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给我们上了一课”

更新: 2018年10月25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七年十月,我有一套房子通过中介小王出售,不久小王约我与买家面谈。买家是一个养鱼的妇女,她说最近卖鱼挣了钱,想给儿子买套房子。因为她的货款回收周期是三个月,所以她提出要求,先付给我二万元购房定金,首付款最晚在三个月之内付清。我同意了。于是我们通过中介签订了书面合同,签完合同后我收了她二万元定金。

一个多月过去了,买家去找中介小王,说她卖鱼的款三个月之内不能正常回收了,想与我解除购房合同,并希望退还她的定金。

当小王跟我说明这一情况后,我很肯定的说:“我把二万元钱都退给她”。

没想到小王反而为我打抱不平了,说:“姐,你可千万别把钱都退给她,这对你太不公平了。咱们为什么签这个购房合同,就是为了对双方有个互相制约,这不是去谁家串门说句话的事,这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我经理跟她说她这是违约,不但要不回来定金,还得赔偿你百分之二十的购房款,这合同上写着呢。当时就把这买家吓哭了。不过我看你这大姐是个善良人,不会跟她打官司要赔偿金,您听我的,就退给她三千五千意思一下就行了。”

我说:“这样吧,我手头有一万元钱,先约个时间把钱退给她,把合同解除了。”

后来中介小王再三叮嘱我,不能全退给她,话说回来,这房子您要是变卦不卖了,买房的人不得跟您要赔偿金?退给她一万元定金也是不少了。别的卖房的人也就退三千五千,没有退一万的。再说他也跟经理说好了,就退这一万元钱。

因为当时我留了买房人儿子的联系方式,我就主动联系她儿子,她儿子说跟她妈商量好了,同意赔偿我一万元。我说我不会收你们钱的,因为钱我已花在别的地方了,一次拿不出两万元钱。我先付一万,余下的一万分两个月两次付清。他儿子愣了。

解除合同那天,我准备了几本精美的法轮大法真相期刊,在中介的办公室里,买房的人,中介的经理和两名中介办事员,我们五个人见面了。

我先给买家一万元钱,她不好意思的说:“这钱我不应该收。”我就跟她讲:“我这么做是因为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的师父教我们做事先考虑别人,您资金困难才不买房子的,我能理解您。我如果不信仰法轮大法,不会这么痛快退你钱的。”

于是我讲了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大法在全世界洪传,只有在中国被栽赃迫害,现在三退才能保平安。谈话中,一位中介迫不及待的认真看真相期刊,最后每个人都用化名退出了共产党的组织。

中介的经理说:“就冲您所做的,您说的我都信。”买房的妇女说:“今天您给我们上了一课。”

后来余下那一万元钱我没有听中介小王的,都照我说分两个月转账给了买房妇女的儿子。她儿子表示感谢,我说要谢就谢我的信仰。她儿子说:“以前对这方面认识比较片面,实际接触后才体会到信仰的力量,对塑造我的世界观,和看世界的角度,是一个拓展。我把这个看作一个新的领域,有机会慢慢了解。”我说:“我给你妈办了件事情,你听说了吗?你同意的话我给你取‘方正’的名字也办了吧?”她儿子说:“听说了,我同意。”

“我知道你们这些人都是好人!”

北方的冬天很冷,有一天我去市场买两颗白菜,那白菜在菜篮子里用棉被和塑料袋子包着,烂叶子已经剥下来了。那卖菜的大哥拿起白菜来就开始往下剥外层的菜叶,天冷,菜叶也不好往下剥,我见他手冻的厉害,就说:“天太冷,不用剥了,赶紧称一下就行了。”他说:“我冷点不要紧,你能满意就行了。”我说:“我不在意菜好坏,没关系的。”

他被感动了,停住手,去称白菜。见我把几颗大葱已经放在称盘子上了,就拿下一颗,说:“妹子,你怎么要这颗呢?这颗不好,我给你换好的。”我说:“没事没事,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买菜不挑。”他认真的说:“你日子肯定过的好。”我说:“你说的对,我日子真的过的很好。你怎么知道呢?”他说:“我观察了,做人不计较的不算计的,日子都过的好。”

我说:“我们修炼法轮大法的都是做好人,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做好人就应该得福报,你说的太对了!”他说:“我知道你们这些人都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