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图)

更新: 2020年01月26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六日】根据对明慧网报道的统计,从二零一九年一月到十二月,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中有两人被迫害致死,十人被非法判刑,三十九人遭绑架,目前仍有七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十一人被非法拘留,多人被骚扰,二十一人被非法关押在各个监狱。由于中共迫害封锁消息,有些迫害事实无法及时报道出来,这些统计只是迫害的一部份。

一、被迫害致死案例

(一)多次遭迫害 邵明罡含冤离世

'邵明罡遗照'
邵明罡遗照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邵明罡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遭绑架,被迫害导致血压高达240,锦州市看守所拒收。不法警察利用权势和非法手段,强行将邵明罡关入看守所,并要求法院迅速进行非法审判。三月十八日凌河区法院非法判邵明罡六年重刑,将他劫持到沈阳东陵监狱。

在沈阳东陵监狱二监区,邵明罡被迫害的身体每况愈下,血压居高不下,每天昏睡,时而理智不清,大小便失禁,行走极其艰难。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至五日,邵明罡大口吐血,监狱不予救治,其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向监区提出抗议。一月五日晚邵明罡吐血后被送进东陵监狱医院,到医院后只测了血压和心电图,并没采取任何治疗措施,一月二十九日晚被押回监区,晚间上厕所时跌倒在地上。

二月二日邵明罡在车间又摔倒在地,被其他法轮功学员扶起。三日早晨出工时,地面没有冰雪,邵明罡坐在轮椅上,犯人推轮椅时推翻,车和人均扣翻在地,万幸的是手先接触到地,未受到大的伤害。进车间后,又摔倒在地,大家把他搀扶起来。下午邵明罡又跌坐在厕所里,问怎么跌倒自己都不知道。

四月二十八日邵明罡监外执行手续费尽周折终于办理完毕,五月二日回到家中。回家后通过修炼法轮功,邵明罡身体逐渐好转,自己能够短距离行走,头脑清醒,语言表达接近正常,食量正常。

二零一八年下半年开始,沈阳东陵监狱、锦州市政法委、司法局、街道等部门的人员多次到邵明罡家来骚扰、恐吓,使他不断受到强烈刺激,身体不断恶化,最终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二岁。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邵明罡历经魔难,生命几次徘徊在生死边缘。

(二)十四天 一个鲜活的生命被辽宁省女子监狱害死

'李艳秋遗照'
李艳秋遗照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艳秋被投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分到了所谓的“矫治监区”,即第十二监区,被称为“魔窟中的魔窟”。

这个监区主要是为“转化”(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学员而成立的。该监区多年来一直使用高压洗脑和酷刑折磨的手段来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犯人经常叫嚣:“不转化,就加刑十年,一个也别想出去!”

为了抵制强制“转化”,李艳秋开始绝食抗议。之后她被转到监狱医院灌食,那时她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李艳秋与家人唯一的一次会见就在这个时候,当时她是靠着物体的支撑(类似轮椅)才能移步。家属提出保外就医,被狱方拒绝。

几天后,狱警不顾李艳秋的身体状况,将她关入“小号”(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狭小的屋子),加重迫害。很快就传出了李艳秋被虐杀的噩耗,那一天是三月四日,李艳秋入狱的第十四天。

李艳秋生前是锦州市凌西宾馆的退休职工,在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守自己的信仰多次被非法拘留、劳教。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李艳秋再次遭绑架,她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看守所强制灌食。太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蕾积极拼凑构陷材料,将她非法起诉到法院。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身体极度虚弱的李艳秋被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在看守所秘密非法开庭,非法判刑五年。

二、严重迫害案例

(一)被沈阳第一监狱封闭迫害 教师佟跃亮双目近失明

佟跃亮,男,锦州北镇市常兴店镇教师。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二万元。二零一八年六月初被劫持到辽西新入监犯监狱,后转到沈阳第一监狱十九监区(高戒备区)迫害。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家属去看望佟跃亮,发现他是被人搀着走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东西,双目接近失明。

监区队长张超对家属说,去医院检查过,但不能治,就不给治了。(之前监区队长张超向家属要去五千元,理由是给佟跃亮治眼睛,至于佟跃亮眼睛看不见的原因,他却不告知。)家属提出保外就医,带佟跃亮出去治疗,遭到拒绝。家属指出不能这样对待佟跃亮,张超嚣张的说,愿意找领导、愿意告,随便。

其实佟跃亮转到沈阳第一监狱后,一直被封闭迫害,从来没有晒过太阳,不久就出现双眼视力下降。因为封闭迫害,家属一直到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末,才见到佟跃亮,当时他的视力已经下降到看人模糊,家属提出要及时治疗,监狱方面却说,不“转化”就不给治疗。

(二)法轮功学员徐桂贤在辽宁女子监狱残酷折磨

辽宁省女子监狱从一九九九年以来,残酷迫害过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这里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迫害至今仍未停止,而且手段极其惨烈。锦州市凌河区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桂贤,二零一九年三月初遭凌河区法院诬判四年,四月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六分队,一直遭到残酷折磨。

'辽宁女子监狱'
辽宁女子监狱

在副科长李泽的授意下,队长高晓航指挥犯人疯狂的迫害徐桂贤,每天她被罚站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眼睛一闭上,犯人就把她的眼皮扒开,而且不让她上厕所,逼的她不敢吃饭。四月份东北的天气仍然很冷,恶徒们把她衣服扒光,只剩一件劳改服,将她拖到床头监控看不到的地方,逼她双脚站在冰冷的盆中,然后往她身上浇冷水,衣服浸透,外面盖上棉衣。连续六天,致老人昏迷,送医抢救,医生什么也没问,只说这样下去会有生命危险的。

狱警将徐桂贤从医院拉回监狱后,让老人躺在床单浇上冷水的光板床上,只穿一件劳改服,然后上面盖床单,而且每天犯人掐、打、骂不断。

徐桂贤被劫持入狱后,什么日用品都没有。队长高晓航当众宣称,任何人不准给徐桂贤一点东西,不论吃的还是用的。这样没有任何人敢帮助她。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后来徐桂贤白天要到车间干活,不同意签字就骂她,刁难她;晚上回来还没等吃饭,就被带到晾衣屋,只穿单衣服,打开窗户让她站着受冻,一直站到九点半。睡觉就在床板上睡,不让盖被,上厕所不让用手纸,不让洗澡刷牙。

(三)辽宁女子监狱用非人手段逼迫刘艳明写“转化书”

刘艳明,六十一岁,锦州市义县刘龙台镇人,二零一八年四月中旬被非法判四年,十月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的“矫治监区”,在那里她遭受到严重的迫害:

1.羞辱:三名包夹犯人把她的衣服全部扒光,两名恶警说:“给她照相,发到网上,给她儿子看,说她得精神病了。”

2.不许去厕所:三名包夹犯人看着她,每天不停的辱骂,恶意的叫她忍受痛苦,不允许去厕所,结果导致她尿床。

3.灌药:量过血压后,以血压高为由对她强行灌药,她被捏住鼻子,用竹板(做活的工具)撬开牙,牙齿都被撬松动。

4.不许睡觉:白天一直在床上盘腿坐直,晚上躺在床上,派人轮班几分钟叫一次,不许她睡觉。

5.受冻:十月份的沈阳,早晚天气已经很冷,只许她穿一套特别薄的“监狱服”。

刘艳明遭受四十多天的痛苦折磨后,在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被强行在恶人事先写好的所谓“转化书”上签名。当时还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也遭到类似的迫害。

(四)七十三岁徐秀云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患心脏病

七十三岁的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徐秀云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三监区,也就是老残监区。入监一年多来,徐秀云本来很健康的身体,现在被迫害导致心脏疾病。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行走十分困难,走几步就得停下来,喘息,看上去很虚弱,据说现在需要靠吃救心丹维持。

徐秀云在修炼法轮功以前,患有严重的类风湿,曾经好几年躺在床上,不能自己行走,生活起居全靠老伴照应。一九九四年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严重的类风湿不治自愈。她不仅能自理,而且家务由她来操持,老伴由她来照料,外孙女上学的食宿、衣物换洗、课业辅导等全都由她来完成。

三、锦州市各派出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

从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起,锦州市公安局下属各派出所(有的是街道和社区协同)开始骚扰辖区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市区的康宁、龙江、锦铁、北郊、太和、西郊、保安和石油派出所,以及黑山县的黑山镇公安分局和芳山镇派出所、凌海建业乡派出所等等。骚扰的方式多样:有的是电话骚扰,有的直接到单位或家中询问姓名、身份证号码、炼功情况,是否受过所谓的处罚,让签字说不炼法轮功了,还保证说只要写了保证书,就帮销掉以前留下的案底等等。

四、2019年曝光的往年迫害

(一)锦州市刘翠梅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刘翠梅在周边农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抄家,后遭非法判刑两年半。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刘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矫治监区”。

三月八日,犯人关翠和于秀梅强迫刘翠梅面壁手放两侧站了一天,手都控肿了。后来刘翠梅抵制迫害,把两手放在一起。她们叫刘翠梅把手松开,刘拒绝,这时以石晶、于秀梅为首的几个犯人拽刘翠梅的头发,把刘按倒在地,用脚踹她的头、耳朵,当时她的耳朵被踹的说话时都得堵着,不然就听不清自己说的话,乌拉乌拉的。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药物

大约三月八日晚九点到三月九日的中午十二点,刘翠梅被禁止上厕所长达十五个小时。为了抗议迫害,三月十日早晨刘翠梅只喝了点粥,中午没有吃饭。狱警胡队长找她谈话,问为什么不吃饭?刘翠梅说她们打我,不让我上厕所。见刘翠梅说话时用手堵着耳朵,胡队长问到:你的耳朵怎么了?刘翠梅说被她们打的。她叫刘翠梅回屋后,又拿着录像说带刘去看耳朵,刘说不去,她就走了。

几天后,刘翠梅被用担架抬到监狱医院,几个人按着想给她打针,因为她不配合,就只在臀部上打了一小针,然后又把她拖到住院部,铐在床上强行打针,连续不断的打,最后她的胳膊肿的打不了针,就在脚上打。刘翠梅绝食抗议半个月左右,被强行插管灌食。

(二)我在锦州监狱“严管队”遭受的酷刑折磨

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起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监狱,在严管队遭受酷刑迫害。

1.坐小凳

每天从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坐在小凳上,不准晃动。小凳类似木桩,固定在地上,高约三十厘米,凳面直径约十五厘米。坐几天后,臀部便被磕掉皮,开始渗水、渗血,粘在裤子上,当每天坐凳结束后,都要忍痛把这块裤子揭下来。

2.毒打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当时主管严管队迫害的狱政科副科长杨金丰(人称“杨处”),以我坐姿不标准、动弹为由,把我带到其办公室,因为办公室没有摄像头,他勒令我蹲下,然后对准我的脑袋,开始手刨脚蹬,致使我眼冒金星,牙齿松动,并从此没有复原。我年岁不太大,但两侧牙齿由于松动而掉了七颗,其中至少有一颗可能与“杨处”殴打有关。

3.“抱凳”

'锦州监狱酷刑示意图:抱凳'
锦州监狱酷刑示意图:抱凳

杨处打完我后,意犹未尽,大喝一声“抱上!”“抱上”就是“抱凳”,是锦州监狱发明的上刑手段:方凳物体,高约六十厘米,固定在地面上,人坐在地上两腿夹住方凳后,戴上脚镣,以免双腿脱离开凳子,两臂由方凳两侧固定的铁环中穿过,抱住凳子后,戴上手铐,以免双臂脱离开凳子。简单的说就是双臂、双腿一齐抱住凳子后,铐上。整天这么抱着,只有吃饭和上厕所时间,能解开几分钟。

古时商纣王好用“炮烙”之刑,让人抱住空心铜柱后锁上,铜柱中间烧火,把人活活烙死。这个“抱凳”应该是受“炮烙”的启发,研制而形成的“简化版”,只是没烧火、没要命。其实很耗心血、伤自尊,非常折磨人。

我抱了两天两宿后,出现幻觉,在后半夜,我突然头晕目眩、心跳加速、身冒虚汗,觉的自己抱张桌子倒立在空中,我急忙守住心智,才慢慢清醒过来。抱了四天三宿后,把我解下来,又坐在小凳上,共一个月,他们才停止这种迫害。

4.“熬鹰”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锦州监狱又开始对法轮功学员强制转化。没有转化记录的,都被带到指定的教育科房间,晚上不让回监舍睡觉,夜以继日的被固定在铁椅上,几个警察轮班看守,开始“熬鹰”。“熬鹰”就是剥夺睡眠,长时间不让睡觉,不让休息,不能自由活动,这个酷刑非常歹毒、残忍,且不留外伤,以此让受害人精神崩溃,胁迫“转化”。看管我的几个警察内心善良犹在,正义之心未泯,五天五宿后,对我不了了之。

(三)原锦州教养院狱警高阳凶残折磨法轮功学员

高阳,男,一九五六年出生,原锦州市教养院狱警,现已退休。高阳在锦州教养院期间,曾残暴的折磨、殴打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八月初,锦州法轮功学员李凯从教养院的新收大队转到第五大队。当天下午五大队教导员敖某把包括李凯在内新转入的五个人叫到办公室,问道:“谁是炼法轮功的?”李凯回答:“我是。”这时五大队二小队狱警高阳进来,听到这话后,照李凯的胸口就打了一拳。看到此情景,敖某就对高阳说:“那就分你班吧。”高阳对李凯说:“你分到我班,就算落到后娘手里了。”

到小队报到完毕后,李凯到外面的台阶上坐着,高阳拿了把椅子,坐在李凯对面,象疯了一样的对李凯破口大骂,并谩骂他的母亲和姐姐。然后高阳拿出一根红塔山烟,点着后对李凯说:“你是炼真善忍的,看你‘忍’炼的怎样?”说着拉过李凯的右手,把烟头放在他的右手大拇指指甲上,烟头要熄灭的时候,高阳又猛吸了两口,再换一个手指烫,直到把李凯右手的五个手指都烫了,手指头的肉都烫熟了,十指连心,那是钻心的疼啊。两天后,李凯的手指甲和肉都分开了,往外淌着黄水,一个月才恢复。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凯还被强迫劳动。

高阳还参与了对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把项英的裤子脱下,拿竹条子抽打项英的大腿,逼着项英下跪;王贵令被他扇嘴巴,拳头猛击胸部,飞脚踢等;二零零零年八、九月份,石忠岩被他多次带犯人殴打,一侧鼓膜穿孔,牙齿被打落;他还曾暴打荣刚,把荣刚的鼓膜打穿孔等等。

五、善恶有报

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已有两万多人因参与迫害而遭恶报,而在锦州,多名积极参与迫害者也给自己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他们的结局也在告诉人们:人做了什么都要承担后果,赶紧回头,守住善良,才是光明大道。

(一)锦州市公安局警察张海泉遭恶报死亡

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恶警张海泉,男,三、四年前单位体检时发现舌头异常,和亲友立刻到北京看病,挂的是第二天的号,结果当天晚上死在旅馆里,终年约五十八岁。

张海泉生前积极追随江氏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特别在王立军任锦州公安局长期间,张海泉伙同恶警王辉、陆昊、白宁、李嵋珊等人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首先利用特务手段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再操纵各分局、派出所拼凑材料进行劳教或递交法院判刑。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勒索巨款放回家后,仍被继续跟踪。

(二)锦州市205医院军医陈荣山遭恶报患肺癌

锦州市205医院原泌尿外科主任、主任医师陈荣山已经退休数年,家住沈阳市。据悉大约在二零一七至二零一八年间,陈荣山夫妇均患上癌症,陈荣山患的是肺癌,已做切除手术;妻子患了乳腺癌,双乳全部切除。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辽西商报》B4版刊登一篇报导,题目为《一名军医的高尚境界与追求》,使锦州解放军205医院“换肾王”陈荣山在大陆一举成名,同时也震惊海内外。该报导称,陈荣山“几年来共完成肾移植手术高达568例,成功率达到100%,一年肾成活率高达98%左右……”

据调查,解放军205医院泌尿外科多年来一直在实施肾移植手术。内部可靠消息证实:在《辽西商报》报导陈荣山之时,该科大约一周左右时间就能为患者找到活体肾源。

二零零六年三月,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开始针对中国大陆各地多家医院器官移植部门进行持续调查,获取了大量的证据,证实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真实存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追查国际”调查员以王立军专案组的名义,对陈荣山进行电话调查,调查中,陈荣山承认移植供体来自在押的法轮功人员,并表示:“那都是经过法院的。”六月十三日,“追查国际”调查员以沈阳军区联勤卫生部王佳副部长(原205医院院长)的秘书身份对陈荣山进行电话调查。当调查员问陈荣山,无论哪一级上级部门来调查关于摘取法轮功炼习者器官、做器官移植手术这件事时,一定不能透露任何机密,他是否能做到时。陈荣山明确回答:“能,能,能。”

(三)迫害法轮功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局长王奇志遭恶报

据大陆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消息,锦州市凌河区原副区长、凌河公安分局局长王奇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将移送至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王奇志落马表面上是因为贪腐,实际上是他在任职公安局长的两年多时间里,积极跟随中共,指挥迫害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终遭恶报。

王奇志,男,汉族,一九六九年二月生,辽宁锦州人,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任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局长。他上任初期,就指挥凌河区各派出所纷纷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在接下来的两年多时间内,凌河区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绑架、关押,甚至被诬判入狱。

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法轮功学员徐秀云和鲁秀英被锦州车站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转交给凌河区正大派出所,正大派出所所长苗志宏将二人送到锦州市看守所。之后凌河区公安分局和正大派出所拼凑材料构陷徐秀云,徐被诬判四年,现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凌河区铁新派出所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徐桂贤的家中,将她绑架关押。二零一九年三月初,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枉判徐桂贤四年,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中旬,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在发真相资料时,遭不明真相的卖菜商贩恶意举报,凌河区锦铁派出所出警,跨辖区绑架,并将她转交到古塔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后周玉祯被非法判刑四年。

六、因迫害法轮功被举报案例

二零一九年五月,在美国的一些宗教及信仰团体被告知,美国政府意在更加严格的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美国国务院官员同时告知美国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表示人权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惩罚之列。这表明国际社会已从对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吁,走向实质性的具体拒签行动。目前法轮功学员已将两批恶人名单递交美国国务院。

(一)李嵋珊: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头目

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头目李嵋珊,自二零一一年上任以来,采用跟踪、监控等特务手段绑架法轮功学员二百多人次,绑架过程中,他经常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每次绑架后,他就吓唬家人说:“某某的问题相当严重,得判几年。”同时暗示家人可以花钱“摆平”。结果恐慌的家人为了让亲人回家,就赶紧掏钱打点,要多少给多少。对于家里没掏钱的学员,李嵋珊就“撕票”了,“人质”很快就被构陷交给检察院、法院判刑。

八年中,李嵋珊处处插手,勒索的金额不断飙升,从最初的一万元到后来的五万元,甚至十万元以上,最多达到了十五万元。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年来李嵋珊等勒索抢劫法轮功学员钱财高达二百八十余万元。李嵋珊生怕这些事情败露,吓唬法轮功学员不准曝光,否则他还“撕票”。法轮功学员徐慧萍上网曝光了被李嵋珊和白宁(原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头目,现已离职)勒索巨款的内幕,结果被他们二人四处追捕,最后被非法判刑,被勒索的十二万元至今未还。

(二)陆昊:现工作在重庆市公安局原缉毒支队,原为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副支队长

陆昊之所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是想升官,二是借机抢劫法轮功学员的钱财。

1.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清晨,原锦州公安局长王立军亲自部署大面积迫害法轮功学员,古塔、凌河、太和三个区的警察在同一时间绑架了近三十名学员,非法抄家,抢劫大量物品和现金十几万元。

陆昊在太和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亲自指挥对法轮功学员刘凤梅、曲成业、黄成进行刑讯逼供,黄成被迫坐铁椅子,连续遭电击十多个小时,造成双手骨折,左脚大筋裸露。

对刘凤梅、崔亚宁等法轮功女学员,陆昊则欺骗谩骂、侮辱人格,完全丧失了良知和人性。在陆昊的指使下,这次被抓的学员大多都遭到诬判,黄成、曲成业和刘凤梅最终被监狱迫害致死。

2.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陆昊配合原锦州市政法委书记杨玖英的所谓“春雷行动”,绑架宋亚萍、王丽阁等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多人被送进洗脑班、劳教所和监狱迫害。

3.二零一六年一月,陆昊直接策划实施了对锦州市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之后对这些学员进行敲诈勒索或送劳动教养。陆昊在行恶时大喊:“我就是陆昊,你们网上有我的名。”

4.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在陆昊等人的直接策划指挥下,锦州市公安局“六一零”人员统一行恶,非法入户抄家绑架曲伟、曾亮等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之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去劳教。

(三)李蕾: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李蕾自担任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以来,积极执行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对锦州市太和区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肆无忌惮。尤其是他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万能钥匙,不穿警服、不出示搜查证件等,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抓人并疯狂抄家;之后再诱惑、威胁,伪造证据,包括提供假证人,欺骗公诉机关;编造谎言,阻止证人出庭作证;恐吓家属、制造假证词,愚弄法官等,将法轮功学员进一步构陷,直至最后被非法判刑,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带来极大的压力和痛苦。

仅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间,以李蕾为首的国保大队警察有预谋的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二十四人,其中遭非法判刑十四人,一年以上刑期(含一年)十一人,最高刑期达七年,一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被迫害致死;非法行政拘留五人;两名法轮功学员及三名家属在派出所被非法拘禁。另外绑架未遂(骚扰)至少两人。

(四)张波: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一九九九年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时任凌海市公安局警察的张波,对进京和平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暴打,手段非常毒辣。他还自创一种酷刑叫“天下第一绳”,就是把法轮功学员两个大拇指用细绳勒上,然后吊起来。凡遭受这种酷刑的学员,几年后两胳膊还疼痛、麻木不能缓解。

二零零九至二零一六年期间,张波任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指挥几任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海旺、马奔、张铁男(已遭恶报死亡),对凌海市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酷刑折磨,肆无忌惮。

据不完全统计,仅七年的时间,凌海市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六十余人,抢劫勒索钱财达数十万元。其中送洗脑班六人,拘留二十余人,非法劳教十六人,构陷判刑十余人,迫害致疯三人、致残一人、致死一人,造成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惨剧。

(五)石红: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副所长。

石红在任职期间,积极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仅举几例:

1.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曲伟、王彦秋和周玉祯被绑架至锦州市女子看守所。三人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石红等狱警的迫害,身体均出现病危状态。

曲伟由于不配合看守所的所谓“规定”,不穿号服、不报号、不干奴役活,因此被石红等狱警用吊铐折磨,患上糖尿病,释放时双脚已经溃烂,血糖指数为18.7,一年后含冤离世。

2.法轮功学员陈桂英在被非法提审时,狱警把她固定在一个铁椅子上。他们走后陈桂英挣脱出来。就因为这件事,石红等叫来七、八个犯人,扑过来就打陈桂英,犯人刁丽丽打她的眼睛,打脸,打的最狠。

陈桂英不穿号服,在石红的指使下,陈桂英被关了四天小号。期间十三、四个小时不让小便,两天不给水喝。第五天,石红带着牢头给陈桂英打开了铐着的四肢,她艰难的起来,刚坐到床边,石红快速脱下鞋,抡起胳膊,狠狠的朝她脸打来。她的脸被打的麻木,都不知道疼了,只觉的天旋地转。

3.法轮功学员杨玉辉被绑架至看守所后,遭到石红等狱警和犯人强制转化,不转化就打,天天打,用绳子绑胳膊拽头发。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时,胳膊上还有被打的青紫伤痕。律师找到所长,要求保障杨玉辉的人身权益,如果不停止这种行为将向检察院提出控告。律师再次去会见时,杨玉辉反馈说,没再被打。

近几年,石红伙还同副所长吴燕、所长陈睿蕊,利用走后门等卑鄙手段,多次将不符合收监条件的法轮功学员强行投入监狱。

(六)曹志宏,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分局局长

二零一六年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始实施《关于服刑人员服刑期间扣发养老金》的规定,然而根据《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规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应照常享受养老金待遇,社保局无权扣发服刑期间养老金,也无权要求返还已领取的服刑期间养老金。

曹志宏主政的凌海社保分局不顾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执行辽宁省的政策,甚至罔顾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结果(魏秀英案,见后),严重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已经涉嫌违法。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凌海金城法轮功学员魏秀英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魏秀英保外就医回到家中。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凌海社保分局通知魏秀英将停发养老金,并要求返回其被非法判刑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近十三万元,十二月末魏秀英养老金被正式被扣发。

曹志宏还恶人先告状,以所谓返还“不当得利”为由法院提起对魏秀英的民事诉讼,魏秀英应诉并对凌海市社保分局违法扣发养老金的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最后凌海市社保分局败诉,法院要求社保局全额履行支付原告魏秀英养老金。

结案后凌海市社保分局不但不履行判决,还在二零一九年大年过后,派出四人到魏秀英家中,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三十日内必须交回十多万“所欠款项”(后又更正为六十日内)。

鉴于曹志宏的种种违法行为,魏秀英向凌海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现在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七、正义之声

江氏集团对法轮功残酷迫害以来,控制媒体制造谎言,通过两高对法律进行错误解释,通过公安内部文件进行谎言欺骗、威胁利诱,使公检法人员执法违法的做法显的冠冕堂皇。然而正义的律师不惧压力,堂堂正正的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指出法轮功没有违反中国现行的任何法律,是受宪法保护的,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不仅使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感到震惊,也使在场的人员明白了真相。

律师质问:如果不能当庭释放聂晶 还有王法吗?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聂晶下班途中,被便衣警察蓄意构陷,遭锦州市太和派出所及太和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抄家,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月十三日,聂晶被太和区法院非法庭审。在辩护过程中律师一一指出了此案事实部份的违法之处。

1.立案程序违法。该案九月二十二日立案,而案情却发生在九月二十四日,也就是说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警察预知将要发生的事情,先立案,后抓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2.违法搜查,剥夺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此案发生后,警察抢了聂晶的钥匙,入室把“证据”摆好后,再带聂晶回家。没有让她当场清点和签字,甚至当家属想看看这些所谓的“证据”时,被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蕾拦住,他说:“你不用看,看也没有用。”律师指出,侦查机关没有给当事人当面点清、确认物品的法定权利,这严重违法。

3.当律师要求当庭播放抓捕现场的执法记录仪、搜查现场的执法记录仪和所谓的“物证”时,法官问公诉人有没有记录仪?公诉人竟称这些证据都是违禁物品,不能拿到法庭,被律师严厉驳斥。律师指出,没有证人出庭作证,也没有执法记录仪,侦查机关的所谓证据视为无效证据。

4.公诉人以聂晶被非法劳教过欲加之罪,律师严正指出,劳教制度本身是违法的,而且已经废除。

家属辩护人也从信仰合法、两高司法解释违法违宪,以及刑法第三百条不适合此案等多个角度作了有力的剖析,指出聂晶的行为完全符合现行法律。

最后,律师朗声说道,我的当事人无罪,应该当庭释放,如果不能当庭释放,还有王法吗?!整个法庭立刻鸦雀无声……

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律师铿锵有力的辩护,以及家属辩护人的有理有据的陈述,使得公诉人明显没有了底气。整个法庭正气上扬,参加旁听者都听明白了警察是如何违法的。而同在旁听席上的太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个警察都耷拉了脑袋。

时光荏苒,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已超过二十年,然而上亿的法轮功学员在巨大的压力面前不但没有倒下,坚守着自己的崇高信仰,而且在坚持不懈的讲述着法轮功真相,拨去人们心中的迷雾,让人们不再被中共邪党的宣传欺骗,见证着法轮功的美好。在海外法轮功已弘传至众多的国家和地区,为不同肤色、不同的族裔的民众带去福音和美好。

从二零零四年《九评》发表后引起的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大潮,至二零二零年一月已有三亿五千万亿中国人选择三退,中共解体在即;从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已有二十多万名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把这个首恶绳之以法,江泽民即将被推上历史的审判台。

希望广大民众多多了解法轮功真相,真相会打开你的心结,真相会给予你抵制迫害、摆脱困境的勇气和智慧;真相会使你拥有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