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想过自己是个不听师父话的弟子。最近才真正认识到,是自己对师父的话不像刚刚修炼时那么一丝不苟的严肃对待了!而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打折扣,当我哪一部份能完完全全按照师父说的去做的时候,发现哪一部份就会事半功倍。
一、坚持户外集体炼功,师父给我更多的时间
我是做新唐人节目的,由于时差的关系,只能在后半夜工作。一般是白天开车带一些老年同修去城里讲真相,根据夏令时和冬令时的变化,下午四、五点赶回家开编前会,凌晨二、三点发完正念后开始写稿,第二天在早晨七点左右交稿后,打点完儿子、孙子,往往需要休息一会才能开始学法炼功。
有一天,急需赶回家开编前会,因为听闻一位同修老出车祸,那天他怎么说我就是不让他帮我开车,怕他出车祸,结果在等红绿灯的地方看一眼GPS,就被旧势力钻了空子,我的车往前重重的撞上了前面的车。从此,有同修提议我们在当地户外炼功洪法,因为当地讲真相也是空白。
起初我还是想与原来一样,只有做新闻的那些天带他们出来炼功,做完新闻后的那天,得休息一下学法后才炼功,免得炼功犯困,就自己在家炼,不出去炼了。后来因为没人开车带他们,加上他们都不会讲英语,别人来了解真相时只能干着急,我就决定每天和他们一块出来在图书馆门前炼功、洪法、讲真相。这样往往早晨九点半出门,下午三点以后才能到家。尽管炼功时间只有两小时,因为接送叔叔阿姨们来回开车,我需要五个多小时。不过我发现好像师父给了我更多的时间,不但打坐不困了,学法也没有耽误,家里还能整理的干干净净,儿子也很支持。
特别是周四,原来早晨七点左右做完新闻一般很累,等儿孙走了后我就马上出门送报纸,送完报纸回家做家务,得匆匆忙忙才能把学法、炼功完成,有时休息一会,就会只能完成一半。现在和同修在外面炼功后,送完报纸,回家后同样有时间学法,做家务,一点也没耽误,心里也不慌忙了。
最近想到,户外炼功是师尊留给弟子的修炼形式,是因为我听了师父的话,师父给了我更多的时间了,谢谢师父。
二、坚持集体学法,工作事半功倍
我们这里集体学法的时间和我做新闻的时间冲突,如果不去,我每周只有一次集体学法机会,很想去,因此刚开始时,经常带着电脑去学法,约访时间一到,就离开学法点去采访,非常匆忙,学法也不能静心,很苦恼。
有那么一周时间,我在是否去参加集体学法问题上陷于矛盾之中,特别是大组集体学法来回开车加上送人,往往需要三小时,开完编前会就得出发,来不及看新闻,更谈不上采访,回到家就十一点多了,洗漱完十二点才能休息,如果睡觉前采访不顺利,起床后得继续采访,因而截稿时间快到时,经常头上像悬了一把剑一样,非常着急,心很苦。
有两次,我没去学法,想自己在家学,结果一次出现采访极其不顺利,另一次采访软体不能录音,在家里折腾了老半天,还出现犯困,法没学成,新闻还迟交了一会。
我想到了集体学法是师父给我们留下的修炼形式。师父说过:“佛教几千年来的修炼方法就是那种形式,谁一改动那还是佛教了吗?修炼方法是严肃的修佛,而且是极其玄妙的,改动一点就乱套了。”[1]师父还告诫我们修炼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一丝一毫都不能马虎,你达不到那个标准,绝不能進入那个层次。”[2]我就想一定要严格按照师父说的去做,尽量不错过每一次集体学法。
为了保证新闻质量,我尽量在编前会前把新闻选好,采访完,做到学法不迟到,因为师父说过迟到会打搅别人的,同修交流时也安心听完,做到不提前离场,因为那是对别人最基本的尊敬,也是修炼范畴的东西。结果我发现思路清晰,即使学法前没完成采访,回家也能很快采访到。当我心里出现着急时,我就告诉自己:相信师父,师父给你的时间肯定是够用的。这样去做,发现往往自己会提前出稿,八个小时的工作量,有时在三个多小时就完成了。
三、恢复刚得法时的认真态度,打坐不迷糊
刚刚得法时,认为修炼是极其严肃,极其神圣的,一点也不敢马虎,每一个动作都是用心在做,思想从来不开小差,打坐也很快進入鸡蛋壳里。
修炼一段时间后,发现有的同修非常放松,坐在那里像睡着了一样,两条腿也不痛,慢慢开始模仿,后来渐渐的脑子就开始迷糊了,很长时间打坐时有一半时间在睡觉,而自己时而找心性上的原因,时而向外找是不是睡觉太少了,时而在打坐前告诉自己要明明白白的修炼自己,总是时好时坏,解决不了根本。
最近,回想起自己刚刚得法时,总是一丝不苟的做到舌抵上颚,双眼微闭,松而不懈。发现打坐不再迷糊了,头脑清醒。
非常后悔自己这些年没有好好听师父的话,写出来与同修交流,希望出现不正确状态的同修以此为戒,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哪个环节上没有完全听师父的话。本来写出来是想有益整体,写到这里,才发现自己是让安逸心钻了空子,看来给明慧网投稿,确实是一件利己利他的事。
师父今年讲法一开始就再次告诫我们:“在修炼中一定要认真,那是作为一个修炼人的最基本保证。”[3]我不能浪费师父用巨大承受延长来的时间,我要从每个细节上做到不折不扣,尽量达到修炼初期的严肃、纯正,少让师尊为我这些最基本的东西操心。
修炼层次有限,如有不对之处,敬请同修指出。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加拿大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经文:《大法洪传二十五周年纽约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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