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早上九点三十分,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吕安敏非法庭审,法官权波蓉,公诉人李笑鹤。检察院量刑一年两个月,改为一年八个月,后又无故不放人,原因是法院没下判决,不能放人。
家人找到法官权波蓉查问,法官只说:快了,快了,要等“上面”决定。家人要求取保未成,近日得知,吕安敏被枉判三年。
吕安敏现年六十七岁,二零一六年丈夫去世,她与女儿相依为命。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下午,西安法轮功学员吕安敏被西安市国保大队、新城区国保大队、中山门派出所副所长乌毅与片警陈海民闯进家门,非法搜家,强行带走吕安敏和她女儿,她女儿在第二天被放回,吕安敏被非法关押在新城区看守所。
期间,吕安敏被非法审讯两次,一次是中山门派出所所长(不报姓名)与片警陈海民,另一次非法审讯对方不表明身份。两次非法审讯都叫其签字,因她不同意,以其女儿威胁叫其签字。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吕安敏被非法批捕,十一月二十四日,被构陷到新城区检察院公诉科。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吕安敏被构陷案从新城区检察院移送至莲湖区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吕安敏的律师与家属去莲湖区检察院,找案件负责人李笑鹤,并递交不上诉意见书,李笑鹤让他把意见书交给管案中心就可以,律师一再说想当面谈下关于案子的事情,李笑鹤还是一直拒绝会见,律师问其要电话,李笑鹤以电话线路有问题一直没修好为由,拒绝告诉律师电话。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吕安敏的家属去莲湖区检察院查询时得知,检察院前几日已将案卷退回新城分局。期间案审队常某又重新补充构陷证据,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再次向莲湖区检察院提起诉讼。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莲湖区检察院将吕安敏案卷构陷至莲湖区法院,吕安敏的女儿得知其母被非法起诉到莲湖区法院后,多次查询都无相关信息,多次到检察院找检察官李笑鹤确认案件是否移交至法院,并询问法院负责案件的法官,但都以人不在,开庭为由,拒绝接见家属。期间,又将法轮功学员吕安敏转移至莲湖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最后律师介入,才查询到案件是由莲湖区法院法官霍彪负责。
法轮功学员吕安敏被构陷案卷于五月八日送至莲湖区法院,五月十七日,法院立案,现案件审限时间延长,开始时间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至十二月三日。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早上九点三十分,吕安敏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官权波蓉,公诉人李笑鹤。当庭未判决,不能放人。
家人找到法官权波蓉查问,法官只说:快了,快了,要等“上面”决定。家人要求取保未成,近日得知,吕安敏被枉判三年。
莲湖区法院:
办案法官:权波蓉 17829751505 029-87627239(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柴家十字88号,邮编710003
总机:029-8762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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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刘 群
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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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7321927、029-87313178
传真:87325019
检察长:李洁
办案人:李笑鹤 029-873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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