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来云南610、政法系统人员遭恶报统计

更新: 2018年08月3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云南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追随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极力迫害法轮功,因为这场迫害针对的是佛法真、善、忍,面对的是一群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的修炼人,所以遭到了天怒人怨,历年来,一些不法人员不断遭到现世现报(见附表)。下面将明慧网历年来所报道的和近期收集到的遭报案例做一统计分析。

附表1:云南省1999年~2018年各地区恶报人数统计表
政法委书记 610人员 国保20人 公安局长 派出所8人 单位保卫人员 司法 检察院 殃及的家人 总数(人)
队长 成员 所长 警察
省属 2

1

3 6
昆明 1 1 5 3 1 4 3 18
玉溪

1

2 2 1 6
普洱
曲靖
丽江 1 1
临沧

1

1
保山 1 1 2
红河州 3

4

3 3 5 2 2 2 24
楚雄州 1 1 2
怒江州 1 1
大理州 1 2 1 4
文山州

1

2 3 3 9
西双版纳

1

1 1 1 4
合计 (人) 8

9

7 13 13 5 3 4 3 2 11 78

附表2:云南省1999年~2018年各类人员恶报种类统计表
车祸23人 其它伤害12人 疾病28人 违纪判刑 电击 中毒 总数
死亡 伤害 死亡 伤害 癌症 其它
政法委书记 2 2 1 3 8
610人员 1 1 6 1 9
国保20人 队长 1 1 1 3 1 7
成员 4 3 1 3 2 13
公安局长 3 1 1 7 1 13
派出所 所长 2 1 1 1 5
(8人) 警察 1 1 1 3
单位保卫科 2 1 1 4
司法 1 1 1 3
检察院 1 1 2
被殃及的家人 3 1 1 1 4 2 11
总数 16 7 3 9 19 9 12 2 1 78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实际数字远超报道数),全省政法系统、“610”不法人员先后有78余人遭到恶报。其中政法委官员8人,占10.3%;“610”官员9人,占11.5%;国保警察20人,占25.6%(其中国保队长7人,占35%;一般警察13人,占65%);公安局长13人,占16.7%;派出所警察8人,占10.3%(其中所长5人,占62.5%,一般警察3人,占37.5%);单位保卫科人员4人,占5.1%;司法官员3人,占3.8%;殃及亲属11人,占14.1%。见(附表1)

图:云南省各地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数按地区分布
图1:云南省各地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数按地区分布

一、各地遭报的情况(附表1):昆明地区24人(包括省属单位6人),占30.1%;红河州24人,占30.1%(红河州十三个市县中以建水县14人最多,占红河州总人数的58.3%)这两地遭恶报率最高。其次是文山州9人,占11.5%和玉溪地区6人,占7.7%。这些地区都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图:云南省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报应人数按恶报类型分布
图2:云南省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报应人数按恶报类型分布

二、遭报的形式(附表2):遭报以患病最高,28人,占35.9%,(其中患“癌症”最多19人,全部死亡。),其次是车祸23人,占29.5%(死亡16人,占车祸伤害的69.6%),多数是车祸后当即死亡,不死的也是筋断骨折,多留下了残疾;遭调查或判刑的12人,占15.4%,其它伤害12人,占15.4%(大多数是被他人打伤,死亡3人,占总伤害人数的25%)。

图:云南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部门人员遭恶报人数统计
图3:云南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部门人员遭恶报人数统计

三、遭报者职业:国保大队警察20人,占25.6%;公安局长13人,占16.7%;“610”成员9人,占11.5%、政法委书记8人,占10.2%。这四种人遭恶报率最高。按职业人数比例中来看,印证了“610”、国保是死亡职业之说。由于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还殃及家人11人,占14.1%。见(附表2)

四、遭报现象看似十分偶然,其实一点都不偶然。宇宙有个理叫“善恶有报”。表现只不过是现世报,或以后报而已。下面是一些典型遭报案例。

1、许多不法人员当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时遭现世报应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610”办公室主任龙清福和副主任一起到州“610”参加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在返回的途中遇到车祸,龙清福当场死亡,副主任受了重伤。

◇二零零四年一月九日,云南省昆明钢铁公司罗白公安分局一辆轿车在昆楚高速公路段发生车祸。车上三名参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晚抓捕法轮功学员冯宝定、高慧仙、纪开春的警员,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罗白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察徐春伟,在车祸中当场死亡,此人在执行非法的抓捕任务中最积极,不听别人劝告,不相信劝善之言,这回把自己的性命给搭上了。

◇昆明东川汤丹地区政法委书记兼派出所所长冯明图谋害人得报应,一死一赔巨款。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的一天,昆明东川汤丹地区金源公司一个名叫代唐坤的人去米店买米,店主修炼法轮功,好心给他讲法轮功好,代唐坤非但不听,还到处去收集法轮功学员的名单,并到派出所报告。政法委书记兼派出所所长冯明准备带着代唐坤去向上级汇报领赏,冯明说好让代唐坤在汤丹运输队育红小学门口等着,冯明驾驶的车子刚到代唐坤呆的地方时就失了控,结果把代唐坤给撞死了,为此冯明还赔了四十万元钱。

2、离奇遭报死亡

◇云南保山地区保山公安局政保科科长,一九九九年底至二零零零年迫害大法罪行累累,在一次抓捕多名法轮功学员后,在“庆功”酒宴上扬言,要在短期内将保山地区法轮功学员抓完。他参加“庆功”酒宴后回到家里,洗完脸脚在倒洗脚水时,竟不可思议的将洗脚水泼在了高压线上,当即一命呜呼。

◇文山州西畴县公安局长姚志敏。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姚志敏到老街钓鱼,鱼竿阴差阳错地搭在高压线上,被触电而死,死时四十多岁。此前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姚志敏率公安局副局长周云国、政保科的张国勇、林权正、梁昌福、杨选奎、肖洪武等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抢走了大量大法书籍,抓捕法轮功学员四名到县公安局、看守所,在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过程中,肆意诬蔑大法,侮辱大法师父。

◇昆明医学院附二院保卫科长苏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八日苏明约二十人一起吃大草乌(一种剧毒草药)进补,吃完后,别人都没事,就他一个人遭报中毒,于次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云南省昆明市原昆阳磷矿保卫科科长朱希有、徐进康仇视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相继遭恶报死亡。徐进康本是朱希有的助手,两人狼狈为奸,谋害法轮功学员。他还经常写些歪曲大法、谩骂大法师父的文章。朱希有死后,徐进康接任保卫科长,不思悔改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新年前,徐进康两腿突然黑肿,到医院治疗。出院不久,徐进康又感不适,尚未送医院即遭报死亡。

3、被他人暴力致伤或死亡

◇云南红河州建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原所长黄保奇,在任内曾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五人,二零零七年起任建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吃、喝、嫖、赌,欠债不还,无恶不作,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二日被仇家连捅十余刀致死。同时被刺伤的还有主管“610”办公室的县政法委副书记邹志军、县公安局副局长童金录(曾参与迫害大法,刺伤后送入建水县医院救治时,被查出患有艾滋病)。

◇云南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警察杨丽胜,男,二十七岁,原在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工作,二零零五年九月杨丽胜调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工作。二零零六年“五一”期间某晚,陪妻子洪翠芳逛街,逛到丽江古城百信商场旁,此时杨丽胜被一突然出现的歹徒用刀连刺数刀。急送丽江市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原来是该名歹徒认为杨丽胜挡了他的道,就只想用刀捅了他。

◇泸西县中枢镇派出所警官孙波,三十三岁。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带头抄法轮功学员的家,涂抹法轮功学员写的真相标语。二零零七年,在一次驱赶群众自发集会中暴力执法,被一农民用棍子打了一下,就成了植物人。至今还在住院治疗,其所在派出所以经费不足为由,不愿给他支付医药费。孙波自住院后,妻子已与他离婚。

4、不法人员本人作恶殃及亲人、朋友。

◇原昆明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杜敏在遭报后的“忏悔”中说:“我接受调查后,我母亲就被气死了。我父亲八十六岁了,我估计等我出去也见不到他了。我弟弟我没有管好,我们一起进了监狱,由于自己的错误,还将儿子牵连了进来”。

◇文山州西畴县公安局副局长周云国,主管迫害法轮功,多次带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六月,周云国死于肺癌,据说在他死的前一年,也就是二零零二年,周的父亲和哥哥在同一天也是死于肺癌,周云国死时也才四十多岁,遭此厄运是罪有应得。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有的不法人员在临终前良心也会发现,自己做了伤天害理的事,生出忏悔之意。如云南红河州政法委书记袁寿祥,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初期,积极执行中共江氏集团的指令参与迫害法轮功,随后退休不久就患上肝癌,于二零零一年去世。临终时对前来看望他的朋友说:“我们对法轮功的打压,真是做的太过火了。”

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大部分人员心里都十分清楚,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执行的也只是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旨意(口头指示),从一开始采用的就是搞政治运动的方式,法外执法。而不法人员的托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饭碗(工作),却盲目的执行上级的指令。但是你们想没想过,你们针对的可是真、善、忍普世价值,面对的是一群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炼人啊!做好人难道会有错?!所以我们善劝那些还在死心塌地的跟随邪党迫害法轮功的人,是该想想自己的后路了,你们可能还会在说:我们也是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样的托词是掩盖不了你们对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罪恶事实的。

俗话说:“三尺头上有神灵”、“人在做、天在看”。也就是告诉世人在做事的时候,要首先想一想自己的行为符不符合天理,也就是符不符合良心,当自己在做有违背良心的事之时,哪怕是上边的命令,也该掂量掂量,因为自己的行为最终都得自己来承担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是天理。以上遭报的案例也只是对还在作恶者的一个警告,如若再不悟,更大的恶报正在等着还在对法轮功作恶者。

人做了什么事,最终都得自己去承担,这可是宇宙的法则。不久前现政权提出 “依宪治国”、“错案终身追责制”、“责任倒查制”,其实就是为日后追查对法轮功犯下的罪恶的人员埋下了伏笔。目前全世界很多民主国家、正义人士也都在谴责中共恶化的人权,要求中共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现在已有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或家属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江泽民的诉状,都已得到回复。有三亿一千多万人在大纪元网站上声明退出了中共党、团、队组织抛弃了中共邪党。不久中共也将会象贵州出现的藏字石“中国共产党亡”一样和平解体。你们可不要去当中共江泽民的殉葬品,成为历史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