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陷冤狱八年 江西王兴又被关入豫章监狱

更新: 2018年01月12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王兴,男,近五十岁,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原广丰县)的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他曾被非法劳教一年,被迫流离失所,遭非法通缉,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王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罚款五千,目前正被关押在江西省豫章监狱。

一、遭酷刑逼供 被非法劳教一年、判刑七年

王兴在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一伙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以后,一直坚持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劳教一年,回家后,又被迫流离失所,期间遭当地公安局非法通缉。

二零零七年四月底,广丰县公安警察四处搜捕,企图非法抓捕王兴。零七年五月底,浙江省金华市的国安警察找到王兴在金华市某保险公司上班的小姨,追问王兴的情况,企图搜集王兴的所谓“证据”。

此外,杭州市国安警察和江西省当地的警察找到王兴在杭州的表弟刘永福,对他进行恐吓、威胁及殴打,企图对王兴所谓的强制“取证”,还非法掳走王兴放在刘永福处维修的别克汽车(价值三十万元左右)。

零七年十一前,警察第二次绑架刘永福,非法关押两天后,威胁他在十月十七日前将王兴交出来,不然就让他横尸街头,没人会知道是怎么死的,让狗叼了去等等。

十月三日,警察第三次绑架刘永福,并用烟头烫、多次殴打他,四日才将他释放。

当时,王兴本人一直被迫流离失所,在了解到表弟刘永福被牵连遭迫害的情况后,冒着风险前去安慰刘永福及家人,并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四日,王兴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在上饶地区广丰县河北镇被绑架,警察将他们戴上黑头套劫持到秘密行刑据点,雇用武警和地痞流氓充当打手进行酷刑逼供。其妻子黄兰晴(法轮功学员)在外出办事时也被绑架。

在随后的一周内,王兴家中遭非法抄家,王兴被劫持到南昌市的省国安厅秘密审讯,遭到惨无人道的酷刑拷打,被恶毒地折磨了近一个月,警察企图将他屈打成招,承认国安所诬陷的所谓“反革命”罪。王兴不得不绝食抗议、抵制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王兴等人被贵溪市法院非法庭审,庭上王兴从法律角度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并揭露多年来对他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王兴被非法判刑七年,妻子黄兰晴被非法判刑两年。他们不服判决,于五月二十三日上诉鹰潭市中级法院。后来,王兴被维持原判并被劫持到南昌监狱关押迫害,

二、遭非法通缉 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全国法轮功学员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的大潮中,王兴于二零一五年六、七月份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发出“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的违法犯罪行为。

广丰区国保大队长涂江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至十月十四日期间绑架了多名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并在网上发出非法“通缉令”,在全国通缉抓捕王兴。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上午十点左右,王兴在广州市火车站东站被绑架,十月十二日上午,被广丰区国保大队长涂江等人从广州劫持回广丰,关押在广丰区看守所,警察还到王兴家非法抄家。

同日上午,王兴的妻子黄兰晴和妻兄黄红强(法轮功学员)前去广丰区国保大队要求释放王兴,谁知广丰区国保不仅没有释放王兴,反而将黄兰晴非法扣留、审讯,黄红强也随即被迫流离失所。

在看守所三个多月的非法拘禁期间,王兴被迫害得七、八天未进食,听说一吃饭就肚子疼,人瘦得严重脱相,家人说快没有生命迹象了,后被送去广丰医院治疗抢救。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王兴被广丰区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钟,广丰区法院在没有通知王兴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庭审王兴。

王兴的家人为他聘请了律师,但在非法庭审时,法官不允许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也不允许旁听者发言,一切由法官说了算。

最后法官全盘采纳了公诉人的诉词,将王兴依法控告江泽民的合法行为枉判为“诬告”,并在法庭上诬蔑法轮功。整个庭审过程草草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后来,广丰区法院对王兴非法判刑三年半、罚款五千。王兴不服判决上诉,并且在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王兴被送往江西省豫章监狱关押迫害。因坚定信仰、拒不“转化”, 王兴在监狱遭“严管”迫害,监狱不仅剥夺了他家人的会见权,就连送去的钱物、衣服之类的生活必需品也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

寒风凛冽,二零一八年初始的南昌天气特别寒冷,不知饱受折磨摧残的王兴在监狱里面过的是什么非人的生活,亲人们都在为他担忧、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