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垣县公安局局长刘有才遭恶报获刑11年半

更新: 2018年05月29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中国有句古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一切都报。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公安局局长刘有才迫害法轮功,把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判刑,把好人送入监狱迫害致死。二零一八年五月,刘有才遭恶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半。

刘有才,一九六三年出生,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五年任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县长助理、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五年九月,他涉嫌受贿罪被逮捕。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沁源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有才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其违法所得退还被害人。

襄垣县法轮功学员郭小文 在晋中监狱六天活活被打死

襄垣县法轮功学员郭小文被冤判三年,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被送到晋中监狱仅六天,就被狱警卫东指使监狱犯人毒打致死,年仅四十岁。

郭小文刚被关进晋中监狱集训队(十五分监区),因为拒穿囚服,郭小文被吊在监区大门上,被几个犯人组长在狱警指使下毒打,其中四组组长犯人李华阳下手最重,其次是一组组长犯人李峰智,还有一个绰号叫“洋灰”(太原黑社会)、山东姓崔的(黑社会)、交城的李东林等。

这些恶人在狱警的指挥下,在楼道里用警棍、胶棒暴打郭小文,又铐上手铐。郭小文喊“法轮大法好”,被打了不到一小时,当时人已经奄奄一息,是被人抬走的,又被关入禁闭室。没出禁闭室,六天即被残害致死。事后,监狱谎称法轮功学员郭小文绝食而死,行凶者逍遥法外,犯人李华阳还报了减刑。

家属看到郭小文遗体,头上有两片红印,家属要掀开衣服看,狱警不许。警察不让拍照,并把手机收走。郭小文上有七十多岁的父母,下有十岁的孩子,遭此大冤,家人痛不欲生。这天大的人命冤案,涉案的公检法及中共官员能不偿还吗?!

参与迫害的襄垣县法院人员遭恶报

襄垣县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相继遭恶报。襄垣县法院院长王晋新,任职期间有七、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张健七年、刘新明五年、李跃明四年、李林三年、王国平三年、张涛一年、郭小文三年而且被迫害致死)。王晋新到泰国旅游晚上住旅店时,清早腿脚突然不能动,至今仍然拄拐。

襄垣县法院副院长雪峰(姓什么不详),是院长王晋新的女婿,亲手非法判决大法弟子多名。雪峰遭报,被判刑四年,后又加刑三年。

希望那些还在执行江泽民及中共恶党迫害政策的人赶快觉醒,不要为了一点小利,丧尽良心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要做中共的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