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年六十七岁,女,工作单位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主任科员,警衔:一级警督,二零零七年七月退休。我是一九九七年七月修炼法轮大法的。当时身体不好,患有萎缩性胃炎、关节炎、胆囊炎、肩周炎、鼻炎等多种疾病,西医、中医、吃药、打针都解决不了身体上的痛苦,每年花费国家多少医药费都计算不出来。听人说法轮功好,很多人修炼。我心想:那就尝试尝试吧。这一尝试就修炼上了。通过炼法轮大法,我的身体不知不觉好了,也不用吃药打针了,太神奇了。从这时起,愁眉苦脸不见了,见到的是身体的清爽和心情的愉悦。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血腥镇压法轮,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在这前后迫害二十多年中,我被南京市、鼓楼区六一零和国保警察四次非法抄家,被绑架到鼓楼区洗脑班迫害一次(二十天)、被鼓楼区公安非法行政拘留十天,被邪党非法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一、非法抄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下旬的一天,同修出去散发真相资料被邪警绑架,我被牵连。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鼓楼区公安分局离退休办公室主任赵守全(现已退休)打电话给我,叫我下午两点钟到单位去交党(邪党)费。我去了之后,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鼓楼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还有纪检部门七、八个人对我怒目而视,非法审问我炼法轮功等情况。我不配合。下午四时左右,他们谎说要到我家看看。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鼓楼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蒋云颖、警察徐健和湖南路派出所警察十人,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强行掠夺了一台电脑、两台打印机和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
二、强制洗脑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鼓楼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蒋云颖、徐健等一帮警察把我绑架到鼓楼洗脑班迫害。迫害我的负责人:鼓楼区六一零钱超杰科长。
他们把我单独关押在一间房间,两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看守,不准出房间门,上厕所都是两人押着,强制看诬陷法轮功的光盘和诋毁法轮功的书、洗脑迫害。我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时间到了二零一二年元月十九日(离过年还有二天), 洗脑班只有我一个人。当时钱超杰对我宣布放你回家过个年,年后再回洗脑班,过年期间不准离开南京市,违反责任自负。
从洗脑班回来发现:家门口装了探头监控、家里电话被窃听、出门有人跟踪等。
三、女婿被牵连迫害
我女婿在北京一家外企做技术工作(部门负责人),女儿刚生小孩。二零一二年过年期间,女儿打电话说小孩生病,叫我赶紧去北京照顾。我到分局国保大队请假,留下女婿的住址和电话,赶到北京照顾产后的女儿和孩子。南京市、鼓楼区六一零知道我去了北京,就勾结北京的六一零和国保警察上门迫害。
一天,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名警察和住区管段警察找到我女婿的住处。对我约法三章。我不配合。
在北京期间,我经常凌晨四时到医院挂号、排队为小孩看病,引起警察关注,并派人跟踪。
数日之后,女婿很痛苦的告诉我他被公司辞退了。当时我一听,就明白了是我修炼法轮功牵连到女婿。是南京、北京六一零、国保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强制外企公司辞退我女婿,以此逼迫我离开北京。女婿、女儿无辜被牵连迫害,经济损失惨重。
四、寄控告江泽民刑事状和真相信
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我到鼓楼邮局用EMS特快专递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寄出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诉讼状,并收到回执短信。大概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一天下午,鼓楼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潘俊、徐健还有管段警察孔祥平擅自闯入我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抢夺了我的大法书,并把我劫持到湖南路派出所审问:1、是否写信控告江泽民。2、南京市公安局三位领导收到法轮功真相信是不是你寄的。我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们:控告江泽民的信是我写的、我邮寄的。这是国家《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你们没有权力审问我。这时,我看到我寄的控告信就在他们手中。他们对这个问题再没说什么。
接着,潘俊强硬地说:市局领导三封信是你寄的,我们到邮局调查过了。你在公安工作知道一些情况,其他人不可能知道。我不承认。潘俊奸诈地说:你说你没写,信上已检测到指纹,把你指纹打印下来。我坚定地说:我不是犯人,我不打指纹,你这样做是非法的。潘俊喊来三个协警,一边一个人架我的膀子,前面的人挷我的手指并往打指纹室拖,我高声大喊:“师父,来救我,师父救我!”并将身体拼命向后往下蹲,最后这帮人把我摔倒在地上。徐健恐吓说:你不打指纹,就别想回家。说完扬长而去。我在派出所被协管员看押着。很晚了才放我回家。
五、送真相信
二零一八年八月中旬,鼓楼区公安局纪检主任尹剑和政工主任秦岷约我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核实我现在是否还在修炼法轮功?原由是:中央巡视组在南京巡视,要查清目前还有多少人炼法轮功?事后,我觉得他们很可怜,对法轮功这么大的事情真相一点不清楚,而且还不愿意听我讲真相。回到家里,我就用写信的形式给二位主任和公安分局局长蒋浩(是新调任的)分别写了三封长信送到局里。信的内容:法轮功基本真相和我对法轮功的切身感受与认知。后来,纪检主任尹剑把我写的信交给国保大队。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上午,鼓楼分局湖南路派出所管段警察孔祥平打电话约我,叫我上午到派出所去一趟。我去了。鼓楼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郁俊大队长和蒋云颖教导员也在场。国保两位头头说:你给领导写的信己转给我们了,信里夹了二张法轮功的宣传单:一张是”伪火”;一张是“藏字石”。分局领导对这事很重视,要你表个态:从此不炼法轮功了,这事就算了了。如果还坚持炼法轮功,这事就严重了。我坚定回答: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炼?!我亲身实践真、善、忍,我的身体健康了,我的道德升华了,在社会上做个好人,这有什么不好?!你们对法轮功的看法是听来的,我是经过亲身实践得到的。这梨子是甜的还是酸的我吃了,我知道这味道,你没吃,你是听别人说的,谁对谁错,这不是显而易见吗?他们听我这一说,无言以对,转身走了。
下午国保副大队长潘俊(提升一年了)带着一个警察来了,在派出所继续找我谈话:叫我写所谓的“三书”等等。被我拒绝。他就用经济制裁来威逼我。我说:你说了不算,是我的不丢,不是我的我也争不来。他着急了,说:你拿笔来,我说你写,我们走个形式吧。我说:这个形式我不会走的。他说:你不写,就要把你关进去,写了,就没事了。我态度坚决:不写,就是不写!我说:我写的信说的很清楚,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公安部认定14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已被废除数年等等。最后我说:今天要向你说的那样去写,我当时就不会给分局领导写信了。潘俊扭头走了。过了一会又来了。拿出了搜查证,要抄我家。我不开门,潘俊说:你不开门,我就找锁匠撬你家锁。后来,潘俊把我劫持到车上。车上的几个人非法把我家抄了。他们想抄的东西,一样也没抄到。潘俊等又把我劫持到湖南路派出所。告诉我:要照相、抽血、打指纹。我说:我不是犯人,你这样做是违法的。潘俊不由分说,指使派出所三个男协管员,一边一个架着我,一个挷我的手指,往照相室强行拖拉我,潘俊还在边帮忙。这时,我握紧拳头大声高呼:“师父救我,师父救我!……”我的呼喊声,震撼了整个派出所。派出所的所有警察都赶过来了。潘俊等人只好把手松开。然后,把我关进一间房子里,只留一个人看守我,其他人都走了。我看窗外光线暗了,我估计下班时间到了。
潘俊吃过晚饭后,拿着已开好的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我宣布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让我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我拒绝签字。其后,潘俊用一辆面包车还有五个协助人员,把我非法关押到南京市拘留所迫害。
蒋浩:男,鼓楼分局局长
姜国文,男,鼓楼分局副局长电话:18913860288(负责迫害法轮功)
郁俊,男,国保大队长电话:18913860722
潘俊,男,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电话:18913835916(负责迫害法轮功)
蒋云颖,女,,国保大队(原国保大队副大长)教导员电话:18913860882
徐健,女,国保大队警察18913831856(现已调出国保大队)
孔祥平,男,鼓楼区湖南路派出所片警 电话18913860752
钱超杰,男,鼓楼区六一零副主任 电话13705155142
尹剑,男,鼓楼公安分局纪检主任
秦岷,男,鼓楼公安分局政工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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