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犯罪警察 中共检察院、法院知法犯法

更新: 2019年02月26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最近福建青年赵宇见义勇为反而成了受害者,他听到邻居女孩喊“强奸”、“救命”后,冲出去制止,解救了女孩,但施暴者无事,他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了十四天,在舆论关注下才被检察院免于起诉。在法律专业人士看来,赵宇的结局并不“令人欣慰”,因为检察院没有指出公安办案是错的,赵宇也难以申请国家赔偿,也就是检察院包庇了公安部门,而如何对待施暴者李某,公安和法院却仍没有下文。

从种种司法乱象,从无数的大小冤案中可以看到,中国司法的独立性、公信力不仅是被质疑,实则已彻底崩溃。一九九九年,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将其诽谤为“×教”,在镇压遭到各方抵制、进行不下去的情况下,导演所谓的“天安门自焚”继续煽动仇恨。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作为中共的司法工具,出台了“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样的莫须有罪名。可见,在最高院之上确实还有更高院,那就是中共的意志。

多年来公检法以莫须有的罪名抓捕了无数法轮功学员,而当法轮功学员依法上诉、申诉时,当正义律师向司法局和政府投诉时,常常被拒之门外,所谓“不受理”正是他们掩盖违法行为、企图层层包庇的罪证。最高法院可以受理法轮功上诉案件,但也只是登记信息,不告诉你是否受理,哪位法官负责,你自己也不能电话查询,结果是石沉大海,实际上等于没受理。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王淑英,因营救“建三江案”被冤判的同修,陪同家属向黑龙江省人大、省检察院控告青龙山洗脑班,并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前中共头目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被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她坚持上诉,律师多次前往监狱会见均遭拒绝。按照国家司法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新发布施行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犯罪规定》,监狱明显违规,律师告到黑龙江省司法厅也不管。

无奈之下,律师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状,起诉黑龙江省司法厅和黑龙江省政府,责令黑龙江省司法厅限期向申请人公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及呼兰监狱等拒不安排律师会见在押法轮功人员的理由及依据,或内部文件、规定等。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的庭长告知律师:不给立案,也不出收据和不予立案裁决书。律师又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也不给立案。

北京前进监狱亦极力阻挡法轮功学员的合法申诉。凡是提出申诉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家属提出申诉的,监狱都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全方位实施压力。他们明知从法律角度无法阻挡律师代理申诉的情况下,把矛头指向被关的法轮功学员,用各种流氓手段胁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申诉,以此来阻挡律师的会见要求。王树祥、张鸿儒的律师到监狱会见,多次被阻挡,北京监狱管理局也不理会。张鸿儒的律师冲破重重阻力,北京市一中院才受理。

六十六岁的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金顺女,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被非法关押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十几天后突然离世。家属聘请律师伸冤,律师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有关责任部门沟通协商,并向抚顺市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状,要求抚顺市检察院立案,调查这起在被关押期间致人死亡事件,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并按照《国家赔偿法》对金顺女的家属给予国家赔偿。但有关责任部门没有任何回应,抚顺市检察院至今不予受理。

对于法轮功学员的冤案,基层法院构陷枉判、中级法院二审维持枉判、检察院申诉不受理、监狱拒绝律师会见、司法局漠视不管。这些机构层层包庇,谁也不愿意揭开盖子,谁也不愿承担责任,其实都在公然枉法。

同时,中共一直打压为法轮功辩护的律师,长期剥夺他们的执业权利,正义律师王全璋、余文生等仍被非法关押。王全璋被秘密审判与判刑,中共此举等于向全球法律界及各国政府宣示,“中国的司法已死”,一个律师,非但不能合法执行律师的权利和职务,还受到等同于当事人的政治迫害,代表中国的司法已成了政治迫害的工具。

希望那些还有良知的公检法人员,不要再成为玩偶,不要最终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替罪羊,而是清醒地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当良心遭遇政治时,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