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诬告人
离我住家不远,有个拾荒的大姐,一天到晚忙忙碌碌,日子过的挺艰难的,我总想找机会给她讲真相,后来我们就渐渐熟悉了。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我又在街道上看见她,便主动与她聊起天来,给她讲了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谁知她中毒太深,根本就不相信我说的,就向居委会的人举报了我。
过了两天,居委会的两个正、副书记、主任一行三人一同来我家,问我是否在炼法轮功?我才知道自己被那位大姐诬告了,当时正是邪党迫害法轮功最猖獗的时候,我很坦然,就给这三人讲法轮功的美好以及自己身心如何受益。一书记听后说:“身体好就好。”不一会儿,这三人就离开了。
事后,我也不记恨她,因为她也是受蒙蔽的,已经够可怜的了。我象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见着她还象往常一样笑着打招呼。
善待从前邻居
我从前在农村老家房屋的四周栽了很多直竹,每年都要砍上几千斤卖个好价钱。二零零七年,一个生意人看中了我的这片竹子,到我家来定货,并谈妥了价格。过了几个月,我在家里还在美滋滋的想:这些直竹应该可以砍了吧,又可为我家增添一点收入了。于是,找了一个时间回了乡下。可到了家一看,我顿时傻眼了:房子周围的直竹被人砍了个精光,而且连竹笋都砍没了,地上光秃秃的。
我一看就知道是邻居干的,我也不生气,笑着自言自语道:赶快通知买竹子的人别来了。我是修炼“真、善、忍”的,不能与他人计较。师父给我们讲了失与得的关系:“我们炼功人怎样对待失与得?这和常人不一样,常人想得到的就是个人的利益,怎样过的好,过的舒服。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炼。”[1]
我要用高标准要求自己,就当作是自己欠他的吧?想到这里,心里越发平静。如果没修大法,我是绝对不会这样对待这件事的。
无独有偶。我不但在房前屋后栽了很多竹子,而且还栽了二十多棵椿芽树,到二零一二年,已经长的有碗口粗了。邻居家大娘喂了头大水牛,没有拴牛桩,就把水牛拴在我家的椿芽树上,水牛经常用角去蹭树干,久而久之,椿芽树就死了,可大娘又接着拴第二根,还把弄死的椿芽树砍回家当柴火烧。我知道后,也没找大娘说理,也不吵闹。谁料她还来凶我。我也不给大娘解释,想她是在帮助我提高的,我不但不能怨恨她,心里还应该谢谢她呢!
善待大伯哥
二零零八年,大伯哥任本队队长。当时上面规定重新按人头规划土地,我丈夫与儿子的户口已迁出,就只剩我一人的户口还在本地。分土地时,大伯哥把好田肥土都分给了其他人,唯独把一块一面临岩一面临塘、一面是邻居土地的田分给了我。如果种水稻,其他人家用水,堰塘的水必须要经过我家这块田;要想从外面把水引到田里,人家也不会同意经过,根本无法种水稻。
很显然,如果这块土地分给谁家谁都会拒绝。很明显,大伯哥是在有意欺负我,队里很多人都在背后替我打抱不平。我想自己是修炼人,吃点亏算不了什么,他当队长也很不容易,别难为他。师父教我们要与人为善,何况他还是我的亲人呢。我不但没找大伯哥生事,对他一家人更好,还把大伯哥一家请到我家吃饭,引导他看宝书《转法轮》,一家人都很高兴,其乐融融。
谢谢师父对弟子的慈悲救度!以后弟子要更加勇猛精進,修好自己,不断同化大法,救度更多的人,洪扬法轮佛法。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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