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超,男,农民,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患有高血压等疾病,经常迷糊过去;修炼后无病一身轻,身体健康,神清气朗,八十多岁还下地干活。儿媳妇说:“我爸学大法可真是受益了!”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一日清晨,榆树市610、公安局、国保大队,出动大量警力(警车、警察)同一时间有预谋、有计划的在多个乡绑架、骚扰大批法轮功学员。警察如土匪般地闯入民宅绑架法轮功学员。徐景超被绑架,送往怀家“秀色山庄”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八年榆树市“敲门行动”,警察及中共地方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徐景超也被当地派出所警察骚扰。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徐景超在给民众真相资料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跟踪、录像并绑架,被非法刑拘,关押在看守所构陷迫害。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早七时,徐景超遭榆树市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半,榆树市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85岁的徐景超被冤判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徐景超发放真相资料,告诉人们牢记并默念 “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字真言救命良方,遭恶人诬告,在家中被榆树市国保大队四、五个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强抢法轮大法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多本,小播放器,真相资料等个人物品。
后徐景超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一月过大年之前被劫持到长春市某监狱的监狱医院迫害。家人几次到榆树市看守所打听,警方都不告诉具体关押在长春市哪个监狱,也不让家属接见。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人不治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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