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下利益之心
我丈夫的同学经营生意,丈夫在他那里上班。他同学为答谢丈夫尽职尽责的付出,就决定请我们俩口子和他一家出去旅游,吃住全都包了。旅游中欣赏着美丽的山川河流,领悟着不同民族的风土人情,心情也的确高兴。那时我得法一年多,旅游中我跟丈夫同学的家人讲了真相,告诉她我学大法了,并告诉她我身心受益的实情。
在高兴之余,总觉着差点什么。我想起师父在《转法轮》讲的小孩摸奖券的那件事情,“我是个炼功人,怎么能求这个东西?我得这不义之财,我得给他多少德呀?”[1]想到这些,我知道我应该怎么做了。回家后,我想怎么和丈夫开口,怕他不同意。我说:和你商量件事,你看我们这次出去旅游,虽然是件好事,可我心里有个结、过不去。你是他的职工你享受这份待遇还说得过去,可我不应该享受这份待遇,我们不能这样做,得把我花的那份钱给人家才是,人家挣点钱也不容易,你说好不好?想不到丈夫同意我的想法。我俩估量了一下,每人可能要花五千元左右。晚饭后我拿了五千元钱和丈夫一起来到了他同学家,说明来意,我把钱给了他们,经过几番推辞,还是留下了。我心里觉着很畅快。
自修炼后,当在利益上出现矛盾时,我就用师父的教诲、大法的法理作指导,来对待这件事,就能放下利益之心,就能使矛盾迎刃而解。这样的事情也有好几次,我就不一一说了。
二、在矛盾中去执著心、修自己
我家和女儿的婆家是一个城市,女儿的婚姻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了不久,确定了婚姻关系。两家父母见了面,没想到的是女儿的婆婆第一次见面就跟我们谈起了她家的家事,她和她婆婆、小姑、和丈夫的矛盾都很尖锐,关系搞得都很紧张。还以为都是别人的错,可以看出女儿的婆婆是个很强势的人,没有了传统女性韵味。我当时就有点顾虑,可看到女儿和女婿关系比较融洽,我们也就不多说什么,毕竟婚姻也是缘份促成的。
女儿婚后不久怀孕了,女儿到产期我和女儿的婆婆都到女儿那里。女儿進了产房,她婆婆要给她送吃的,守门的医生不让随便進去送吃的,除非里边传出要吃的才能送。我就说:不让進就别進了,省得人家不高兴。可能就是这句话女儿的婆婆生气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女婿买了饭让我和他母亲先吃。结果他母亲就嚷嚷开了:我不和她(指我)一起吃,她在这吃我就到下边吃(指餐厅),她在下边吃我就在这里。当时我就懵了,这是咋的了?为什么?好多人都在看着我们,因为她声音很大,并且是很恼怒的样子。我是个很要面子的人,没经过这样的事情,感觉很丢面子,因我是修炼人,又不能和她争执,也不知为什么她发这么大的火,我什么话也没说。女婿看到这种情况就说:你俩都到下边去吃吧,这事都要听我的。他母亲还是听了儿子的建议,不嚷嚷了。我们一起到餐厅去了。我就说:还是一起吃好。当时虽然心里不好受,事后想一想师父的教诲,大法的法理,心里也就释然了。
自学大法后,我的世界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知道做人应该真诚、善良、忍让,应按修炼人的心性标准做好人,所以平时能够包容、忍让。 可我长期形成的观念,有时也占了上风,在和女儿的婆婆相处中,在矛盾尖锐时也有守不住心性的情况,事后又很后悔。所以就在矛盾后找自己、修自己,找出自己不好的心去掉它。随着不断的学法,大法使我逐渐成熟起来,心性也在不断的提高。
亲家母虽然不看孩子,很注重身体的锻练、养生,可是身体还是出了问题,我们俩口也都去看她。她搬了家住上新房,我们也去温锅。亲家母最近眼睛出了问题,做了手术,手术后视力很弱,我们俩口又去看她,她拉着我的手很亲热,一个劲地说:都怨我不好,是我自己做的不好。我就劝慰她说:不要多想了,好好保重身体。当我们走时和她告别,听到她抽泣声,我心里也不好受。
个人体会,层次有限,有不在法上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