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但愿董利贺早日康复,更希望董利贺康复后对自己的这次遭遇,有个冷静而深度的思考。同时希望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宝山区公检法官员,引以为戒,在正邪较量特殊的时代,天灭中共的大劫来临之前,请选择善良,让自己拥有未来。
董利贺的这次遭遇,值得每一个人深思啊。在那么冷的冬夜,董利贺没有出现生命危险,这是上天慈悲的又给了他一次悔过的机会。希望董利贺珍惜这机缘,真心忏悔,并且不再迫害打压善良,远离邪党,退出党团队,给自己做出最好的选择。
一、董利贺的蹊跷遭遇有前因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时,赤峰市元宝山杨福田、孙晶夫妻在家被元宝山派出所副所长韩立民、元宝山区国保大队卢玉财等人绑架。
九月七日上午,杨福田在元宝山区法院二零七室被非法开庭。杨福田被多个警察劫持进入法庭,还戴着手铐、脚镣。开庭时有元宝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卢玉财、柴景民,后来又进来两个便衣。
庭审开始后,身为审判长的董利贺,问杨福田的家庭住址等信息,随后又问杨福田“曾在哪年哪月被判劳教一年,又在今年几月被抓等”,意在说有所谓的“前科”,以杨福田曾被非法劳教为既往证据进行构陷。
随后,董利贺让杨福田确认公诉人提供的证物中照片内的打印机等物品是不是他的。接着,公诉人指控杨福田家中的打印机、纸张、大切刀、电脑、U盘等这些现代家庭用品都是法轮功的东西,无理指控杨福田应处以三年以上至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董利贺质问杨福田是否认罪,杨福田回答:“我没罪。”董利贺在法庭上不让杨福田多说话,多次粗暴打断杨福田的自我辩护,更不让杨福田提起法轮功。
杨福田在最后说:各位法官、工作人员,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对董利贺和公诉人说:希望你们生命平安,在法轮功(被中共迫害)问题上,你们今天做的事情都有记载,在以后的追责上会找到你们。董利贺不屑一顾地说:我知道你说的意思。
此刻,董利贺应该是真正懂得杨福田的善劝了吧。无论谁,做了什么,最后都得有个承担,做善事有福报,做坏事有恶报。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天理,在无神论的谎言毒害下,当下的国人,无知的承受着自己造下的罪业。那些与邪党共舞丧尽良知,直到如今仍然不知悔改的,在天灭中共的时候,将承受更为严厉的天谴,那时可就没有一点机会了。
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是宇宙循环的规律,任何一个生命都要无条件的遵循和守护。
二、元宝山区公检法一些官员多年来合谋打压善良
杨福田被绑架后,元宝山区公检法官员勾结在一起,听命中共上级指令,执意对杨福田判刑。当时杨福田的家人去公安局要人时,国保大队警察对杨福田的家人威胁恐吓。家人给他们讲善恶有报的道理,问警察:“你不怕善恶有报吗!”有一高个儿的黑胖警察说:“我就等着打雷劈我呢!”
杨福田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国保向检察院提交的所谓“案卷”,因证据不足,被退回。检察院阅卷后,明知杨福田实在是不够判刑的条件,应该无条件释放杨福田,但是退回案件要求公安局补充侦查。
对杨福田的案件,现任元宝山区检察院侦监科的主要责任人,有足够的权力以证据不足撤诉后释放杨福田,但是检察院下达了非法批捕令。当时国保警察也没有依照法律释放杨福田,而是向检察院申请批复两个月时间,用以侦查补充证据,也就是延长时间来构陷黑材料。
杨福田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全盘否定检察院、法院对杨福田的公诉及审判。辩护律师说:公诉人指证的证据不实,私自添加。律师按法律条文指出:信仰合法、炼法轮功合法,杨福田没罪。有打印机、纸张和大切刀也没罪。律师还说现在有很多律师联名上诉最高法院要求废除两高解释。律师又辩护说:“国家出版署已经废除禁止出版法轮功相关书籍的禁令,法轮功书籍可以出版”。
律师并在法庭上指控公安局和检察院的违法行为,公安局警察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抄家是违法。从六月八日对杨福田批捕到卷宗公开,再到法院开庭共三十九天,期间,从检察院到法院,没有告知家属任何关于杨福田的信息。卷宗七月十七日到了法院,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法院相关人员的行为属于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最终,元宝山区公检法合谋构陷了杨福田,杨福田现在正在赤峰监狱遭受迫害。
元宝山任素香,被非法判刑八年(法院审判长是陈玉明,检察院公诉科单九祥负有主要责任),元宝山区公检法更是明目张胆地执法犯法,竟然抢走任素香个人账户上的两万元,从非法抓捕、立案、侦查、审判每一个环节,都是公然无视法律的条款,为所欲为。所有的这一切作为,都是在为自己埋伏着可怕的危机,生死考验的大难就要临头啊。
三、一再作恶 不听奉劝 遭恶报
赤峰地区在内蒙古来说,都是属于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元宝山区的迫害程度又排在赤峰首位。那些参与迫害的,有的已经丧命,如元宝山区政法委书记张春儒,四十八岁左右时癌症丧命,张春儒把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事件以及下一步如何打压法轮功的计划,都作为政绩,写在他的年终述职报告里;元宝山镇610头目张玉霞积极、拼命的抓捕、骚扰法轮功学员,她竟然掉进自己的三号水缸里被淹死;原元宝山区公安国保大队长刘伟民心脏坏透了,瘫痪在床。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初,元宝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秀丽,在检察院楼道内倒地而亡,四十八周岁命丧黄泉。
侦查监督科是检察院下设的科室,起初叫批捕科,后更名为侦查监督科,承办对公安机关等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等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李秀丽没有秉公执法,而是紧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十几年来元宝山区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的构陷案件上报检察院以后,李秀丽一律给定性为刑事案件而下达准予逮捕的批示。李秀丽长期任批捕科科长和侦查监督科科长,至少对三十二名元宝山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下达逮捕令,致使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判刑,家破人散。
接替元宝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要职的现任官员是单九祥。单九祥非法下达了多起批捕令,元宝山任素香于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判刑八年。单九祥把非法判法轮功学员的事,当成政治任务,在公开场合、在酒桌上公然诽谤大法,并且很自豪地说:那是政治!有不少人打电话提醒单九祥不要参与迫害时,单九祥就回避说:“我不是单九祥啊!”以打断劝善电话。
在此奉劝单九祥,不要一再充当邪党的工具,不要沦为邪党的殉葬品,大难临头生死攸关的时候,一定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从内心发出一念,退出共产党的一切组织,果真这么做的话,会遇难呈祥,否则,后果不敢想象。
奉劝公安局长张文凯以及国保大队的王贺然、王彦军、卢玉财等人,你们想让元宝山区的父老乡亲平安躲过天灭中共的大劫吗,那就停止参与迫害,你们不去绑架法轮功学员,检察院、法院的那些官员,是不是也少一些造下迫害善良的无边罪业啊?
作为元宝山区的乡亲,共同生活在这块儿天地,彼此都无冤无仇。谁遭报了,谁死了,对其每个家庭成员来说,都是莫大的苦痛。法轮功学员不是在仇恨谁,也不是在幸灾乐祸,而是在苦口婆心的劝善那些仍然参与迫害的人。文中无论提到了谁的名字,都不是恶意的,只想借这些活生生的例子,唤醒那些依然执迷不悟的积极参与迫害的各界官员。
相关电话号码:
董利贺 电话:0476 3517208,手机:13604762908
元宝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单九祥,电话:18547627533,1351476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