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利”“益”

更新: 2019年02月11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最近的一件“小事”,让我对利益又有了新的认识。

我们现在很多同修住在推神韵的宿舍里。一天早上,我正在睡觉,一个同修突然打开灯,说要收箱子。我这个人有一点光就睡不着,所以她开灯就等于把我给弄醒了。我当时有点不悦的小声说:“你就不能开小灯吗?”说完后,我觉得这话说出来不妥,是为私的,但是具体动了我什么执著了,当时没有想太清。

到晚上学法时,突然想到此事,“利益”两个字打到脑子里,忽然明白所谓利益不仅仅限于钱财和物质。因为“利”可以理解是对自己有利或便于自己的事,“益”也可以理解为有益于自己的事。那么她开灯影响了我睡觉,也就是做了对我不利的事,那么自然损害了我的利益,所以我才不高兴。

当然,通过这件事我也要从新审视一下自己对钱财和物质的利益心是否要放的更干净些。我家虽不是百万富翁,这些年在证实大法的不同项目上也资助了不少钱,也从来不占别人的便宜,帮同修订购衣物也都算得很清楚,几分钱的便宜也不占,对有的经济困难的同修也能慷慨送衣物。这些都是我自己主动的给予,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属于一种“有为”,心里能够坦然。然而,当别人,主要是同修,占了我的便宜的时候,我发现我还是会有些不平,也就是在这时无法做到“无为”。这就说明这颗利益心还是不轻的。想想历代修炼成佛的人,哪个会因为自己的利益损失一点就忿忿不平呢?表面上看觉得他们这些同修怎么那么爱占便宜,实际上都是在帮我修掉这个利益心的。

想到这里,我悟到作为修炼人不仅在金钱物质上的利益要看淡,任何“利益”都要看淡,而且无论是主动给予,还是被动占取都能做到心不动才是完全把利益心看淡,才能逐渐变成完全为他的生命,才能走到新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