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歌唱道,“种瓜的得瓜,种豆的得豆,谁种下了仇恨他自己遭殃……”
据查:田聪明,男,74岁,陕西省府谷县人。2000年6月至2008年3月,田聪明任职新华社社长。在职期间,一直追随江氏犯罪集团参与迫害刊登污蔑法轮功的文章,误导民众掀起对法轮功的仇恨。仅2000年1月至2003年10月,新华网对法轮功的诋毁文章达522篇之多。
2001年1月23日,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所谓“自焚事件”,此案疑点重重,而该事件随即被江泽民集团着力广泛宣传并借此升级镇压法轮功。时任中共新华社社长田聪明是组织“自焚伪案”的当事人之一。
新华社总社记者王雷鸣于1999年7月30日至2003年12月14日之间编造了26篇恶意诽谤法轮功的文章。文章中掩盖天安门自焚伪案真相,把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用酷刑、洗脑等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暴力行为描述成“像医生对待病人,像父母对待孩子,像老师对待学生”,对施暴者进行粉饰。
新华社浙江分社记者张奇志、张和平2003年7月14日以浙江毒杀乞丐案诬蔑诋毁法轮功。
事实上,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新华社一直扮演着推波助澜的主要帮凶角色,相当数量的新华社从业人员完全丧失了新闻工作的职业道德,违背了新闻的公正性、全面性、客观性和正面导向性,而且煽动仇恨,诽谤佛法。
从古至今,诽谤佛法、迫害修炼人罪恶极大,必遭天谴!谁也逃脱不了。以史为鉴:后周世宗柴荣亲自用大斧子砍毁菩萨像,胸生恶疮而死,年仅39岁。原央视新闻评论部副主任,央视“东方时空”的主管陈虻,是“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二零零八年初患上胃癌和肝癌,在经历九个月的折磨后,痛不欲生的他要求对他放弃抢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北京肿瘤医院死亡,死时四十七岁。
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