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尊好!
各位同修好!
我二零一一年得法。首先感谢师尊的安排,让我有这个机会来跟大家交流我的修炼心得,这当中,也让自己对整个修炼过程做了一个很好的回顾,更加珍惜得法的机缘、感恩师父的慈悲伟大!
一、见证大法的神奇
1、见证一:虚弱的身体神奇的康复了
得法前,因身体在短短两年间前后开了两次刀,开完刀后,身体虚弱,恢复很慢,没办法去上班,于是就去北部二姐家走走、散散心。我二姐那时还是一位新学员,她上了好几次的九天班。就那么巧,我去她家时,二姐刚好又要去上新一轮的九天班,而且是第一天,就邀我一起去。这期间刚好又遇到台北法会和排字活动,我也跟着参加了。
神奇的是,上完九天班,我就象变了一个人似的,整个人神清气爽,身体轻飘飘,以前爬楼梯会很喘,现在也不喘了,身上所有不舒服的症状全没了。接着我就回到南部,隔天就去上班了。
先生看到我的变化,觉的很不可思议,就打电话问我二姐,你用了什么补品给她吃啊!怎么复原得那么快!二姐说:没有啊!我们吃什么、她就跟着吃什么,只是带她去炼了法轮功。
2、见证二:女儿的病好了
由于自己感受到这大法太好了,回家后就带着女儿去上九天班,但是女儿从九天班回来之后,既没炼功也没学法。
长期以来,女儿一直被生理期的肚子痛所困扰,每次痛时,都痛到脸发白、没办法上班。有一天,女儿生理期肚子又痛了,躺在床上哭,我突然想到师父说:“给病人念一念此书,如病人能接受,可治病,但对业力大小不同的人效果也不同。”[1]于是,我就打开《转法轮》,读〈论语〉给她听,没几分钟,她就从床上坐起来说:妈妈,我病好了,听你读法很舒服,你可不可以再读给我听。我说,你要好病就自己修。从此以后,女儿也走入了大法修炼的路,把之前买的一些补品全拿出来丢了,说这些她都不需要了。
3、见证三:师父帮爸爸一夜之间戒烟
二零一五年那年,我爸爸九十四岁,烟龄有八十几年,烟瘾也很大,一天至少要抽两包烟,不止白天抽、晚上睡醒也要抽,所以肺部功能很不好,那时肺部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功能。
那一年的六月份,我回去探望爸爸,我随身带着师父的讲法录音带,他听了之后很喜欢,我就回高雄、拿台语版的送给爸爸,他一有空就听法。八月的时候,爸爸跌倒摔断了腿,我必须回去照顾他,我用计算机给他看师父广州讲法,他很喜欢在计算机上看师父讲法,有时一个晚上就看两讲或三讲。
有一天,我半夜醒来,爸爸突然告诉我说:师父来帮他戒烟了。他说半夜醒来要拿烟抽的时候,有人把烟打掉了,爸爸抬头一看,原来是师父!爸爸用台语问师父:你怎么把我的烟打掉,是要帮我戒烟吗?师父也用台语和我爸爸对话,说:对!帮你戒烟好不好?爸爸说:好啊!于是师父就拿出一团白白灰灰的东西,叫爸爸把它吞下去,吞下去之后又叫爸爸把它吐出来。爸爸说:吞下去的东西怎么可能吐得出来?师父说:可以的,你用力的吐,能吐多远就吐多远。爸爸就听话的用力一吐,把刚刚那一团东西吐出很远,紧接着后面卷出了一团一团黑黑的东西。爸爸高兴的说:吐出之后好舒服喔!师父不仅把我的烟戒了,也把我的烟瘾全拿掉了。
早上哥正要去上班的时候,爸爸把他的烟全拿出来,算了算,共有五十条,一条有十包,总共五百包,全部拿给我哥,说他戒烟了。甚至连身上穿的衣服他说有烟味不喜欢,叫我给他换掉。八十几年的烟瘾,我们每次劝他少抽都会被骂,现在居然一夜之间戒掉了!这真是不可思议的奇迹啊!
二、如何去掉怕被蚊子叮的人心
修炼初期,早上出去晨炼,必须要克服蚊子干扰的问题。起先,我只是穿着长袖衣服防蚊子,渐渐的就增加了配备,因为怕被蚊子叮手、就带上了手套;怕被蚊子叮脚就穿上了袜子;怕被蚊子叮脸就戴上了口罩和帽子,还把帽子压得低低的,以免额头被蚊子叮到,真是全副武装!
同修的防蚊招数更是五花八门!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除了跟我一样的全副武装之外,还有人在帽檐部份再加上一层纱罩,罩在脸上,看起来就象木偶戏里的藏镜人。
我看着觉的很好笑!心想这象话吗?常人看到会怎样想!后来我也意识到,看到绝不是偶然!我自己不也是一样怕被蚊子叮吗?
后来,自己慢慢的从法中悟到,炼功是要吃苦的、要还业的。于是我把那颗怕蚊子叮的人心放下,穿着短袖出去炼功,有蚊子叮我的时候,忍一忍几秒钟就不痛了,心想:如果欠你的你就叮吧!叮完快走,如果没欠你,不能干扰我炼功,快走吧。
记得有一天晚上,在景点发正念,发完正念后,坐在我前面的同修说:今天蚊子好多喔!我一看果真很多蚊子围在他身边,可是我一点都没有感觉到有蚊子。因此也悟到,防止蚊子叮的最好方法就是要修好自己。
三、实修自己、随时背法
修炼之初,不太敢跟人家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因为觉的自己离法的要求太远,不太懂得修炼,很多人心都没去,怕破坏了大法。所以,想先从师父所说的做一个好人做起,再進入真正修炼的状态,于是开始积极的学法背法,首先背《论语》、《洪吟》里的〈做人〉、〈实修〉、《精進要旨》里面的〈真修〉等作为修炼的基础,每天不断的背,不管是在骑车上班的路上还是早上去炼功点的路上,都不让脑子闲着,一有空就背,让整个脑子都装着法。
师父说:“人就象一个容器,装進去什么就是什么。人通过眼睛、耳朵看到听到的都是文艺作品中的暴力、色情、勾心斗角和现实社会中的利益争斗,拜金观念以至其它魔性的表现等等,装進的都是这些东西,这样的人就是真正的坏人”[2]。
为了不让自己受污染,不看电视、也不敢乱看路边的招牌。师父说:“所以现在这个客观存在的环境,也在严重干扰着我们炼功人往高层次上修炼。裸体画就搁那放着,大马路中间挂着,一抬头就看见。”[1]因为知道自己得法晚,正法又快结束了,怕赶不上,所以就要追着跑,赶紧跟上正法的脚步,首先就要实修自己。
四、景点讲真相
刚开始到景点讲真相时,对真相并不是了解得很好,所以我就从真相展板看起,再阅读真相数据,然后再观摩同修是如何讲的,这看起来好象并不困难。
但要自己开口时,却怕心很重,我鼓起勇气请同修抄了几句开场白,开了口。但是由于太紧张,刚刚同修给的开场白全忘光光,后来我就只讲简单的几句: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三退保平安,帮您取个小名做三退好吗?
就这样一点点学习、一点点做起,越讲越顺,有一天竟然有众生被我劝退了,而且还用真名退,我想这一定是师父的鼓励,自己更增加了信心。有时一天光要想化名,就要花一个多钟头的时间,不过那时進步也非常的快,由一个月退十几个、到三十几个、到七十几个,到连续三个月,每个月能劝退三百多个。
每次讲完真相,身体充满着能量、全身发热,一路骑车背着《论语》回家。有一天,快下班时,那时已接近深夜十二点多了,眼前看到前方停车场的车子,突然变了,不是这个物质空间场的形状了,师父说:“整个身体是一个松散的、由小分子构成的,就象沙子一样,颗粒状的、运动的”[1]。当我把视线拉回到眼前的桌子时,看到的也是一样,颗粒状的、也在蠕动着,再把视线移到其它桌子看,还是一样,当时吓了一跳。再仔细看时,没了!我知道这是师父在让我看到另外空间的状态,是师父在鼓励我!
五、正念闯关香港救人
在今年的过年前,刚好有十一天长假,可以到香港讲真相,这一直是我的心愿,因为常听同修说,香港陆客多,很缺同修,因为当时没有人可以一同前往,所以只有我一个人独自去。
就在取票的前一天晚上,到景点讲真相途中发生了车祸,救护车来了,自己念不正,上了医院,照了X光,说是锁骨骨折,要开刀。我坚持不要开刀,医生看劝说无效,只好让我背了一个固定骨头的带子回家了。
后来,香港窗口给我发了一则讯息说:要不要去香港是自己说了算,不是邪恶说了算,并要我多发正念铲除干扰。我当下说:对!我说了算!我明天就去买机票,香港一定会如期成行的。
当天晚上回到家,肩膀及周围整个都肿起来了,我把医院给我戴的东西拿掉了,心想炼功人是不需要这个的,起先要发正念时连手势都没法做,身体也没办法躺,就先靠着墙边默默的发正念,一直发到可以做手势了,也可以躺下来睡了;刚开始,五套功法也都没办法炼齐,但是在自己的坚持下,到了第六天就能炼齐了,不过不是太标准,到了第十三天,竟然如期搭上飞机,到香港讲真相去了。这件事情也让我真正体验到大法弟子发正念的威力,师父说:“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3]。
六、随时随地讲真相
最近在工作上认识了一位朋友,我问她知道法轮功吗?她说她所知道的都是负面的,我就把法轮功的真相告诉她,也把自己的修炼心得以及发生在自己亲人身上的奇迹告诉她,她说怎么跟知道的完全不一样啊,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告诉我:原来法轮功是修真、善、忍的,而且炼功祛病健身效果好,不是像有人说的那么恐怖,你们不要封闭自己、要站出来跟大家讲真相,大家才会明白,才不会误会你们啊!你是我第一个法轮功的朋友,如果没有碰到你,我对法轮功都是负面的看法。
后来我也传了新唐人“细语人生”节目的视频给她看,她每天看一集,还跟她先生分享。原本她先生对法轮功也有不好的印象,一开始知道我是修法轮功时,还叫他太太离我远一点。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与认识,有一次她的朋友来找她,我主动地问她朋友知道法轮功吗?她朋友马上跟我说,噢!法轮功喔!炼法轮功到后来都要去捐器官的,她的很多朋友都这么说。听到这里,我朋友跟他先生因为明白了真相,马上纠正她说:不是啦!不是这样子的,还对着我说:快!快!快!快跟她讲真相!!
我这才明白,原来还有这么多的台湾人对法轮功有误解。所以,我现在一遇到陌生人,一有机会,就会主动问他们,对法轮功有了解吗?找机会跟他们讲真相。
七、结语
得法八年了,感谢师尊在我修炼初期,展现那么多奇迹在我的亲人身上,使我一开始就坚定了这颗修炼的心。并且在修炼的路上,不断的鞭策着自己往前進。
层次有限,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谢谢师尊!谢谢同修!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溶于法中〉
[3]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二零一九年法轮大法台湾修炼心得交流稿)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9/12/4/180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