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法轮大法好条幅 天津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二年

更新: 2018年05月27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四位法轮功学员李建春、袁秀清、房克山、张树兰,因为在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晚悬挂庆祝法轮大法日的条幅,被非法关押至今已经二年,其中李建春被迫害致不能自理,房克山被冤判后至今下落不明。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晚,天津市北辰区和武清区的法轮功学员共十三人,开车去武清的某些村庄悬挂“庆祝法轮大法日”的条幅过程中,法轮功学员房克山、张树兰、王景芬、徐思亮、李建春、王辉、兰德满、袁秀清、王凤平、侯会林、杨廷连、牛月霞、张玉柱被绑架。

当晚张玉柱突发心脏病症状,家属要人,派出所让家属交了五千元押金,把人接回家。其余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拘,房克山、李建春、张玉柱等被抄家;车被扣留。

到目前,这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开庭,王辉被非法判刑两年已回家、李建春、袁秀清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房克山、张树兰(夫妇)已被非法判刑。

武清区公安出尔反尔 先取保后起诉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牛月清、王凤萍、杨廷连、侯会林、王景芬、徐思亮、兰德满以取保候审的名义放回,家属各自被迫交20000元钱,说一年后没什么事退钱。两年过去了,钱一分没退。

不仅如此,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七日,武清区公安局预审科把这几位已被取保的法轮功学员叫去,想从中诱骗出一些迫害其他人的所谓线索,遭到法轮功学员的抵制。一个月后的八月十九日上午,武清区预审科又把他们七人叫去,要求在写有“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纸上签字,并且每个人给了一张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让请律师的通知单,并说他们的“材料”已在检察院。

李建春被关押迫害致不能自理

北辰区李建春被武清区看守所迫害致腰椎间盘病复发,生活不能自理,但办案单位(作案单位)拒不放人。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李建春的代理律师赶到武清,几经周折,律师才在武清看守所见到李建春。看到她修炼前的腰椎间盘病复发,生活不能自理,只能用担架抬着接见。六月八日上午九点半,律师第二次会见李建春,看到李建春已被迫害得人动不了,非常痛苦,甚至被人架着都痛苦异常。即使这样还被戴上手铐。于是律师急忙找到了刑侦大队,并递交取保候审申请材料,但至今仍不放人。

另悉,李建春的家人曾多次去检察院控告非法抄家的警察,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家中失窃七万元,家人多次打110报警。

李建春因为年轻时身体受累过度、落下一身疾病,参加了李洪志先生济南讲法学习班后,从而身体健康。她曾经因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拘留一月。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又被绑架,遭非法劳教二年半,被迫害致几近瘫痪,二零零六年被保外就医抬回家,后经过修炼法轮功身体康复。

武清法院三次对九位法轮功学员开庭

武清法院通知“5.12”挂条幅被绑架的九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其中有武清看守所非法关押的李建春和袁秀清,取保的牛月清、王凤萍、杨廷连、侯会林、王景芬、徐思亮、兰德满。四位律师出庭辩护。法院外聚集了两百多关注此事的民众。但牛月清、杨廷连、侯会林、王景芬、徐思亮五位法轮功学员拒绝出庭,主审法官殷建被迫休庭。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武清法院欲再次非法对九位法轮功学员开庭。牛月清等五位法轮功学员继续抵制。武清法院顾忌“十一”长假临近,借故说法官殷建出差了,取消了开庭。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武清法院第三次非法对这九位法轮功学员庭审,李建春和袁秀清因为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20多个月,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两个人都是坐着轮椅到庭。取保出来的七人中只有兰德满一人到庭。四位律师到庭。开庭中三位到庭的法轮功学员均坚称自己无罪,当公诉人想拿李建春曾经被劳教两次为加重迫害的“理由”时,李建春说那是迫害,劳教都被取缔了,本身就是违法的。

当天法院外空气很紧张,四周有很多便衣。国保警察给在法院附近关注此事的民众录像,律师也被盘查。一位开电动三轮的妇女被穿警服的警察拖走,包也被警察抢走。

天津南开法院冤判房克山夫妇 不通知律师、家属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被同时绑架的北辰法轮功学员房克山、张树兰夫妇,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南开看守所。后被起诉到天津南开法院。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开庭,因证据不足休庭。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二次开庭,公诉人建议量刑两年。卢廷阁和高承才两位律师为房克山和张树兰从不同角度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当庭指出了他们错用以前的邪法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揭穿了虚假证人的签名。律师驳的对方哑口无言。

三个月后家属往南开看守所给房克山存钱,被退回,才知道房克山已不在南开看守所。卢律师马上向南开法院询问房克山下落,回答他们不管房克山在哪,就管下判决。据悉,房克山和张淑兰夫妇均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十一月十五日张树兰已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房克山至今下落不明,没有哪个部门给家属一个答复。律师是十二月二十六日才接到判决书, 对法院不给判决书就被下监之所为,律师说,“闻所未闻!”“法律已死!”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福泽四海,向世人传递大法的美好是法轮功学员善良的愿望。在对法轮功长达19年的残酷迫害中,无论中共怎样造谣抹黑宣传,孰正孰邪?孰是孰非?人们早已不言自清。可悲的是那些被中共操控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你们的未来才是真正令人担忧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