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的是师父的法:“慈悲和威严同在是为了保护法的。”[1]我很严肃的正告他们:“你们这样做是违法行为。”我让来的人员把自己的姓名、职务和电话号写到我的记录本上,不写的人员不允许進屋,只能在门外等着。其中有一个警察不敢留姓名,自己主动在门外等。
我让来的人员出示法律法规,为什么你们说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请你们拿出法律依据。他们说:“今天没带。”我说:“不是你们没带,是你们没有。因为我懂法律,我这里有法律、法规。”
我就给他们看资料:公安部二零零零年三十九号签发的文件,十四种×教没有法轮功。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信仰自由。我又拿出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解除了禁止出版法轮功的书籍,法轮功的书籍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我对他们说:“你们今天还参与迫害,完全是违法的。”我越讲正念场越强,一个警察把录像机赶紧关了,门外边的小警察催着叫他们走。
第二天,又来了几个人,其中一女士声称自己是政法委的。我还是从法律上讲,他们无法回答我,就说:“你们说肚子里有法轮、还自焚?”我严肃的对他们说:“我们肚子里的法轮是在另外空间,不在表面空间存在。现在科学家已经公开承认有多维空间存在。前苏联科学家说,如果宇宙是大爆炸形成的,绝不会只形成人类这层分子空间,应该有很多维空间。美国科学家也承认有多维空间的存在,其它微观空间都是用肉眼看不见,但是它确真实存在的。比如:无线电波、手机信号还有空气,人都看不见,但是它存不存在?我们肚子里的法轮在更微观、更更微观的空间,只有修炼者才能感觉到。”
我讲的多维空间的科学道理让他们很信服,同时我向他们说明“自焚”的几大疑点,完全是中共邪党欺骗世人、诬陷法轮功的一场设计好的表演。他们无话可说。
他们走时,我告诉他们:保护大法弟子就是保护你们自己,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就是害自己。
自那以后,他们再也不找我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