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在大庆发生的中共警察群体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中,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吕观茹(七年)、刘恩权(四年)、任玉红(四年)、黎炳英(一年)、李明秀(三年)、金庙庆(三年)、陈丽萍(四年)、王居艳(四年)、孟庆英(四年)、瞿延来(五年)、安显苹(三年)、刘恩喜(四年)、关兴涛(八年)、吴艳华(七年六个月)、都业成(七年)、丁丽华(三年半)、高国庆,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其中,高国庆被非法判刑一年,已冤狱期满回家;丁丽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现在被大庆公安在网上通缉,已有家不能回。至今为止,已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先后劫持到监狱迫害。
法轮功学员都业成、吴艳华、关兴涛,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大庆市让区一审法院以莫须有的“犯罪预备”等罪名非法判重刑,分别为七年、七年六个月、八年,三人不服枉法诬判,上诉到大庆市中院。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中院非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中院审判长张丹,审判员王海燕、赵鹏,书记员徐曼。
都业成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末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集训队迫害,监狱恶称不写“四书”(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不让家属会见。吴艳华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监狱再三以开亲属关系证明为由,刁难家人,不许会见。
关兴涛与法轮功学员刘恩喜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被一同劫持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集训队迫害,俩位法轮功学员家人去探视,监狱不让会见。
法轮功学员安显苹(安显平),于二零一九年八月,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诬判三年,上诉大庆中院,被驳回,维持原判,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关于法轮功学员关兴涛、吴艳华、都业成等被绑架迫害的情况,请见明慧网报道《大庆关兴涛、吴艳华、都业成被诬判七~八年》《大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大庆11月9日至少61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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