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英县政法委书记邓斌遭恶报死亡

更新: 2018年12月26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中共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委原书记、原大英县政法委书记邓斌,五十二岁,在被免去蓬溪县委书记职务不到一个月,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因病医治无效死亡。

邓斌,男,生于一九六七年七月,四川安居人,一九九八年任职遂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九九年七月后转变为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部门)副主任,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中共四川省大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四川省大英县委副书记;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四川省遂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群工局(市政府信访局)局长、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四川省蓬溪县委书记。

邓斌,从一九九八年任职遂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大英县政法委书记、蓬溪县委书记这二十年的时间段里,正是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疯狂时期,邓斌全程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并且带着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绩,一路蹿升。

邓斌今天的横死,是他昔日迫害法轮功的报应。邓斌在任职遂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时,遂宁市三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苏琼华女士,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被市国安大队、船山派出所警察踢下楼而死。

据现场目击者提供: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国安大队、船山派出所十几个警察欲对苏琼华进行抄家。苏琼华与警察讲理,不予开门,警察在她家楼道及附近围守了三天,并不时骂着,叫嚷着:”抓到了,打死她!”二十日下午六点多钟两个警察从她家屋顶(她家住在六楼)用绳子吊进客厅,当时苏琼华正在窗口对着下面围观的约三、四百名群众讲大法修炼真相。警察从上面吊下时狠狠踢了她一脚,她用双手去抓警察的脚,警察脚一蹬,苏琼华就从六楼摔了下去。当时围观的群众都大喊:“警察害死人了!警察害死人了!”

苏琼华摔下后,警察不但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而是将摔下来还未断气的苏琼华抬起来放到一张网上拍照,进行现场伪造,欲给人一种苏琼华跳楼自杀、公安在楼下用网接住她的假相。伪造完现场后,苏琼华人已断气,警察才将人抬上警车(当时有三辆警车)。

以下是邓斌在任职任大英县政法委书记、县委副书记时,明慧网报道的大英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大英县法轮功学员马良英,女,六十五岁,正在家中做饭,突然她居家的那栋楼房被一帮气势汹汹的警察包围,警察们嚷嚷着要抓她,马良英将门锁好。但是,大英县公安局和大英县象山镇的警察还是从楼顶上用绳索吊至三楼将马良英强行绑架。

大英县象山镇中共邪恶之徒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及五月份,绑架卢映宣、陈建秀、罗琼英、唐光英、潘玉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大英县法轮功学员李琼英、黄元珍、胡延顺、小勤等人在讲真相时,遭大英县国安与第二派出所恶警绑架。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大英县不法人员绑架了李群英等六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四月份,大英县法轮功学员胡延顺,被诬判九年;陈玉珍被诬判八年;郭廷和被诬判四年六个月;李群英被诬判三年六个月。

以上这些惨案都是邓斌时任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政法委书记、副县长期间发生的迫害,邓斌负有直接责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背天理的残暴行为已被历史记载在人类的耻辱柱上,而那些丧尽天良的迫害正法修炼者的刽子手,必将在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时在无尽的痛苦中偿还自己造下的全部孽债。

那些还在为高官厚禄而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们,赶快悬崖勒马,否则,恶报将如影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