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兴隆县退休女教师控告元凶江泽民

更新: 2017年05月06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六日】河北省兴隆县第一中学退休女教师、法轮功学员刘秀春和丈夫陈同庆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双双被判重刑,丈夫陈同庆被迫害致死,儿子在迫害中精神失常。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当时七十二岁的刘秀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刘秀春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修大法身体康复,道德提升

我和丈夫陈同庆曾经都是多病缠身,陈同庆有多年的哮喘,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和其它病,后来得了小肠疝气,走不了路,医生说必须得开刀。我在三十几岁时得了心脏间歇,曾休克多次,最最痛苦的失眠症伴随我二十几年。其他的病如胃病和高血压等。后来到九十年我的声带长了小结,说不了话,嗓子红肿、憋的出不来气,那种痛苦至今还没有忘怀,用语言难以表达。

就在我们被病魔折磨的痛苦不堪时,一九九八年一月份有人介绍我们法轮功,说法轮功祛病健身特有效。这样我俩喜得大法了。我俩按照法轮功的 “真、善、忍” 要求做好人,再加上炼功、学法,在不知不觉中,没有病了,丈夫也没受一刀之苦,跟没得病一样。

我们不但身体得到了康复,思想境界、心灵深处也得到了提升,再不像过去那样稀里糊涂的做人了。仅举两例:

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早八点,我丈夫陈同庆去东区大街买早点,被乡下来县城卖苹果的大农用车撞出二十多米处倒在地上(因正是上班时间,有很多人围观)。有人把他拽起来,看是不是活着,他的第一句话就说:你们走吧,我没事。自行车大梁撞弯了,皮凉鞋撞开了,他没有管人家要钱(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

二零零零年冬季,我家里安暖气,结帐时安装人员少算了一张一百多元的条子。陈同庆发现后及时将钱给人家公司送去,公司经理很感谢说:现在还有这样的好人呢!我丈夫陈同庆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李洪志师父教导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处处做事考虑别人,这钱应该是你们的。公司经理一再说:“谢谢。”

我从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以来十七年没有花过一分钱医药费,没有吃过药。这不但给国家节省了很多医药费,也给家庭减少了很多负担,给孩子们带了欢乐。实践证明了修炼法轮功的美好,也证明了法轮功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非法拘押、敲诈勒索频频

可是江泽民滥用权力、盗用国家名义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使千千万万的好人遭受迫害。我和我的家人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二零一四年曾多次被抢劫,被绑架,甚至被非法判重刑。造成我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给我们的家人从物质上、精神上都带来了严重的摧残。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兴隆县公安局警察对我们非法抄家,掠走法轮功书籍、师父照片、还有磁带。还有我家新买的东芝彩电和录像机,价值八千元左右,非法拘押我俩一天,敲诈勒索三千二百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陈同庆去密云旅游,被兴隆县公安局警察劫持回兴隆,回来后四个大汉在公安局殴打陈同庆,几乎奄奄一息。然后又一次非法抄家,并非法拘押陈同庆一个月,敲诈勒索两千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被兴隆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拘押一个月,敲诈勒索两千五百元。

夫妻遭判重刑 丈夫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因受兴隆县一中非法监视,我们把家属院的房子卖了,到蓟县租民房居住。兴隆县国保大队联合蓟县公安局非法监视我们的住所。我们出外回来当天晚上,国保大队警察见到我丈夫就上去殴打一阵,强行给我们戴上手铐,绑架到蓟县公安局提审。我们的提包也被他们抢去,里边有录音机、磁带,还有给我小儿子上学的生活费二千三百元等物品。强迫我俩站了两天两夜,期间没吃、没喝没让睡觉。后被非法拘押在蓟县看守所,期间丈夫陈同庆吃不饱,只好到垃圾筒里捡刑事犯不想吃的窝窝头洗洗吃掉。

后丈夫陈同庆被非法判重刑八年,劫持到港北监狱。我被非法枉判五年,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

在监狱里我们受着比刑事犯罪分子更残的待遇。我被非法拘押在天津女子监狱时,大夏天屋子里点着大灯,强迫我说不炼法轮功了才关灯。我不说,就不关灯,怂恿在押嫌犯批斗我。警察告诉包夹人,怎么对待炼法轮功的都无过。每天坐在小塑料凳子上十五个小时(从早六晚九点)一动不能动,不许看人不许合眼,不许睡觉。一天下来,我的腿简直立不起来了。同时还不让吃饱饭,我的牙在监狱里经常一块块的掉,几乎没剩下几颗牙,给我两、三分钟吃饭,剩下的饭菜汤倒在垃圾筒里。每天坐的小塑料凳如同坐在刀刃上那么难受,屁股坐烂了,不敢挨小凳子,就是这样还天天挨批斗。大热天不让洗澡,有时让洗五分钟,衣服没脱完五钟过去了,常常洗一只脚,另一只脚没洗成。我被这样的折磨着,有几次出现不想活下去了的念头。但是我坚信大法总有一天会战胜邪恶,让我打消了自杀的念头。

我丈夫陈同庆在港北监狱也是如此,天天挨批斗。更为残忍的是大冬天被扒光衣服,窗户开着,冻他,使他落下了心血管病,出狱之后不长时间离世了。

二零零三年,兴隆县政府和兴隆一中的两个人到天津女子监狱通知我:从二零零三年一月开始开除我,停发我的退休金。我三十八年的教龄,可算是桃李满天下,通过修炼我的身体没病了,可他们不分青红皂白非法枉判我五年还停发我工资。

家人遭牵连 大儿精神失常

我正在念大二的小儿子在学校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忽然接到了父母被判刑,同时还扣发了工资的通知,不到二十岁的孩子受到了无情的打击,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后来有两位好心的同修接济了他(在这里我要谢谢她们,现在忘了她叫什么名字)。

我的大儿子在兴隆县城建局卫生站开车,因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每天一开电视就是播送污蔑法轮功的事,又经常到我家抄家,大儿子被吓得精神不正常了,有了精神病,妻子女儿离开了他,我大儿子一直到现在还在精神病院住着。

二零零六年,腊月二十二夜里十二点非法查抄我的家,从我们居住的地方抢劫一车打印耗材(价值五万元)。丈夫陈同庆被绑架到兴隆县公安局,后被兴隆县看守所非法拘押二十天后,出现了高血压(200以上)后,以保外就医放回了他。我女儿也被绑架劫持了二十四小时,受了惊吓。

二零一零年十月,我又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去天津暂住,兴隆县派七、八个人去天津找我把我劫回来,连去亲戚家都受到了限制。

每逢节假日,敏感日就有公安部门的去我家,他们所说的“回访”,实际是威胁恐吓。我没有饭吃,生活那么艰难,谁帮助过我呢。可想而知谁善,谁恶,一目了然。