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四月初,榆树市华昌街道付亚东两次到保健院找陈淑杰,要她签所谓“三书”,说签完后网上就除名以后就不找了。因陈淑杰休班未见到本人,后来把材料拿走了。
十月,卫生局肖景林副局长主持会议,说是政法委发的所谓的“三书”,保健院纪检科邵帅去参加的会议,带回材料,让科主任找陈淑杰按上面内容改写一下交上去就除名了,以后就再也不找了,遭到陈淑杰抵制。据说卫生系统这次被骚扰的还有榆树市医院的一名法轮功学员。
十一月二十七日,榆树市华昌街道及华昌铁西社区来保健院骚扰陈淑杰,当时她正在手术室为患者做手术。刚一下台被科主任告知:说华昌街道来4个人找她。陈淑杰就去见了他们。有人要求写“三书”,说是政法委要求在职人员今年转化一批,二年内清零,有一人拿出手机要给陈淑杰拍照,说是当作他们来过的证据,遭到拒绝。这些人是榆树市华昌街道平安科宋昌月、张德双、付亚东及华昌铁西社区白雪利。因陈淑杰接下来还有手术,患者已经进手术室了,他们坐一会儿就走了。
十二月三日,卫生局纪检科董玉继(音)科长给保健院打来电话让写所谓“三书”。保健院法人王伟光院长将陈淑杰留在大会议室,并召集陈淑杰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副院长李靖宇、潘向飞及纪检科邵帅在场,问陈淑杰写不写“三书”,如果不写就上报卫生局,卫生局上报到省,遭拒绝。
十二月五日晚上,陈淑杰值夜班,李淑苹科主任下班后被叫回来带领6个人来到科室找陈淑杰进行转化,他们是榆树市政法委甄胜利、王帅、长春关爱中心高志录、姜波、孙桂文,还有榆树邪悟的王学品,被陈淑杰记录下他们各自的名字,他们自作主张说科室有事让安排其他人,不用陈淑杰去处理,说政府派他们来的。他们不提转化,说些试图混乱人的思想的邪恶东西,被陈淑杰正面抵制,待了两个多小时才走,走时把墙上患者送给陈淑杰的2面锦旗拍了照。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拿着老百姓纳税钱骚扰百姓的正常工作、生活的所有人,为自己的未来想一想,你们的工作职责里有针对公民信仰自由进行骚扰的吗?你们行使的是谁赋予你的权力?所有被指使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参与者都在违法犯罪。超出其权限范围,就是滥用职权,其行为是违法的。法轮功学员不配合你们是不让你们对大法犯罪,是真正的为你们好,“善恶有报”,大疫当前,病毒有眼,人在做,天在看,请停止骚扰、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希望您给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