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海关副关长钱春森诉江遭迫害

更新: 2017年06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苏州市张家港海关副关长钱春森于2015年6月向最高检察院实名控告江泽民的罪行(以下简称“诉江”)。随后,他多次遭到南京海关、张家港海关及所属省市610及国保的恐吓、威胁至今。

钱春森于1997年修炼大法,身心受益颇多。他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兢兢业业做好工作,且在工作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在“诉江”后的几个月,张家港国保专程来找钱春森,询问关于“诉江”的事情。

2015年12月20日,南京海关政治部主任张毅东要求钱春森对“诉江”一事说明情况。

2016年1月21日,由南京海关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姚兴、监察室副主任赵飞、人事处副处长许鸣等人来张家港海关对钱春森进行所谓“处分”:1、要求他在“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上签字。2、宣读对他“免除党组成员、暂停副关长职务、停职检查”的决定。并于当天下午召开海关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宣布了对他的停职处理决定;同时由南京海关政工办主任姚兴在未经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把他“诉江”的文件基本情况进行当场会议通报。

随后,由三个人对他进行“三包一”监视,以此控制钱春森的人身自由。同时,姚兴限制他出入苏州市范围,胡克宏(原张家港海关关长)限制他自由出入张家港市。

2016年2月17日,钱春森被传唤至张家港海关10楼东会议室,与苏州市610办公室包勇及610退休人员何小弟进行所谓的“谈话”。他们自称是在胡克宏的“邀请”下,才来与他“谈话”的。

2016年3月18日上午,张毅东再一次来张家港海关与钱春森“正式谈话”,逼他承认“诉江”是“错误”;同时,以停发全体张家港海关工作人员的“精神文明奖”对钱进行要挟:以此来煽动大家对他和法轮功的仇视。钱春森提出希望将此事向中央巡视组反映的诉求后,受到其明确阻拦。

2016年5月末,胡克宏受张毅东再次指使,强制要求钱春森与所谓的苏州市610人员进行“转化谈话”。期间,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联合苏州公安等外部人员,对钱的家属及其周边的人员不断进行暗地骚扰及抹黑。

2017年4月,海关另外两位官员(大法弟子)也因“诉江”遭到南京海关、苏州及张家港610的骚扰、恐吓、停职及强迫他们参加洗脑等迫害至今。同时,他们的家人、亲戚也受到了威胁和恐吓。


相关人员名单如下:

南京海关:
张毅东 政治部主任 15996279777;02584423077
郑汉龙 南京海关关长 18205092999;84423799
姚兴 原政工办主任 13913966696
赵飞 监察室副主任 13773573535;02584423198
杨志 政工办副主任 15005175659;02584423627
许鸣 人事处副处长 13862155365
薛金楼 原南京海关关长 13851996898

张家港海关:
胡克宏 原张家港海关关长(现南京海关办公室主任)18851156889
陈解平 张家港海关关长 13951133666;051258695001
郭学文 张家港海关副关长 13951806167

苏州市610办公室:
包勇 处长
何小弟 原处长(现已退休,但仍持续参与迫害)

张家港610办公室
张家港国保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