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化解了我与房东的十年积怨

更新: 2017年06月21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一九八一年,婆家在房后面盖了两间平房给我们结婚住,结婚后我和公婆相处溶洽。一九八六年小叔子要结婚了,公婆给他们租房子结婚,婚期已定。一天公公到我家说,你妈哭了,你去劝劝,我马上过去,看到婆婆哭的很伤心,就问出什么事了?婆婆说结婚的日子都定了,给他们租的房子他们不去,怎么办?是不是让我们老俩口子出去租房?我一听是这么回事,就说:妈,别着急了,我们出去租房子,把我们的房子让给他们住。婆婆听后很感激我的宽宏大量,也很舍不得我们走。

因为我家孩子小让我父母带,想在母亲家附近租房子,于是经母亲帮助,在母亲家的楼下租到了一间小平房,因为房东是我妈家邻居,而且关系也很好。于是我开始打扫房子,房东大姨说:房子太久没人住,炕太潮,得烧一烧炕才能住人。说着房东大姨抱来劈柴,我俩开始烧炕。

第二天中午下班,到我妈家吃午饭,刚一進楼口,就看见房东大儿子和三女儿站在那,她三女儿见到我说:大姐,你昨天烧炕看到钱没有,我说:什么钱?没看见呐,她说我哥把三千元钱放到炉子喉咙眼里,你给烧了。听后我简直吓傻了。我進屋一看,炉子也扒了,炕洞也扒了一堆纸灰。上楼跟母亲说后,母亲也惊呆了。马上到他家问个究竟:妈妈把房子租出去了,儿子不知道,因为儿子把钱放在炕洞里,他妈妈也不知道,所以我和他妈烧炕时一点都没发现。

当时我们都很着急上火,我妈说多少给他拿点钱,一点不拿于良心过不去,就在这时,邻居中风言风语出来了,有的说:是不是烧一半留一半;也有的说他说三千就三千,谁看见了;还有的人说:你不能给拿钱,你拿钱了人家就说是你拿的。我当时左右为难,那年头,我每月工资才三十多元钱,这三千元钱对我来说就是天文数字,而且这钱拿的不清不白的,冤哪!所以为了我的青白,我决定不给他拿钱。

从此以后我们两家结下了深仇大恨,先是房东一家天天骂我们,砸我妈家门,后来打我妈,我妈吓的不敢下楼,街道、办事处出头调解无果。后来我爸单位领导同情我家,给我家一个平房,我妈家搬走了。

一九九六年,我有幸得大法,通过学《转法轮》,使我明白了很多法理,知道了修炼人所遇到的一切事都不是偶然的:也许是我生生世世欠了他们家的债,今生今世用这种形式还债,和失与得的关系,师父让我们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1],我要听师父的话,善解和房东的恩怨,于是我把三千元钱送给了房东家,当时他们一家人都很震惊,不相信这是真的。我说:我现在修炼法轮大法了,我师父让我们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做事为别人着想,所以我今天能无怨无悔的给你们钱,如果我不修炼法轮大法,我是做不到的,你们要感谢我师父,感谢法轮大法,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家人都很高兴。

这件事搅扰我十年,它就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压的我喘不上来气儿,每次想起这事,心就怦怦直跳,如今我心平气和,心里觉的很舒服,很轻松。感谢慈悲伟大的师父化解了我与房东十年的恩怨,大法使我脱胎换骨,我感恩大法,感恩师父的慈悲救度。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