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开资料显示,刘明灯,男,一九六九年八月生,咸宁市咸安区人。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通城县县委常委、副书记、代县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任通城县县委副书记(负责迫害法轮功)、县长。以下只是刘明灯在任期间,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一、熊淡月、黎凤保被迫害致死
◇熊淡月,女,63岁,通城县水厂职工。二零一五年她与姜四华一起结伴外出讲真相救人,被人诬告,被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里,熊淡月被残酷折磨,导致瘫痪。看守所怕担责任,就放回家。熊淡月回家后,一直在痛苦中煎熬。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黄历二零一八年腊月二十六)含冤离世。
◇黎凤保,女,60岁,通城县石南镇五斗村四组农民。一九九七年四月份开始学法轮功。她的女儿在广东省珠海市做生意,二零一七年她去珠海市照看外孙。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晚十点多,在自己的女儿家中,突然闯入十几个不明身份的,未出示任何证件,直冲到每间房拍照搜查,翻箱倒柜,抢走两本大法书和相关资料。见黎凤保在床上睡觉,两个警察进去,把她叫起来,要她拿衣服跟她们到派出所去,她不配合。
在十多个警察的围攻下,老人突然满身大汗淋漓,呕吐,头痛等不适症状。很快衣服湿透了,警察叫她换衣,想绑架走。在换衣服时,发现她的左边肢体不听使唤,她的女儿急忙打电话叫120急救。经检查发现,脑血管破裂,突发脑溢血,需要门诊治疗、观察。警察轮流看守着观察了一个晚上,转入住院部住院治疗。十六日复检结果是同样的,出血没停止,医院决定做开颅手术。手术八个小时后才出来。黎凤保一直昏迷不醒,医院告病危。即使成这样,警察仍然轮流看管,不准家属靠近重症病房。家属索要治疗费,涉事派出所拒赔。当时陪送医院的两个警察,一个姓夏,一个姓陈,他们交待医院叫他们救人,药费派出所出。十七日,警察又去了,说话一样,后来说话变样了,意思这是上级安排干的,他们派出所不能出药费。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黄历二零一八年腊月大年三十),昏迷一年多的黎风保不幸离世。家人要说法,不同意火化,无奈只好把遗体放入冰柜里储存,一直到今。珠海市一直在极力掩盖这件事,家人一直四处奔走,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要挟公检法司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
◇郑自祥,男,72岁,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早上5点多,郑自祥正坐在床上,国保大队的几个人闯进来,郑自祥叫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样对自己不好。国保大队警察听不进这些,把郑自祥从床上拖下来,拖走。这时,八、九岁的孙子吓得直哭,抱住爷爷,此时一警察拽住小孙子摔出去好远。郑自祥的老伴这时也被惊醒了,跑来,也被国保大队人员抓住,摔出去好远。国保警察见郑自祥不配合,就打电话从楼下警车上又叫来几个人,连拖带抬,把郑自祥弄上了警车,然后,直接送往通城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郑自祥在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法院只允许郑自祥的老伴、儿子、女儿等五位家属进场旁听。主审法官是吴红霞,公诉人是通城县检察院杨桃平。郑自祥的女儿郑巍娥为父亲作无罪辩护。但仍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王会元,女,60多岁,通城县法院退休法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王会元被单位人员以“开会”的名义骗出门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异地关押,王会元绝食抗议。后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崇阳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王会元。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方世凤,女,通城县隽水镇居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多钟,郑自祥、方世凤在塘湖镇的黄袍小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恶告遭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点三十分被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长沙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汪国清,男,50多岁,通城县沙堆镇四庄人。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汪国清在田里干活时被通城县国保大队胡龙兵等人绑架。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当时,汪国清在看守所快被非法关押一年,期满回家。
◇汪云霞,女,49岁,通城县塘湖居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点钟,汪云霞被通城县610、国保大队、治安大队警察绑架,抢走语音手机,被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吴志敏,男,46岁,通城县人。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通城县王细美从湖南省女子监狱二年期满出监时,她儿子开车前往湖南女子监狱去接,吴志敏就顺便坐车想去看望被诬判四年的妻子胡关霞,没见着,就回了家,也没有见到王细美。湖南省女子监狱通知湖北省610,湖北省610就责成咸宁市610,咸宁市610就责成通城县610绑架了吴志敏,吴志敏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非法开庭时,吴志敏已经被非法关押了快两年,吴志敏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年回家。
◇洪海华,男,64岁,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一九九九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华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通城县看守所。这一年里,洪海华遭三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他都是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二零一九年底,洪海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实行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洪海华第四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七年。洪海华不服,依法上诉。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洪海华被非法罚款一万元,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汪信清,男,70岁,原咸宁市通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生,一九九九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汪信清在自己家中被通城县国保警察绑架,说是多年前的“取保候审”现在要结案。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汪信清在看守所被“保外就医”回家。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七月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家人到处打听,才知道他的下落。
◇何国熬,男,80多岁,县石油公司退休职工。从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起到三月底,通城县政府防范办(610)熊林清、国保大队胡龙兵、张定二等、法院毕勇、街道居委会,还有上级派来的人,一共十多人非法闯入何国熬的家中进行骚扰,非法抄家,并绑架了老年法轮功学员何国熬,妄图强行收监。
在检查身体时,医师说,血压太高,不宜关押,毕勇又把何国熬劫持到法院,宣布诬判何国熬二年有期徒刑。随后,又进行共四次反复检查身体,欲行非法关押,结果血压还是一样高。医师说,不能关,随时会出现生命危险。这样,毕勇又威胁其儿子签字担保,才将何国熬放回家。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被通城县国保大队及小区等十多人开车强行绑架收监,并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三、勾结湖北省洗脑班和咸宁市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黄爱华、李美如: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五点左右,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黄爱华在街上走路时,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抢走黄爱华的钥匙后来到李美如家,打开大门,抢走电脑一台,打印机多台,台历等耗材,共计损失一万多元。黄爱华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未通知家属。十一月五日,黄爱华的儿媳找到公安局要人,警察说昨晚就关押在看守所。儿媳回家后,国保警察五人开车又到她家骚扰,要求打开抽屉检查,但没拿到什么东西。她儿媳要求警察放她婆婆回家,警察说要拘留几个月,并看她的态度。李美如家的电脑、打印机及做好的台历等都被非法抄走。几天后,黄爱华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迫害。李美如于十一月十五日上午被放回家。
◇吴志敏:男,40多岁。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是通城县大法弟子王细美从湖南省女子监狱二年期满出监的日子。她儿子开车前往湖南女子监狱去接,大法弟子吴志敏就顺便坐车想去看望被诬判四年的妻子胡关霞,没见着,就回了家,也没有见到王细美,后来知道是通城县610将王细美接走了,后来王细美回家了。
湖南女子监狱负责人马上打电话给湖北省610,说:为什么来了个法轮功接人,要作处理。于是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胡龙兵,李英灿等一行三人,先是找到吴志敏村组组长,将吴志敏的父亲骗到村委会;又以同意出证明去湖南看其儿媳为借口,又欺骗说:要去看儿媳,带我们到你儿子租住的地方去看看,找他谈谈话。他信以为真,马上带他们去了,结果去了之后,二话没说,也没持任何法律手续,就翻箱倒柜,非法抄家,立即又闯进二个便衣,抢走了部份私有合法财产,并强行将吴志敏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四、非法关押、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
◇李艳红、吴美娥、黎雄武、黎正武兄弟俩四人: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五、六点钟,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李艳红、吴美娥、黎雄武兄弟俩被610人员绑架。第二天,李艳红、吴明娥和黎雄武的哥哥被放回,黎正武被以“袭警、妨碍公务”的罪名非法关押十五天。
李艳红与吴美娥是姑嫂关系,开了个副食店,李艳红请黎正武兄弟俩帮忙。警察到李艳红的副食店绑架李艳红时,把她的店里帮忙的吴美娥和黎雄武兄弟俩一起绑架,并非法抄家,非法录像,抢走了大法书、语音手机等私人合法物品,把他们四人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
◇金豪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点钟,通城县610,国保大队,治安大队,沙堆镇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沙堆镇四庄大法弟子金豪华的家,抢走真相语音手机等物,被非法关押县看守所迫害。
◇雷佛来: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点钟,通城县610,国保大队,治安大队,沙堆镇派出所非法闯入沙堆镇四庄大法弟子雷佛来的家,绑架了他,他当日回家。
◇杨平:女,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杨平住在李艳红店铺的街对面,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亲眼看到十多个警察去把李艳红等四人绑架,她看到后,怕来绑架自己,就被迫流离失所。很快,610等人非法闯入杨平的家,看到杨平不在,就非法抄家,非法录像,抢走一万多元现金(不是真相币,属私人合法财产),没有收据清单。
◇姜四华:男,通城县高锋乡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姜四华的家中,姜四华急忙翻墙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魏月秀:女,六十九岁,通城县邮电局职工家属。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上午,今年六十九岁的魏月秀带着《关于不予办理身份证的不公正对待的一封公开信》到县政府大楼,被五个门卫拦着不让进,魏月秀只好站在门口,见上班人就发,有的人接,有的人不接。其中有一个人走进后又回来,把信还给魏月秀,嘴里还说一些胡话。魏月秀就当面给他讲自己的情况,他就叫去信访办。
到了信访办。这次,信访办的人接待了魏月秀,并叫她坐,说等会儿公安局来人见你。一会儿,公安局来了三个人,都穿着便装,一个叫张定二,一个叫胡龙兵,另一个不认识,他们是县国保大队的。魏月秀就给他们讲真相,张定二装着在听,偷着给魏月秀照相。魏月秀知道后就制止。张定二就把照相机放在桌上,圆脸中等个子看了看照相机,说是坏的,意思说像没照好。胡龙兵就继续暗中照相,用手机照。魏月秀发现后就制止。张定二就叫胡龙兵出去了。张定二和胡龙兵问这信是谁帮助写的,魏月秀不予回答。他们见问不出什么,胡龙兵拿着一份《关于不予办理身份证的不公正对待的一封公开信》走了。一会儿,圆脸中等个子转回来,走到魏月秀面前问话,魏月秀就问他姓什么,他不回答,赶忙走了。魏月秀发现,这个圆脸警察前胸挂着一个像手表样的东西,是微型录像机,也是照相的。魏月秀就回家了。
魏月秀把一份《关于不予办理身份证的不公正对待的一封公开信》给了县检察院和县民政局,他们收了。魏月秀曾经把这封信用邮局寄信的方式邮寄给县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及副局长等,但都没有音信。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多,魏月秀听到有人敲门,一开门,就看到通城县邮政局女职工吴艳明带着一男子(穿便衣),进屋,男子向魏月秀要“粮食本”,魏月秀不配合;男子把手机交给吴艳明,要她给魏月秀照像,魏月秀及时制止,立即上厕所避开。等魏月秀出来,这俩人走了。
第二天,在麻将室看到吴艳明,魏月秀就问她,“昨天你带来的那个人是哪里的?”她说不知道。“不知道你怎么把人带到我家里来?”她说,“是局长谢先立叫带去的。”过几天,魏月秀遇到局长谢先立,就问他前几天来的那个人是哪里的?他说是县公安局的。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魏月秀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走时,一个警察对着魏月秀说,你总是做好事,把你的包拿给我看看。魏月秀走开了。
◇戴玉凤:女,六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上旬,通城县610到县邮电局家属戴玉凤家骚扰,约几十人。戴玉凤退休后,在县石泉村买了房子,住在那儿。石泉村村长黎佳带着一伙人去敲门,戴玉凤就不开门。他们怀疑一个杀人犯藏在她家,要搜查。儿子媳妇知道后,也赶去了,戴玉凤就给他们讲真相,提出不能动她师父的照片和大法书,不能迫害她。他们同意后,戴玉凤才开门。这一伙人进去后,到处搜查,只看了看师父的照片,没有发现杀人犯,就走了。
◇周爹:男,八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上旬,通城县610到县电大,找周爹,想上门骚扰,门卫把他们挡住,说,周爹八十多岁了,你们找他干什么。门卫不告诉他们。他们找不到周老师的家,就怏怏的走了。
◇夏世龙:男,六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通城县610到县供销社法轮功学员夏世龙家骚扰,约十人,到处翻箱倒柜,夏世龙拄着拐杖,对这伙人说,“谁动我家的东西!”看到夏世龙这阵势,怕出人命,就灰溜溜的走了。
夏世龙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监狱里遭受过残酷的迫害,妻子在他在监狱期间在巨大压力中离世,他的身心受到过严重的摧残,至今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双腿至今还是肿大的。
◇汪信清和华桃凤夫妇:都是60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下旬,通城县610看到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法轮功学员汪信清华桃凤夫妇家门口贴有大法真相对联,就上门骚扰,约七、八人,要求撕掉,汪信清华桃凤就给他们讲真相,制止他们,他们就没有撕。好几次,都是如此。邪恶的610就威胁汪信清华桃凤的儿子媳妇撕,大儿子及媳妇不撕,小儿子也不撕,小儿子媳妇却经不起他们的威胁,害怕的撕了,让小媳妇对大法犯罪。
◇何国熬:男,80多岁,县石油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七年三月底,通城县610到何国熬家骚扰,看到门是开的,就进去把何国熬绑架到县公安局和法院,说什么何国熬的案子没有了结。何国熬就给他们讲真相,法院给何国熬一张《刑事判决书》,非法判何国熬二年有期徒刑。由于时间满了,法院游院长就打电话给何国熬的儿子,儿子就把何国熬接回家了。
◇吴美娥:女,70多岁。八月三十日早晨五、六点钟,通城县610,国保大队,治安大队,隽水派出所非法闯入吴美娥家,抢走师父法像,手机等物。并反手铐着吴美娥,头上套个黑色袋子,她的孙女(未修炼,未婚)被反手铐着带到公安局一个多小时候回家。
◇胡如意、黎彩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下午,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如意、黎彩华二位老人结伴到学校门口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被中学生诬告给了门卫,门卫报告给了公安局,随后她们俩被绑架。胡如意73岁,当天被放回家。黎彩华68岁,被劫持到看守所,看守所不收,当日被放回家。
◇郑文华、郑小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通城县沙堆镇法轮功学员郑文华、郑小华在他们工厂大门口被通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还在宿舍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
◇胡关霞,女,四十多岁,沙堆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胡关霞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被她的婆婆接回家。
◇孔小红,女,60多岁。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县城法轮功学员孔小红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五日回家。
◇葛细元,女,六十多岁,退休医师。二零二一年,葛细元被骚扰、被强迫签字。
◇杨晓华,女,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杨晓华到菜市场旁给人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女人诬告,遭警察绑架。当时杨晓华倒地,四肢抽筋,不省人事。警察把她送到县医院检查,发现严重疾病,就把她放了。但是她的包中有四千元真相币被警察抢走不还,没有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