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媳没有离开这个家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一九九八年七、八月份,丈夫和我先后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学了法轮大法以后,觉着大法很好,就请了一套大法书,寄回了老家。弟媳从那时也开始学炼大法了。

二零零五年年底,丈夫的弟弟出了车祸,意外去世。弟媳当时才三十七岁,侄子正在读高中。按照现在社会上一般人的想法,弟媳还年轻,肯定还得找个人嫁了。当时给弟媳介绍对像的也确实不少。有一个本家的亲属看她一个人带孩子生活不容易,很同情她,一心想帮她。给她介绍了一个当教师的,那个人说如果两人结婚,他会帮弟媳抚养孩子。按理说,弟媳在农村,只靠种地,没有其它收入,嫁给一个教师,后半辈子可以衣食无忧了。可是弟媳没答应。后来这个亲属又给介绍了一个人,如果弟媳愿意结婚,那个人可以倒插门到弟媳家里来。亲属一心想要帮她,劝说她,可弟媳还是不同意。

后来弟媳和我说起这些事。她说,一方面,她不想再结婚是为了孩子。再组成个家,怕难为和委屈了孩子。另一方面,公公婆婆年纪越来越大了,如果她再婚了,公公婆婆谁来照顾?因为丈夫和我都在外地工作。侄子还小,在外面上学。老家就只有弟媳在公公婆婆身边了。弟媳没有再结婚。在丈夫的弟弟刚去世时,为了怕老人伤心,还让公公婆婆搬过去和她一起住。她说,如果不是学了法轮大法,她做不到这些。

就这样,弟媳没有离开这个家。她一个人在家里种地,学会了开拖拉机,男人干的活都是她自己干了。年迈的公公有时给她搭把手,家里家外都是她一个人撑着,照顾着孩子和老人。弟媳不怕吃苦,为了多挣点钱补贴家用,有两年她自己一个人种了一个蔬菜大棚,忙的时候半夜一两点钟就得去棚里摘豆角。摘完豆角天亮了,接着拉到集市上去卖。她种的豆角和别人的一起卖,总是能卖的比别人贵。因为她捆扎的豆角里外都一样,都是好豆角。而别人卖的豆角外面包着好的长豆角,里面则夹着一些短的不好的豆角。弟媳按照法轮大法师父要求的“真、善、忍”的标准去做人,卖菜不掺假,菜贩们都愿意要她的蔬菜。

二零一三年九月的一天,婆婆在家正洗着衣服,突然站立不稳,坐到地上了。家人把她抬到床上。之后找来医生给她打针,输液。婆婆小便失禁,弟媳在旁边伺候。婆婆流泪了,说:我没给你做点啥,你倒伺候起我来了。婆婆的病没治好,去世了。弟媳非要拿出三千块钱来给婆婆办丧事用,我和丈夫极力推辞,不想叫她出钱,给她增加负担。最后她还是坚持拿出一千元钱。

二零一四年冬天,公公得了脑梗塞,在医院住院半个月。丈夫因为工作忙,回家只呆了几天。其余时间都是弟媳在医院伺候公公。第二年,弟媳出钱又操心,找人把公公的房子里安上了土暖气,铺好了地面砖,吊了顶棚,把自来水管接到了屋子里。用水方便了,房子里也不冷了。暖暖和和的房子里,到公公家玩的人也多了。老人天天很开心。

弟媳的一言一行,周围的人都看在了眼里。有个亲戚说到弟媳,直挑大拇指,夸弟媳是现在这个社会中难得的好人。

二零二零年新年,弟媳和她的儿子、儿媳、孙女,一家四口到我们这里来过年,一下拿出了四个红包,各装了一千元钱。两个是给我的儿子和儿媳的,一个是拿出来做真相资料救人的,还有一个是给我的,说是我们照顾公公辛苦了(近一年多公公在我们租的房子里住)。做大法资料的红包我替她收下了,给我的钱我当然坚持不收,照顾公公也是我们应该做的。其实弟媳自己没有多少钱,是她给儿子看孩子,儿子、儿媳给她的钱。

现在这个社会,象弟媳这种情况,有几个人能做到不顾自己的悲苦与辛劳,照顾孤苦的孩子,顾念年纪大的公婆的?因为修炼了法轮大法,弟媳做到了。是法轮大法教导人做一个好人,让弟媳成为了一个能为别人着想的人。弟媳没有离开这个家,是法轮大法保全了我们这个大家庭!

法轮大法已经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世界各行各业有上亿的法轮大法弟子,他们当中有农民,有医生,有教师,有官员,也有军人和教授等等。当医生的大法弟子不收红包;当教师的大法弟子不收受家长的礼品,管财务的大法弟子不做假账,不谋私利,当官员的不贪国家一分钱……各行各业的大法弟子都在自觉的按着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法轮大法弟子在各行各业都是道德高尚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