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芳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在新抚区万达广场附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越、魏振兴等人及新抚区千金派出所两个警察绑架。当晚,彭越、魏振兴带人到周玉芳家非法抄家,并将周玉芳劫持到抚顺南沟看守所,但周玉芳因体检不合格被放回。
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下午三点 ,周玉芳被国保警察绑架到新抚区站前派出所。晚上六点半警察到周玉芳家非法抄家,并连夜将她送进南沟看守所。
在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把诬陷周玉芳的材料上报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执意要陷害周玉芳。检察院和法院与公安机关沆瀣一气,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于二零一九年十月,枉法给周玉芳判刑一年。被非法关押到臭名昭著邪恶至极的辽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监区警察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各种手段残害折磨法轮功学员,逼迫她们转化。周玉芳在集训队每天都被罚站,在寒冷的冬天扒光棉衣、棉裤,只穿单衣、单裤在仓库里罚站,开开窗户,寒风袭来,把周玉芳冻得瑟瑟发抖,不让去厕所,大小便直接拉在裤子里,这样湿裤子就更冷。不转化就这么折磨你。监区管理人员知道周玉芳时常心脏犯病,怕出问题,告诉牢头及包夹随时注意她。周玉芳经常血压高达220,吃药也不降,在这样的身体状况下一样被折磨。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周玉芳带着满身伤痛走出了辽宁女子监狱。出狱时周玉芳全身从头到手、脚没有一寸肌肤是完好的,都是疥疮,疼痛瘙痒难忍,结痂的地方抓挠一下指甲即是血,两只手像戴两只硬胶手套,不敢沾水。
二零二零年六月,周玉芳到银行去领取退休金,银行告诉退休金已被扣发。周玉芳到社保基金去问。他们说有规定:“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
周玉芳说:养老金是我为单位工作三十多年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是我应得的劳动报酬,不是社保基金恩赐给我的,我与社保基金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社保基金无权扣发我的养老金。而且法院对我的判刑,并不是因为我犯了法,而仅仅是因为我修炼法轮功,这是对公民信仰自由的迫害。你们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就扣发我的养老金是违法的,希望你们立即纠正你们的违法行为,立即补发我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