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吴雅琴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是一九九八年二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身体多病,乙型肝炎大三阳,风湿,痔疮,经常下半夜心胸发闷,手和脚发干,发热,用毛巾粘上凉水贴在手和脚上才能安睡。总是心有余,力不足。通过修炼之后,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善。无病一身轻,心情愉快,精神十足,什么活都能干了。我受益于法轮功,打心眼里感谢师父和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动用全部国家机器,铺天盖地开始了对修炼法轮功的民众灭绝性迫害。
二零零零年底,我到天安门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北京朝阳看守所关押二十天,又把我转到河北省邯郸市看守所(具体哪个看守所记不清了)。邯郸看守所怕我们炼功给我们强行铐上手铐和脚镣,这种镣铐一看就让人发瘆,这种镣铐是把脖子铐上连上手铐再连上脚铐,把人铐上就是九十度大弯腰。站不起来也躺不下,听说这种镣铐是给死囚戴的。这种刑具沉重粗糙,铐上一会就把皮肤磨红肿了。看守所还把炕上的被褥都撤了,大冬天让我们睡在冰冷的水泥炕上。被关押折磨一个月。被道外纯化派出所民警(俩男一女,其中一个男警叫于涛)。把我给戴上手铐,从邯郸市坐火车回哈尔滨道外纯化派出所,三个民警是坐飞机去邯郸市的,飞机票钱让我付,勒索家人三千元人民币。当晚非法关押道外航运看守所五个月,又关押万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半夜居委会主任(是个男的)敲我家门,家人说太晚了没给开门。九月二日早晨,居委会主任敲门说是核实户口,我去开门,闯进五,六个男的,他们说是道外国保大队警察,进屋到处乱翻,他们说要开“十六大会议”,让我跟他们到靖宇派出所谈话,结果把我送到哈尔滨鸭子圈看守所一个月,又把我送到万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刚到万家劳教所,二话不说就强行让我蹲着,手背在后面,不许动,不让上厕所,晚上不让睡觉,说是“转化”,写“三书”。让你放弃信仰。我反驳他们,刑事犯人叫白雪莲和四,五犯人一起对我拳打脚踢,往胸和腰上踹,疼的都不敢喘气儿。额头多次撞在墙上,额头全青了。我蹲了两天一宿,又把我上大挂,上大挂这种酷刑是把手铐铐在手腕上,一只手一个手铐,把胳膊扭在后面吊挂起来,脚尖离地面二寸。我当时不服从,万家劳教所集训队男狱警叫赵余庆,亲自动手,用拳头猛击我的后脑,疼的差一点晕过去,又指使刑事犯人一起把我挂上大挂。赵余庆又指使犯人疯狂,残暴打我,用拳头砸脸,砸头,踢腹部,胳膊扭在后面吊挂着,疼的钻心刺骨,凶狠的往下砸胳膊,手铐象刀一样把手腕卡的皮开肉绽。
在万家劳教所里,从早上六点—晚九点干活劳动。包塑料拖鞋,做亚麻车垫,修亚麻布,挑亚麻,挑冰棍杆,挑白瓜子。超负荷的劳动,使我的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我的右腿和腰严重的疼痛,我的腰弯了,腿也瘸了。走路需要人扶着,当时万家劳教所狱警杨国红和付敏把我带到万家劳教所医院做拍片检查,检查结果不告诉我。
我的母亲一听说我被劳教三年,一下就晕过去了。我被劳教期间,我母亲担惊受怕,思念女儿,不幸含冤逝世。孩子无人照顾,我丈夫承受不了我被劳教打击,把法院的人领到劳教所办离婚,我坚决不同意。因为我没有错,我做好人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