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事”的惨痛教训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读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的明慧文章《学法小组不是常人中的聚会》,其中有两处提到,同修不在法上时,会辩解说“没出事”。这里就跟大家说一个以“没出事”为理由坚持错误的惨痛教训。

我刚结束冤狱回家时,一次有同修A约着切磋。她把手机摆在我们围坐的桌子上,大声的交流。我提出把手机拿开,她说:“没事,这么多年,我都这样,没出过事。”

我严肃的告诉她:“你没出事,是因为警察觉得你好利用,用你的手机取得同修的信息,比特务还方便,你不是特务,却起着特务起不到的作用。”她马上黑着脸,不再交流,最后不欢而散。

当然刚回家时,在监狱里激化的争斗心很尖锐,这是我需要修的。我不该那么不顾及同修感受,把话说得难以让人接受。可同修带着手机到处见同修这个行为绝对是不对的。

没过多久,一夜之间,当地三十多位同修被绑架。现在一年多了,有的判了刑,有的还在看守所,也有在里面被迫害的不能自理。而同修A,被枉判好像是三年半,也有说三年三个月的,无从求证。在外面没被抓的同修也因这事产生怕心,没有形成整体,也没几个人敢讲真相救人。

教训是惨痛的,同修提醒得好,“没出事”不是衡量对错的标准,只有法才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一定要出事才知道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