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人员非法取证 大庆郝明媚被构陷到检察院(图)

更新: 2017年08月08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被大庆乘风公安分局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郝明媚,在大庆看守所被关押了三个多月后,六月底被构陷到让胡路区检察院。

郝明媚
郝明媚

半月前,大庆让胡路区检察院丁宁(办案检察官)等对郝明媚远程诉前核实,核实是在大庆国保支队两名警察近距离监视下进行的。核实内容有二十多个问题,都是大庆国保支队队长、市局610头子冯海波和和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此前非法取证的内容,每个问题似乎都是设下的层层陷阱。核实完毕,监视郝明媚的一个警察说:如果你这次好好说,他们还考虑从轻处罚,没想到你会跟公诉人说冯逼供的事,这下肯定重判。他还说,法院不会相信郝明媚的话,只相信他们(都是冯海波、杨波等)的。他对郝明媚说了三遍“保证重判你”。

法轮功学员郝明媚,现年五十一岁,原黑龙江省黑河北安英语教师,近年租住在黑龙江大庆。十八年前修炼法轮功后,她变得无病一身轻,乐观祥和、豁达宽容。因德才兼备、教学有方,深受学生喜爱与家长敬重。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大庆国保支队队长、市局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头子冯海波,指使手下在大庆西站非法抓捕了正在等候检票的郝明媚,非法抄家并罚款一千元后,将郝明媚非法行政拘留。

郝明媚突发严重腰间盘突出,五日后被无条件释放。冯海波叫办案人陈东莹告诉郝明媚离开大庆。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冯海波再次指使大庆乘风分局警察刘保国等,到郝明媚住处抓人、抄家,并将郝明媚非法刑事拘留在大庆市看守所至今。

四月六日上午,冯海波和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到大庆看守所,冯海波让郝明媚配合他回答,否则的话,“你相不相信?我半个月对你下批捕,两个月就出结果。”恐吓郝明媚;杨波则让郝明媚所谓“交代”问题。

从四月六日下午到七日上午,冯、杨又对郝明媚非法提审。冯拿出一份公安内部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的红头文件恐吓郝明媚,上面是中共两高对法轮功的非法处理意见。冯恐吓说:“现在对你们打击力度大,有判二十年的,还有无期的呢。”杨说:“实话跟你说,我们想抓谁就抓谁,想啥时候抓就啥时候抓,还准能抓到。”他们不断的逼迫郝明媚‘交代’问题。郝表示没有可交代的,他们就让郝回答问题,郝不知如何回答。

杨波还威胁郝明媚:“听说你还请了律师。你记住,越请律师,判的越重。”冯则威胁说:“你不能再见那个律师了,你要再见他,让我们知道了,就……”
冯、杨说下周一(即四月十日)让人来做笔录。郝明媚质问:“你俩怎么不直接做笔录呢?”冯说:“我们没权做笔录。必须得办案单位做。”郝明媚问:“那你俩为什么天天让我交代呢?”他俩不吱声了。至此,郝明媚才明白,冯、杨二人是在非法取证。

四月十日上午,冯、杨真来了,带来一个乘风分局的办案人汪斐然,打开电脑,汪不知所措,冯则直接给郝明媚读他已编好的笔录(自问自答),当郝明媚表达抗议时,冯凶狠的说:“我都给你录像了,你敢不承认我就刻录成光碟。”郝明媚没有签字。

四月十一日上午,冯、杨又来非法取证,让郝明媚自己“交代”问题,冯诱惑说:“如果你说的好,我就能释放你”。同时,要求郝明媚配合他们从新做笔录。郝明媚质问:“为什么在昨天的笔录中多处造假?我根本没说的话都任意编造?”他却毫无愧色的狡辩说:“那能影响案情吗?”

四月二十五日下午,让胡路区检察院批捕科刘笑臣来做捕前核实。核实内容大都是冯编造的笔录内容。郝明媚向刘反映冯海波逼供、非法取证的事,要求调取录像。刘说得回去上报,领导批准才能调取。没想到只隔一天,二十七日,郝明媚就被批捕了。

冯海波、杨波逼迫郝明媚交代的所谓问题,是他们认为明慧网上发表的几篇文章是郝明媚所写。让胡路区检察院刘笑臣作为检察官,明知道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也不看文章内容是什么和对社会、对读者是否造成危害,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置之不理,不调取非法取证录像,甚至明知道冯、杨无权提审的情况下就枉下批捕。同样称为检察官的丁宁、韩雪冬不仅包庇冯、杨的非法取证,还打着核实的旗号,为非法取得的所谓证据设陷诱供。而在家人找到检察院询问情况时,另一位不知姓名的检察官,甚至对郝明媚的家人口出狂言:“如果要是我说了算,我就永远不让她出来!”

郝明媚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四个多月了,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心脏病复发,腰椎盘突出加重了,十分痛苦。家人为她请律师及其他费用花了很多钱,八十多岁的父母日夜思念牵挂,落泪。全家人承受着本不该有的煎熬和痛苦。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邮编150010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国保处副处长 杨波;15945183001
大庆市公安局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二路15号 邮编:163311
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冯海波;13089051888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玉门街139号 邮编:163453
让区检察院邮箱:Email:jcy5974777@163.com
书记、检察长:刘振魁 13359590901 5974999(办)
侦查监督科 刘笑臣18104592167(负责批捕)
韩雪冬18345518106
公诉科其他人员:
丁 宁 15904596306 (办案人)
朱赤红 0459-5974401 13359590355
孙学才 13359590317
邓 兵 13359590360
张成相 13359590319
王 欣 15845800337
刘晓丽 15845800382
于淑平(年)15845924989
朱玉旋 13936702396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相关人员电话

法院院长:白景权 0459—5509009 5509001 13936708080(新调任2017.7)
原法院院长: 李卓琳,0459——5994066,13359596123
副院长: 刘登斌,0459——5977880,13359596006
魏文斌,0459——5997575,13359596118 (主管刑事案件)
张书琦,0459——5977552,13359596011
纪检组长: 张旭光,0459——5990640,13359596013
刑庭庭长:施洪斌 13359596012
法官: 张新乐,13359596629
法院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南路西苑街301号门
邮编:163453 区号0459

大庆市乘风分局: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公安分局 邮编:163411
两次绑架郝明媚的办案人:
局 长 于长军,18603678333 13394650605
刑侦副局长 郑昌君 18603674111 13394664111(负责人)
刑侦一队大队长 刘保国,18603678155 13394664848(负责人)
民警 汪斐然、18603678157 13394598459(办案人)
民警 陈 杨;15645907110(办案人)
治安三队 副队长 陈东莹 18603678153 15326593588(办案人)
社区二大 副主任科员 谷志勇 18246786789(办案人)
刑事侦查队刑侦内勤 吴 君 18603678150(办案人)
刑侦二大队警察 黄 河 18603678065 13394667860(办案人)

大庆市公安局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二路15号 邮编:163311
钟 明:大庆市国保支队队长 13304699188
安庆华 大庆市公安局 局 长 15545416789
李 达 大庆市公安局 常务副局长 18945600008
刘德才 大庆市公安局 治安副局长 18204590057
孙化呈 大庆市公安局 社区局长 13394660029
艾长君 大庆市公安局 刑侦副局长13329502006
王春儒 大庆市公安局 负责纪检、警务督察 18945600009
兰乘水 大庆市公安局 政治部主任。13394663399
大庆市委政法委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 邮编:163311
大庆市政法委书记 陈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