,反而责骂哥哥说:你当哥哥的没有用,不当家,做不了主,连房主(户主)都是人家的(这里指的是我),她有什么资格当户主?!后面的话越说越多越难听,简直不堪入耳。

我丈夫一气之下,要和她断绝关系,并且放出狠话:拆迁费一分钱都不给你,你到法院去告我,就是不给你。事情越闹越大,一直闹到家里。我想置身事外,也置身不了了。我丈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病,又是八十多岁的人了,气坏了身体不得了,我就想方设法把丈夫支配走,又强压怒火把小姑子拉到一边,好言相劝,并耐心的解释户主的来龙去脉。

我说:大儿子当年结婚的居住房是我们老俩口的单位分房。后来大儿媳妇嫌房子小了,提出把原房子卖了,再加点钱买大一点的房子。但房主是我丈夫的名字,丈夫只好把户口迁回到老房子里才能卖掉。因此户口簿上只有我一个户口,我就自然成了户主。丈夫户口回迁后,我曾多次叫丈夫把户主更换过来。他说换来换去的费事麻烦,都是八十多岁的老夫老妻了,还讲什么你是户主我是户主的,说出去真是笑话,所以我就成了不是户主的户主。

另外,我也跟小姑子说:其实这套祖房与我们老俩口没有关系了,只是挂个空名。小儿子结婚时,就把这套住房划归小儿子了,我们老俩口没有支配权了。但祖房拆迁费的事,我们老俩口给小儿子都有郑重交代:该你姑姑多少就给多少,不要让你姑姑吃亏。并立即把小儿子叫回家,当面说清楚。

小姑子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这场风波也就算平息了。事后丈夫夸奖我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把我闹的七荤八素,差点气昏过去。可你三下五除二就把它解决了,炼功人不简单、佩服!

丈夫这么说,可我心里清楚,表面上平静,心里在翻江倒海,什么人心、执着都翻上来了。当时就想流泪、痛哭,甚至想到和小姑子大吵大闹一场。可正过来一想:我是炼功人,不能跟常人一样,更不能给大法、给师父抹黑,硬是把眼泪、怨恨咽到肚子里去了。

但爱面子的心、怨恨心、受冤屈的心、名利心等人心一直紧跟着我,发正念也压不住,心里总是难受。于是我就把《转法轮》“业力的转化”一节背诵下来,常念、常背,就那样一年多时间我也没有到小姑子家去过一次。一直到看了同修写的这篇交流文章我才放下心来。

师父说:“希望大家回去抓紧时间实修。”[1]我们抓紧时间实修,多救人,跟师父回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