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浩,男,一九六二年七月出生,浙江省绍兴市人,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广西玉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打压迫害法轮功以来,李庄浩为了升官发财,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终遭恶报。迫害好人难逃法网。
李庄浩任玉林市公安局局长期间,玉林市陆川县法轮功学员吕瑞珍被迫害致死。吕瑞珍(女,六十二岁)、农少英(女,七十六岁),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去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在陆川法院被非法庭审。律师为两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但陆川法院却藐视法律,与陆川610、陆川国保勾结,分别对这两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秘密判刑,而且将公开短信发到众生的手机上。吕瑞珍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四个月,农少英为四年零三个月,二人被劫持到南宁的广西女子监狱。吕瑞珍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四个月,农少英为四年零三个月。非法关押期间,吕瑞珍被迫害送南宁医院抢救,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在南宁医院离世。
二零一六年,玉林市公安绑架六名法轮功学员:玉林市兴业县法轮功学员陈家健,被玉林市兴业县610十来人绑架到广西钦州市洗脑班关押。玉林市陆川县法轮功学员黄宗英和黄凤英,因讲大法真相遭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到博白县看守所。玉林法轮功学员谢镇蔚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抄家。玉林市陆川县法轮功学员钟小平被陆川610、国保大队人员绑架到陆川看守所,玉林市博白县法轮功学员庞红炜被绑架。
中共是真正的黑社会组织,迫害法轮功使李庄浩成为黑恶势力的打手。谁为中共卖命,最终只能是充当“替罪羊”和为中共“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