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级警督程兰被非法开庭 自己做无罪辩护

更新: 2020年08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主任科员、一级警督(已经退休)程兰女士,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被非法开庭。现年六十八岁的程兰女士没请到维权律师,自己做无罪辩护。

程兰在陈述的最后说:各位法官、检察官,你们肩负着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的大任,请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今天的判决,是要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我相信你们有智慧为自己的生命和前途负责,也能为自己的家人、亲人着想。尤其在天灾人祸频频发生、瘟疫横行的当下,放弃恶念,多行善举,积德行善,在大灾大难来临之时能够得到神佛的护佑,有一个平安的未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

整个现场只有主审法官方田(女)、二位陪审员、一位书记员; 二位公诉人:陈丽芳(女) 、刘松茂和二位法警。旁听席上只有程兰女士的三位亲属。开庭是全程录音、录像的。

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庭,法官问程兰有无回避的事。程兰说:请共产党员回避。理由:因共产党员是无神论者,审查信仰人有失公证。请陈丽芳、刘松茂两位公诉人回避;又因我控告二位公诉人。法官和陪审员现场合议后,不予支持。

公诉人宣读公诉书,指控“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程兰反驳说:“我没有破坏法律实施,事实上,我一个普通公民也没有权力和能力破坏法律的实施;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和它的追随者们,江泽民之流迫害法轮功既违宪、违法,……致使法轮功重要著作《转法轮》在中国不能出版,并残酷迫害法轮功长达二十一年之久。我今天站在被告席上实际上是国家的耻辱!”

紧接着,程兰质问公诉人:请解释什么是邪教、有哪些行为表现?公诉人没有正面回答,而提问被告人散发真相小册子的事。程兰说:请公诉人把真相小册子拿出来看一看,不妨给大家读一读,里面的内容是否是邪教的内容?公诉人没有回答。

程兰继续说:发法轮功真相小册子就破坏法律实施,请问公诉人,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法律的实施?

公诉人仍然没有回答。

程兰接着说:两高对《刑法》第三百条所做的司法解释,因违反《宪法》、《立法法》而无效,不能作为判案依据。两高司法解释还违背《刑法》第三百条的立法宗旨和本意,因此与刑法三百条毫无关系。我发法轮功真相小册子,没有社会危害性,如有谁看了真相小册子疯了、傻了、病了,还是其它什么问题?没有受害人、没有犯罪后果、没有社会危害性,反而是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怎么说是犯罪呢?所以,不构成犯罪,我也没有犯罪!

至此,公诉人依然哑口无言。

法官叫程兰读最后陈述。

程兰在陈述中说:法轮功(又叫法轮大法)的根在中国。一九九二年由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中国传出,短短几年有上亿人修炼。随后弘传世界;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文字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法轮大法和创始人李洪志师父获得世界各国政府和政府要员三千多项褒奖;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理念已成为当今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观,全世界都说法轮大法好!因此,中国成为全球真正的中心之国,中央大国!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将被绳之以法,推上历史的审判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各有所得,各有所归,秋毫不差!到那时你们就知道法轮功多么的神圣;作为中国人多么的可贵!

程兰说:各位尊敬的检察官、法官,我多么的希望你们能够了解真相,明辨善恶,不要被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所蒙蔽、欺骗;万万不可执迷不悟,一意孤行,将救人的恩人污判成罪人,作出天理难容的事而误入不归路。每一次对善恶的选择都是对自己生命的选择,错失了将不会再有。我奉劝你们、忠告你们,是为了我不被强加的罪名而无辜的遭受迫害;也是为了你们远离罪恶,远离灾难,将来不会被追责,不被当替罪羊、殉葬品。

程兰最后说:请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今天的判决,是要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其后,法官问公诉人:有没有要说的?公诉人回答:没有。

最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被告人回家等通知。并让程兰女士把“最后陈述”交给书记员入档。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徐锦辉
南京市公安局 地址: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
南京市公安局政委:孙建友
南京市公安局局长传真 025-84420050
南京市公安局反邪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张凡处长 电话:84421839 原处长:沈晓华电话:13851991471
高洪华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电话:025-86015780、025-84420854
王晓明 :南京市“六一零”头目
肖宁健 18913865780 13951647329(南京市“六一零”头目、退二线)
南京市玄武区
许恺:政法委书记
玄武区检察院
地址:珠江路花红园164号,邮编:210018
电话:025-83614789
倪一斌: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卫东: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凃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检察官:周金凤 周剑超 陈丽芳(办公室电话 025-83603556)
检察官助理:刘松茂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
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58号 邮编:210018
025-83523011
院长:沈湧
副院长:张赟
副院长:高伟
副院长 :吴小晗
副院长:时超
玄武区法院锁金村人民法庭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258号 邮政编码:210042
锁金村人民法庭庭长:邵小波025-85478329
法官:王萍、孙金凤、徐海、安洪强、方田(办公室电话 025-85478341)
南京市栖霞区
秦志刚:政法委书记
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 地址:栖霞区尧化门141号,邮编:210046
电话:025-85561696、025-85577111、025-83148114
局长室:025-85577990;政委室:025-85577980
薛汝军:栖霞区公安分局局长
潘卫:栖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顾卫东:栖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胡宝林:栖霞区公安分局原局长 025-83148031
南京市栖霞区国保大队 地址:栖霞区尧化门141号,邮编210046
翟宗兵 国保大队长 电话:18913831201
傅维成 国保大队教导员 电话:13825036907、13912988888、
茅嘉骏 国保大队警察 电话:025-83029600、025-83148021(退休)
黄有发 国保大队警察 电话:13338615610、025-83148148 (专门迫害法轮功者)
盛杰 国保大队警察
徐进 国保大队警察
汪坤 栖霞区燕子矶派出所 警察 办公室电话号码 0258314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