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治安历任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刑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民庭副庭长、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今,任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段治安和院长贺桂宝是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其恶行在明慧网多次曝光。
段治安和莲湖区法院的法官不执行法律,而是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法轮功的指令,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更恶毒的是他们把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消息在网上公开发表,制造谎言,丑化大法和法轮功学员。
莲湖区法院庭审书记员公开说:法轮功的案子是先交到中院内定后再返回莲湖区法院开庭。这世上谁见过这样的奇怪程序?这不仅违反法律,简直就是上下串通故意捏造陷害,制造冤假错案,天理不容啊。
段治安任职期间被诬判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案例:
1、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宋献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10000元
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宋献兰,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被绑架,案子从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到莲湖区法院,只有短短的十几天,来不及请律师,七月底,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办案法官霍彪偷偷开庭。宋献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宋献兰依法上诉。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邪恶判决。同时,莲湖区法院颠倒事实真相,恶毒的将宋献兰被非法判刑的消息发表在中国反邪教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被全国各地网站纷纷转载,毒害了许多不明真相的中国人。
2、失踪两年 西安市王新年又被枉判五年入狱
西安市莲湖区法轮功学员王新年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在上夜班回家途中被莲湖区公安分局的警察以夜出“活动”为借口而秘密绑架,两年没有他的音讯。王新年被非法关押之后,被莲湖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捏造“证据”和罪名而非法逮捕、起诉,于二零一八年被莲湖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非法关押在渭南监狱,遭受了狱警和犯人的残酷毒打,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王新年家住西安市北关,曾经遭受七年冤狱迫害,于二零一四年回家时,已经被非法开除公职、妻离子散,孩子跟母亲走了,多年没有来往。孤身一人的他,在市内打工谋生。莲湖区法院将王新年被枉判的消息在人民网上发表,公开污蔑法轮功 ,丑化法轮功学员。
3、西安市法轮功学员杨晓东被莲湖法院枉判三年
西安市法轮功学员杨晓东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在家中被绑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被构陷到莲湖区检察院。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杨晓东被莲湖法院枉判三年后,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被送往陕西省渭南监狱十六监区迫害。
4、西安市法轮功学员赵燕峰被冤判两年
西安市法轮功学员赵燕峰,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在街上讲真相时被人恶告。二零一七年二月刚过正月十五,就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刑庭副庭长霍彪急匆匆的秘密开庭,庭前没有通知家属和本人的律师。后来,律师又找到法官霍彪要求重新开庭,直到二零一七年八月,家属和律师都没接到重新开庭的通知。八月二日,律师会见时,才得知,七月二十二日赵燕峰已接到被冤判两年的判决书。
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凡事为他人着想,法轮功学员来自社会各阶层、各行各业,在真善忍的指导下提升自己的道德,服务于社会。这样一个巨大的群体的存在,对中国社会每个人都有益。可是中共江泽民集团因为其邪恶本性,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这场迫害一直延续了二十年。在这二十年的迫害中,中共践踏法律,残害好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延伸到其他民众身上。中共不准民众做好人,中共官员贪污腐败,导致社会道德沦丧。每个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法轮功学员在过去二十年里,一直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反迫害,从来没有向中共暴政屈服。但是同时他们也从未以暴力的方式报复任何迫害他们的人,相反,他们认为很多公检法人员是被中共仇恨宣传所欺骗,才参与这场迫害,他们以及所有被中共宣传所欺骗的人也是受害者。这也是他们一直致力于向中国民众和国际社会讲真相的原因,他们希望人们都能知道法轮功教人向善的真相和中共诽谤迫害法轮功的事实。
段治安作为一名法官,应该秉承公正去执法,然而,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被当成工具,不惜颠倒黑白制造冤假错案,把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送入监狱,天理不容。
中国有一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人不治天治。段治安在把好人送入监狱的时候,也给自己判了死刑。那些还在执行江泽民迫害命令的人赶快觉醒吧,不要成为第二个段治安,不要为中共“殉葬”,不要当中共的“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