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法院冤判金芝三年 阻律师上诉

更新: 2018年10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八年九月末,中秋节刚过,天津善良妇女金芝被天津北辰区法院非法冤判三年。

金芝不服,已委托律师上诉。北辰区法院故意刁难律师,企图阻挠律师上诉。

九月二十八日,金芝的律师接到法院电话告知金芝已判,但不告知结果。律师追问,对方回复只说到法院拿判决。

律师考虑到十一长假将至,等到国庆假期后上诉也就截止了。法院特意选择这个时间点宣判,居心叵测。

律师于是第二天匆忙赶赴天津会见金芝,金芝告知律师已收到判决。随后签署上诉书和委托书。

律师拿着金芝签署的上诉书和委托书到法院提交上诉。法官竟然不收,称只能通过金芝转交看守所上诉。还称律师只是一审律师,未提交二审手续。这正是我们担心的。万一看守所不提交呢?!交给一审法院也不放心,其不开具收据。为了保险起见,律师将上诉和手续一并邮寄给了法院,保留凭证。目前法院已签收。

金芝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上出门去打工,在自家楼下遭到绑架,十几个警察一拥而入闯进金芝家中非法抄家。一警察拿出所谓“搜查证”说:“我们是市局的。”

据悉,此次行动为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瑞景派出所联合出动实施的绑架。

二零一八年六月,金芝被天津北辰法院非法庭审,本人坚持无罪,认为自己没有违法,一心只为做好人,锻炼身体,家中书籍为自己学习所用,并当庭讲真相。律师也为其无罪辩护。法庭没有打断。金芝的三位家属参与了旁听。

金芝现年四十九岁,小的时候因意外造成腿部略有残疾。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越来越好,是个好妻子,好母亲。

金芝几年前曾遭遇车祸,没让司机掏钱上医院,自己在家看书炼功,不到一个月就好了。

金芝平时待人和善,性情温和敦厚。金芝丈夫生病,需要人照顾,律师曾要给金芝办理取保事宜,遭拒绝。

金芝的儿子在母亲被非法庭审后表示愿意找办案单位交流沟通,为营救其母亲努力。最终也未如愿。

这样一个善良和睦之家遭此不幸,在当今中共统治下的中国早已比比皆是,这样的罪恶还要持续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