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前,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高血压、慢性胃肠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咽炎、眩晕症等多种疾病,时常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虽然体弱多病,但由于受无神论的影响,我对气功并不相信。一九九八年底,生病住院的丈夫在病友的推荐下,要学炼法轮功,我担心会出危险,决定自己先去试试。为了不使丈夫失望,我选择了一个靠家较近的炼功场,每天清晨到那里跟着比划几下。
意想不到的是,炼功不到一个月,身体上各种疾病一扫而光;更神奇的是,我体内还出现了乙肝抗体。因丈夫患肝癌,我和孩子都注射了乙肝疫苗。孩子很快就出现了抗体,而我却一直没有抗体。医生的解释是,因我体质差,又是成年人,所以难以形成抗体。
眼前,这真真实实发生的一切,使我不得不从新审视自己的世界观。在事实面前,禁锢我思想几十年的无神论不攻自破。我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从此走上了一条返本归真的路。
一、无师自通的销售精英
我原是国内一家大型金融企业的业务主管。迫害发生后,因我不放弃修炼,单位领导迫于压力将我从主管岗换至业务岗,后又调至销售岗。换岗,对我而言,不仅意味着降级,还意味着职业风险。
众所周知,大陆金融行业乱象丛生,金融产品销售又有别于其它销售,通常周期长,风险大,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对销售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极高。一个好的销售经理,除了必备一定的销售技能和专业资质,还应有敏锐的职业触角,以及对市场的研判能力。对此,我几乎是空白。换岗,一切从零开始,难度可想而知。
初到销售岗,真有点茫然不知所措。一方面,由于自己没有任何销售经验,工作中难免会感到生疏;另一方面,因为我从小就不喜欢与人打交道,看到客户就发怵。可是尽管如此,我每天都会有一些零星的销售业绩,这让我的同事们惊叹不已。有人私下向我讨教:为什么我们做的这么累,而你刚来,却做的如此轻松?我告诉她,因为我是修真、善、忍大法的,身上带着正能量,客户能感受到。正如一些客户所言,在你这里购买产品感到踏实。
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很快就适应了新的岗位。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我是本岗位唯一一个没有专业证书的人,于是决定利用空暇时间给自己充电。我的学习方法很独特:有时是通过别人不经意的交谈,有时是在浏览网页时,有时则是在业务培训中。渐渐的我发现,与客户沟通越来越流畅,几句话就能达成;而且客户对我的信任度很高,经常会介绍朋友来我这里做业务。短短三个月,我的销售业绩就名列公司前茅。为此,公司老总在大会上号召大家向我学习:你们看某某(指我),一个P都没有(P指专业资格证书),却成为公司里独树一帜的销售精英。
二、浊世里的清流
销售界有句行话:“客户是衣食父母”,意思是,谁能赢得客户,谁就能赢得市场。因此,一些企业为了打开市场,提升产品的认知度,常常会给销售人员一些额外的“奖励”。这种不成文的做法非常普遍,已成为销售行业中的潜规则。
由于我的销售业绩斐然(曾连续十年蝉联业务标兵,四次荣膺全国百强销售精英,并多次荣获总、省公司褒奖),在同行中是个有口皆碑的传奇人物。理所当然的,我就成了一些合作企业追逐的“目标”。因为产品堆扎,市场竞争激烈,我的办公室就象是个集市,时常人流不断。往往是一家业务员刚走,另一家业务员又来了,这个送水果,那个给零食,生怕我会厚此薄彼,这让我感到很苦恼。收下吧,不符合炼功人的标准,不收吧,又会成为同行中的异类。
刚开始,面对各种馈赠,我一概不接受。可是时间一长,搞的大家都很尴尬。一些业务员为了拉近关系,常常会带一些咖啡、蛋糕等小食品过来,如果一味的拒绝,会给人一种被拒之门外的感觉,还会让其他人感到不自在。后来,考虑到业务员的感受,我调整了一下之前的做法:对于小小不言的东西,尤其是食物,我不再推却,而是与大家一起分享,私底下再悄悄的给业务员一些回赠,并告知自己是大法修炼人,不收取任何礼品和业务回扣;如果是贵重物品,当时就拒收,实在推不掉,我就转送给购买产品的客户,这样皆大欢喜。
然而,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也有人不理解我的做法,认为这世上不会有人与金钱过不去,从而对我产生了误解。
一次,一家合作企业的业务员来到我的办公室,向我推荐他们公司的一款新产品。听完介绍后,我告诉他产品存在缺陷,不能销售。他暗示我,可以给我高额销售“奖励”,我摇摇头,对他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不做不该做的事,咱们下次有机会再合作。见我不为所动,该业务员便悻悻的离开了。
几天后,我被告知,我及我带的团队被人举报“收受巨额业务回扣”,上级有关部门随即对我们進行了隔离审查。核查结果令人震惊:我不仅没拿什么“回扣”,还经常自己贴钱去做业务推广和客户维护。一位熟悉我的领导感慨的说:在物欲横流的当下,这样的好人太少了,也只有在法轮功中才能找到。事后,公司领导警告那位业务员:按规矩出牌,否则,逐出本地市场。
在十几年的金融销售中,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我都能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人、更好的人”,不仅使自己成为独树一帜的销售精英,同时也给销售行业注入了一股清流。正如师尊所讲:“人类社会各行业都是应该存在的,是人的心不正,而不在于干什么职业。过去有个说法,什么“十商九奸”,这是常人讲的,我说那是人心的问题。”[2]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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