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夏及中卫市政法委、“六一零”人员的操控下,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中卫市人民医院退休护士长,法轮功学员张凤娥遭该院诬判三年半;兰州铁路局银川供电段职工,法轮功学员孙建锋遭该院诬判五年半。据悉,魏建平是该院受理迫害法轮功学员“案子”的主管领导。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沙坡头区法院因惧怕律师为孙建锋辩护,取消了先前对外公布的庭审,致使孙建锋亲友扑空,先前经该院审核资格办理辩护手续的王律师未得到通知。当年十一月二十日,沙坡头区法院在未通知律师、未通知孙建锋家人的情况下偷偷诬判孙建锋五年半。当孙建锋家人从其他渠道得知消息,找到庭长刘文洪质问时,刘文洪开始保持沉默,后来摆出一副流氓嘴脸说:要找就找院长去!由此可见,该院审判的依据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根据院长的指令判决了!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张凤娥、孙建锋遭非法迫害情况简述:
一、张凤娥遭迫害情况简述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张凤娥一人在家。中卫市国保大队队长李金军、教导员李存善伙同李占宏、刘俊霞等人欲非法闯入张凤娥家,张凤娥不开门,这伙人便撬锁闯入,绑架了张凤娥。随后李金军一伙再次到张凤娥家,抢走了张凤娥的两部手机、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将张凤娥劫持到了中卫市看守所。一个多月后,张凤娥遭非法批捕,罪名是“利用手机大量发送法轮功短信,宣传法轮功思想”。
二零一二年六月前后,沙坡头区法院诬判张凤娥三年六个月,张凤娥依法向中卫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七月十九日,中卫市中级法院由王意宏、张瑞花、张瑜及书记员拓明娟等组成的法庭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张凤娥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跌断胳膊,伤处尚未愈合,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在上诉期未满时,中卫市国保大队恶警提前将张凤娥劫持到宁夏银川女子监狱。因张凤娥身体状况不符合关押条件,女子监狱拒收。八月十三日,国保大队恶警再次将张凤娥劫持到银川女子监狱。
张凤娥女士,今年六十岁,是宁夏中卫市人民医院退休护士长。因修炼法轮功,张凤娥二零零一年九月被非法劳教两年半;二零零九年三月被李金军等人以“破坏法律实施罪”绑架刑拘一个月,后取保候审回家。
二、孙建锋遭迫害情况简述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孙建锋和黄玉霞到常秀娥家中做客,中卫市国保大队队长李金军、教导员李存善带领李占宏等多名警察尾随,在常秀娥开门之际强行闯入常秀娥家,将三人绑架,并非法抄了常秀娥家,抢劫了电脑等私人物品,孙建锋被绑架到中卫市公安局刑讯逼供。
七月十一日,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孙建锋,沙坡头区法院公示在八月十日对孙建锋非法开庭,并核准孙建锋家人聘请的王律师为孙建锋辩护。
八月十日,孙建锋亲友陆续赶到沙坡头区法院旁听,结果却被告知:开庭临时取消了,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当年十一月底,孙建锋家人得到消息说:孙建锋已被偷偷诬判五年半,孙建锋家人聘请的律师也不知情。孙建锋家人找沙坡头区法院刑庭庭长刘文洪质问原因时,他开始保持沉默,后来摆出一副流氓嘴脸说:要找就找院长去!孙建锋家人再要求上诉时,压根就没人理睬了!
十二月十九日,王律师到中卫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孙建锋,看守所值班警察说:要想会见孙建锋必须请示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国保支队。王律师找看守所所长崔广才,崔竟欺骗王律师说:孙建锋已从新聘请了律师,不需要你辩护了。王律师联系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孙建锋一案的负责人,对方电话关机;王律师给监所科警察反映,监所科的说他们无能为力。
时隔不久,孙建锋即被劫持到宁夏银川监狱。孙建锋羁押在监狱期间,他父亲思虑过度离世,孙建锋没有为父亲送终。
孙建锋,今年四十五岁,是兰州铁路局银川供电段职工。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孙建锋因坚持为法轮功鸣冤,以前曾四次被非法关押劳教,遭受过扎绳子、干奴工、野蛮灌食,冷冻、长期监控,长达七十二天的“吊铐”酷刑迫害,放出禁闭室时,头发胡须一直没剪过,很长,且乱蓬蓬,精神恍惚;穿的棉袄后背下襟的面子磨没了,露出几绺褴褛的棉絮;穿的裤子从外裤、羊毛裤到内裤的臀部都磨烂了;脚、腿、膝盖都不能承重,脚趾变形;整个脚底板结了一层厚厚的硬茧,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才可勉强下地。孙建锋的手腕上如今仍留着被吊铐后的累累伤痕……
人们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一切全报。”
希望宁夏中卫市公检法司人员能以魏建平的恶报为警戒,了解法轮功真相,再不要参与迫害,为自己和家人赢得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