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斌一九六七年出生于内蒙古,曾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赤峰市副市长、赤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一月起,李志斌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李志斌五十岁刚出头,却蹊跷自杀身亡。生前,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犯罪集团发起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李志斌在包头东河等地的公安系统任要职,二零零九年一月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开始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法轮功学员刘文丽,54岁,原包头铁路客运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晚被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和管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包头市看守所迫害,短短十几天就被迫害致死。亲属提出看人,被无理拒绝,610和公安部门还逼家人尽快火化,毁尸灭迹、掩盖犯罪事实。
二零一二年七月初,包头市法轮功学员秦永明、周哲林及包头市萨拉齐医院杨俊平医师被当地警察绑架。当时,在李志斌的怂恿指挥下,包头市610、国安国保大队联手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间断的进行跟踪、蹲坑、绑架,非法劳教多名六、七十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
李志斌于二零一五年一月调入赤峰市任副市长、赤峰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党委书记,任职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这一年中,赤峰地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极为严酷。自二零一五年七月初,被中共邪党谎言毒害的赤峰警察在李志斌的亲自授意下,前后抓捕了敖汉、红山区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
十月末,李志斌下令各地警察大面积的抓捕、绑架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民众。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157人,至少有282人被骚扰、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的有96人,被洗脑班非法囚禁的六人,八人被非法判刑,被迫害离世一人。
赤峰松山区法轮功学员徐殿林、张悦舫夫妇被非法判刑,七十多岁的徐殿林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在赤峰第四监狱里遭受迫害。赤峰喀喇沁旗刘瑞芹、赵艳敏母女实名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抄家绑架,被非法判刑后,被投入了内蒙古女子监狱迫害。赵艳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亲刘瑞芹被非法判刑两年。
潘丽娟女士是赤峰元宝山区建昌营镇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宝山区警察以诉江为借口上门骚扰,绑架了潘丽娟,并抢走法轮功书籍和大量私人财物,室内被翻得一片狼藉。潘丽娟女士被非法判刑七年,被投入内蒙古女子监狱后,潘丽娟曾长期遭受酷刑迫害。
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严重的侵犯人权,不但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疯狂迫害只能加速恶报的到来,那些参与迫害的罪恶党徒们正在一个个的遭受恶报,李志斌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年纪轻轻因罪恶深重而招致了恶报。
连日来,内蒙古政法、公安系统高层恶报频频。短短四、五天之内,四个高官遭恶报,其中三个被抓,一名自杀身亡。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消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涉严重违纪被捕;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消息,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副政委刘慧东和治安行动大队副大队长于芸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消息,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邢云曾担任包头市委书记、内蒙古政法委书记等职。
恶报是一个接一个,那些仍在参与迫害的内蒙古政法、公安、610 系统的官员,扪心问问,对法轮功学员你们欠了多少血债,如不停止参与迫害,下场是一样的悲惨至极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前厅长赵黎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被以故意杀人、受贿等多项罪名执行死刑。
希望那些仍然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们,立即清醒,停止迫害,否则都是一样的罪责难逃,重者殃及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