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卓元和妻子林倩及女儿 |
饶卓元的哥哥饶超元,于2000年12月被绑架,被非法拘禁一年多后,于2003年1月被非法判刑8年,在广东省四会监狱遭折磨,一条腿被迫害致残。
饶卓元的妻子林倩,不断遭受中共的骚扰和恐吓,被关洗脑班。从2005年4月起,广州市海珠区“610”几次要抓捕林倩。林倩与女儿在中国已无立足之地,被迫逃离中国到了泰国。
饶卓元,男,出生于1968年10月,是广州市卫生防疫站食品监督员。饶卓元于1994年12月参加广州第五期法轮大法学习班,修炼法轮功后整个人的身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患多年的痼疾鼻炎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人也充满了活力,生命充满了希望,家庭幸福美满。通过修炼心性,各方面都做得很好,在单位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家里也是妻子的好丈夫、女儿的好爸爸,父母的好儿子。
饶卓元 |
一、上访鸣冤 被关精神病院与强制洗脑班
饶卓元于1999年7月20日到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为法轮功上访鸣冤后,就受到了单位别有用心的中共书记李某的迫害。后又因为1999年9月7日到北京上访,14日回单位,16日晚上被海珠区新港西路派出所(位于广州市新港西路142号5幢)的林姓恶警骗到派出所,即被强行绑架送到位于海珠区沥窖的海珠区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
非法关押期满后,饶卓元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轻工学院招待所(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直到10月5日才放回单位。这个过程中,迫害饶卓元的单位包括海珠区610、新港街派出所、广州市卫生防疫站等。
林倩说:“当我丈夫饶卓元被非法拘留在海珠区看守所时,一次我冒着大雨给他送衣服,他们却不让见。期满(十五天)我到看守所去接我先生,他们说炼法轮功的到期也不能放,吸毒、抢劫犯都可以放。我很失望地回家等消息。直到10月5日我丈夫被放回家。”
2000年7月3日,饶卓元在单位正常上班,竟被强行绑架到江村精神病院,被非人折磨达54天之久,受尽了欺凌、侮辱以及精神和身体的摧残。林倩说:“在这54天期间没人告诉家人我的丈夫在哪里,直到2000年8月25日饶卓元被放回来,我才知道他被关押在江村精神病院。”
这个过程参与迫害的单位包括广州市610、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卫生防疫站、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住院部(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大松岗蛇腰岭)。涉及迫害的人员有广州市卫生局保卫科姓游的女科长,此人是广州市610的成员,还有广州市卫生防疫站的甘书记、李书记。
在江村精神病院遭受迫害后,饶卓元这样一位食品监督员被贬到下面的供应室洗瓶子等杂活,工资被扣留,只发给每月700元,后来又降到每月380元。
2001年9月4日上午,饶卓元突然被所在单位绑架到臭名昭著的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广州市白云区槎头西洲北路56号)强制洗脑,直到当月30日才被释放回家。这个事件主要参与迫害的人员是广州市卫生局保卫科的游某,她胡说这次把饶卓元弄进“洗脑班”是为了“恢复饶卓元的公职,放出去就要放弃公职”。大家看看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林倩说:“我带着两岁多的女儿去探望爸爸,女儿在那哭着喊着要爸爸回家,但失去人性的恶警还是不放人。我再次到广州市防疫站、广州市卫生局去要求他们还我丈夫的自由。由于家里经常被610的恶人干扰,使得我母亲精神病复发。在我的强烈要求下,2001年9月30日晚上饶卓元被放回家。”
饶卓元回家后,610又派人在他家必经的出口处守着。为避免再遭迫害,饶卓元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林倩说:“我家电话被监控,他连电话都不敢打。他人在哪里,我都不知道。直到2001年10月26日,广州海珠区新港派出所的一个警察打电话叫我去看我丈夫,我才知道饶卓元又遭难了。”
二、被劳教迫害皮包骨 妻子被关洗脑班
2001年10月26日,饶卓元在海珠区赤岗的一间出租屋里,被海珠区610恶人找到,强行绑架送入广州海珠区第一看守所,其后又被转移到广州市花都第一劳教所(位于花都市赤坭镇菠萝山下)。
饶卓元一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体重由68公斤减到了35公斤,整个人完全变了模样,差不多只剩下皮包骨头了。家人后来见到时都认不出来,小女儿害怕得躲到大人的身后,好久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人能够与往日的爸爸联系起来。
由于在赤坭劳教所的残酷迫害,皮包骨头的饶卓元,后来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医务室打点滴都打不进去,于2001年11月被送到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的司法医院。在那里呆了两天,司法医院的医生强迫家人写保证书,以保外就医的名义接回家里。
林倩说:饶卓元“被我抱回了家,当时他已无法走动了。他回家后家人都认不出他来了。小女儿害怕的躲到大人的身后,好久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人能够与往日的爸爸联系起来。”
2002年1月19日饶卓元在家养病期间,海珠区610丧心病狂、丧尽天良的恶人们教唆广东省口腔医院──饶卓元妻子林倩所在的单位的人保科科长黎倚和配合,把林倩骗到单位六楼办公室,当时在办公室内早已有海珠区昌岗路派出所的四个恶警等着,就这样饶卓元的妻子林倩身穿着工作服白大褂,就被强行绑架扭送到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路派出所关了24小时,之后送入洗脑班。
丈夫被折磨成不象了人样才刚刚回家,妻子又遭迫害。一个美满的家庭在江氏集团的邪恶操纵下,一家人被强行拆散,亲人不能相见。
林倩在派出所关押24小时期间,受到了十几位海珠区610和昌岗路派出所警察的审问,2002年1月20日被送到位于广州大道南1690-1694号“何贵荣夫人福利院”九楼的海珠区所谓“法制学校”强制洗脑。
直到饶卓元于2002年6月14日再次被广州市610、天河区610、海珠区610和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的恶警到家里强行绑架到花都赤坭第一劳教所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02年6月19日,中共不法人员才把林倩从海珠区法制学校放回家。
三、饶卓元被迫害致死
饶卓元被再次绑架后,他的家人强烈要求去见他,却一直得不到同意。饶卓元前一次从司法医院出来,人瘦得只有35公斤,一位1米7高的男人在遭受非法摧残下体重只有70斤!在饶卓元身体恢复不久又遭迫害。
饶卓元年老的母亲心里实在放心不下,2002年6月28日从广州市到了赤坭劳教所要求见见饶卓元。但是,在花都的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的恶警却欺骗老人说饶卓元到了其他地方去交流。母亲只能伤心的回到广州……
其实在6月26日饶卓元已被送到花都市人民医院(位于花都市新华路),但是家人一直不知道在饶卓元的身上发生了什么。
2002年7月1日下午,由海珠区610海珠区法制学校负责人李瑞民,海珠区610的余强通知饶卓元妻子的单位,单位派了人保科夏建宁、黄海、和医务科的林安儿,陪同饶卓元的妻子林倩前往看望饶卓元,当时并不事先告诉情况,直到车开到了花都市人民医院,林倩的心突然咯噔一下,感到情况不妙。
进了花都市人民医院,该院院长、骨科的魏主任、花都劳教所的周所长和恶警何桂潮介绍情况,恶警何桂潮声称饶卓元当时的情况他知道得一清二楚,说是饶卓元自己从七八级楼梯跳下来,然后又自己站起来撞到墙上,才造成饶卓元的第五颈椎粉碎性骨折。当时骨科魏主任手上拿着的CT片看到,在第五颈椎那个地方有一块碎片插在那里。按照医学的正常角度来看,饶卓元从楼上摔下来后,已经造成第五颈椎粉碎性骨折了,会造成颈椎以下的全瘫,不可能再站起来又去撞墙,不可能有这个动作了。可见,恶警何桂潮在说谎,在掩盖着他们那些不可告人的事实。
据人民医院的医生、护士和看护饶卓元的两名第一劳教所的犯人所说,饶卓元被送到花都市人民医院时,还可以说话,神志还是清醒的,但是这个时候医院和劳教所并没有及时通知家属前往照看病人。直到饶卓元已经昏迷不醒了才把饶卓元的妻子带到医院。病人到了医院后,按照正常程序,医院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花都市人民医院的负责人昧着良心、违反医德、胆敢藐视医院的有关规定不与家属联系,广州市610、海珠区610和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饶卓元的妻子林倩在花都市人民医院看到饶卓元时,他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但不住地流出了眼泪。他的右耳朵周围连同颈部的3/4都是瘀血、肿胀的,手和脚都有被重物击打过和擦伤过的痕迹,头顶有一个血肿(后来发现,当时头部已有两个血肿)。由于当时在做头部牵引,所以不敢移动头部,直到2002年7月底才发现饶卓元的后脑勺还有另外一个血肿的伤口。
饶卓元临终前在广州花都市人民医院,后脑勺有一个血肿的伤口 |
当饶卓元的妻子责问医生,要求看病历的时候,负责医生慌得语无伦次、无言以对,并拒绝让家属看病历(这是什么道理?!)。饶卓元的家人还被拒绝在医院里照顾病人。在花都人民医院住院过程中,责任医生介绍说饶卓元的病情是内环境越来越好,没有发生感染。但是,悲剧还是发生了。
2002年8月5日夜晚8时左右,花都市人民医院的院长通过海珠区610人员电话通知饶卓元的家人饶卓元已故的消息,年仅34岁。责任医生原来都说饶卓元的内情况在变好,没有感染,可以怀疑医院没有按正常输给能量,病人被活活饿死了。花都人民医院已沦为害人的帮凶,他们却要求家属支付10万元的医疗费,饶卓元的家人不同意,而花都人民医院的院长还威胁饶的家属说要到法院去见。
后来,饶卓元的尸体被花都市人民医院私自送到花都殡仪馆,一个星期后,由海珠区610的余强、花都市人民医院院长、饶卓元单位(广州市卫生防疫站)还有其他一些人商量决定后被火化。
在饶卓元受重伤住院到火化这期间,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花都市人民医院的领导和海珠区610那些丧尽天良的恶魔的邪恶嘴脸、表现出他们的狡猾和奸诈。在饶卓元去世后,海珠区610的女警察温春兰到了他妻子的单位,对饶卓元的妻子施压,并通过单位领导对饶卓元的妻子进行诽谤和歧视。
四、妻子林倩遭受的迫害
妻子林倩,在广东省口腔医院工作,以前患胃溃疡连苹果都不能吃,一吃胃就痛。更痛苦的是还得了脑垂体微腺瘤,跑遍了广州所有的大医院。医生说这种病是现代病,查不出病因。医生开的显影药一吃就呕。1994年12月21日,林倩参加了李洪志师父在广州体育馆办的广州第五期法轮功学习班,开始修炼法轮功。半年后,林倩到医院复查,结果是所有指标都正常了。
林倩说:“是法轮大法把我从绝望中拉回来,使我获得了新生。我患的胃溃疡和脑垂体微腺瘤都消失了,人也开朗了,工作、家庭各方面都顺心如意。”“从1994年得法到1999年7月19日,这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1999年7月20日早晨,林倩和饶卓元一起到广州市政府、省政府上访,回单位后,单位领导多次给林倩施加压力,要她交法轮功书籍,不许在单位炼功学法。后来广东省卫生厅也来人向林倩施加压力。饶卓元在1999年9月16日晚上被海珠区新港西路派出所绑架到海珠区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那年女儿才一岁多。
2002年1月19日,饶卓元遭劳教迫害在家养病期间,海珠区610丧心病狂,教唆林倩单位(广东省口腔医院)人保科科长黎绮和把林倩骗到六楼办公室。林倩上去后看到医院院长章锦才、欧尧、薛国初都在那里。他们说没有办法保她了,这次得让恶警绑走了。当时已有四个恶警分别在六楼的电梯口,楼梯口把守着,所有的通道都被恶人堵住了。林倩被劫持到一楼停车场时,想跑,又被恶警抱住了。当他们硬塞林倩上车时,林倩大声揭露他们的邪恶。当时在停车场有几十个人围观,其中有一位是林倩的病人。这位病人告诉了林倩科室的同事,他们才知道她被绑架了。
就这样林倩身穿着白大褂,头戴着白帽子,被强行绑架到位于广州市江燕路海富花园里的海珠区昌岗街派出所关押了24小时。林倩说:“这24小时内共有十几个恶警来审问我。他们叫我坐在专门审犯人的带有手镣的椅子上。我说我不是犯人,我是修炼‘真、善、忍’的道德高尚的人,我不应该坐那椅子。晚上11点,一些穿着便服的人拿了一张照片来好象是在核实什么。我不动心。这使我联想到有一次我到一个小区去派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被十几个人抓住了,并把我锁在防盗门里面,其中有一个恶人还把我的右脸抓破了。”
在昌岗派出所关押24小时后,2002年1月20日,林倩被劫持到位于广州大道南1690—1694号“何贵荣夫人福利院”九楼的海珠区所谓“法制学校”强行洗脑。洗脑班强迫所有的大法学员看“天安门自焚”,“傅怡彬杀亲”等一些诽谤法轮功的录像电视,以及其它诬蔑、攻击法轮功的文字材料;还用“不转化”就得送劳教的话来威胁林倩,并指派专人对她进行24小时的夹控监视,并限制不能走出房门半步。后来又把林倩换到“单人房”,只有吃饭的时间才能看见人。
林倩被劫持在洗脑班期间,洗脑班一直都不让她丈夫来看她。婆婆来看,也被恶警李清华挡住不让见。在林倩被关押期间家人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二哥、三哥千里迢迢来洗脑班看她;母亲病在家里生活不能自理却又没人帮她;她女儿也很难见到妈妈;侄子、侄女怕林倩失去工作到林倩单位去要求放人。洗脑班还强迫林倩家人每天给他们一百元人民币。直到6月19日不法人员才把她从洗脑班放回家。
丈夫饶卓元再次遭绑架后,林倩和家人强烈要求去见他,却被海珠区610的余强,花都劳教所的黎教搪塞过去了。林倩说:“当我见到饶卓元时他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但他不停的在流眼泪。他的右耳周围连同颈部的四分之三都瘀血、肿胀,手和脚都有被重物击打过的和擦伤过的痕迹,头顶有一个血肿,后来发现其实头部已有两个血肿。”
法轮功学员张文学出劳教所后,说饶卓元在劳教所里出事后情况不是很严重,是在一个秘密的地方被迫害成这样的。
林倩说:“我丈夫去世后,海珠区610的女警察温春兰还厚着脸皮到我的单位去,教唆我的领导对我进行歧视和诽谤。如:职位、职称比我低的人拿的奖金比我多(我只拿他们的百分之八十);在单位同事中造谣说我丈夫是自杀的;人保科长李绮和还找与我走的比较近的同事谈话,叫他们孤立我,不要与我走得太近;长期对我家电话、手机进行监控;派人跟踪盯梢,等等。
“2005年2月12日,我把我先生受迫害的情况发到了明慧网,4月份,海珠区洗脑班的负责人郭广庭和小钟与街委会的人,又到我单位叫黄海把我叫上六楼办公室谈话,又来恐吓我。两天后2005年8月3日早上九点三十分,海珠区610的余强、温春兰等来找我谈话说要我配合他们的工作,那架式就是又想把我骗上办公室,像上次那样绑架到洗脑班去。由于有了上次的经验,我坚决不配合他们,我当着我二十几位同事、三十几位病人的面,当众揭露他们的邪恶,并要求他们给我补偿害死我丈夫的损失。”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持续对林倩的精神迫害使得她记忆力下降,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为了摆脱迫害,林倩决定逃离虎口,2005年12月,终于离开了中国大陆。
五、哥哥饶超元被枉判八年、迫害致残
哥哥饶超元2000年12月14日和黄金华、梁纲、袁华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都是大学、研究生学历),被恶警发现跟踪,当天被非法抓进了天河区看守所。饶超元被关进了112仓。
2001年12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第一法庭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饶超元当庭未被判出任何结果,后来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邪恶之徒始终不让家属探视。
直到2003年1月14日,不法人员偷偷非法对饶超元判刑八年,直接转到四会监狱十监区一分区非法关押。家属没有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只接到四会监狱的一个判刑八年的“通知书”。
2004年7月18日 ,亲属去看望饶超元时,才发现他的一条腿因戴脚镣已致残,一瘸一拐走的十分艰难。
原清华大学博士生黄奎曾与饶超元被关押在四会监狱同一监区,他揭露四会监狱的罪恶,说:“一天,恶警把我叫到办公室,强制我蹲下,并开始高声骂我、随意踢我。就这样骂了几个小时,也不让我站起来或坐下去,我的腿几乎要断。之后我被调到织毛衣车间,我仍拒绝奴工劳动,恶警便强制我蹲在车间门口,从早上蹲到晚上,时间长了之后,双腿似乎已不是我的腿,痛苦无以言表。这样整整罚蹲3天。庄文舒则拒绝接受‘罚蹲’,开始第二次绝食抵制迫害。邪恶给他双脚戴上了几十斤重的大铁镣,铁环直接锁在脚踝上,每走一步都非常疼痛。”
“4月21日中午,紧急集合哨吹响,全体犯人被要求蹲在操场上。文革式的‘批斗会’开始了。我和庄文舒被恶警押到前面,庄文舒依然戴着几十斤重的脚镣。我俩被恶警迅速反铐手铐。恶警开始强迫我跪下。我拒绝。十几根充足电的电棍便劈劈啪啪的捅到我身上。我仍拒绝跪下。恶警的大皮鞋踢过来,声音都很大。之后我被放倒在地上,依然是十几根充足电的电棍捅上来。一股股电流、一声声脆响、闪闪的蓝光、一阵阵疼痛,我浑身在痉挛、在抽搐。恶警还专门电我手心、耳朵等敏感部位,边电还边问:认不认罪?干不干活?”
“为了揭露迫害,我不得不回忆这一切痛楚。但能诉诸语言的毕竟是有限的,最痛苦的是语言无法形容的。最难的时候,每一秒钟都很难度过,每向前一步都感到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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